~從搜學生書包看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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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_daxp
2007-12-22, 12:39 PM
不過說實在的,每天看到從我家門前經過的放學學生,那種感覺很難形容,好像是一群火爆的重刑犯一樣。我讀書的那個年代,確實大家都乖多了。不過這也是價值觀崩壞的後果吧,沒有可以依循的規則,沒有可掌握的未來,甚至社會上人與人的信任感幾乎蕩然無存。連傳道授業的老師,都有一堆流浪教師,自己飯碗都捧的不安穩,這些心性未定的小朋友真的是活的很辛苦。

"我讀書的那個年代,確實大家都乖多了"
確確實實- 45至50的同學一班, 每天總有一票人排隊接受體罰, 老師上課時, 忙於寫黑板, 我們忙於著抄黑板, 老師沒說什麼,我們沒問什麼, 一節課又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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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houn
2007-12-22, 02:26 PM
如果有脫離人類所創造社會生活的覺悟,到非洲大陸跟野生動物為伍生活,
那麼確實不需要灌輸其人權問題,不管他是學生身份,或是公民身份。

既然已經無法脫離人類所建立的社會,不管是身處哪一個型態的社會,都至
少遵循目前被認為的普世價值,所制定出來的律法。律法或許有不完美之處
,但還沒有到無法被改變的程度,所以繼續努力的讓他完美吧,改變過程也
許緩慢,但是結果一定會愈來愈好,這些可以從許多的歐美國家,可以得到
驗證,他們也不是一天就變成今天的樣子,我們正在走他們以前走過的路。

別忘了一件事,學生當然是有人權的,不過在他對一切的社會價值,尚無建
立出完整的個人風格時。社會就必須有一個比較既定的規則,讓這些學生遵
守。這些規則的用意,不在抹滅學生的人權,而在於教導學生懂得尊重人權
。我個人認為,要懂得尊重人權,就必須適時的限制自己的自由。其目的在
於維護人權與保障他人的權益。網友也說過,所謂的自由,就是伸開自己的
雙手,不會去妨害他人的行動空間,這才是自由的真諦。人都是在失去某樣
東西之後,才會體驗某樣東西的可貴嗎?學生不就是在體驗這樣的經驗?為何
要輕易的放棄他?誰說沒有給學生犯過的機會?律法不是有規定多少歲以下的
犯罪,是可以被原諒或是減輕刑責的嗎?

至於師長的部分,因為並沒有討論到,所以只能將這個因素暫時定義成是完
美的情況下,才能作討論的。如果要把這因素加下來,就牽扯到整個教育制
度面的問題,複雜又難以快速解決。所以...暫時丟開吧,先把學生的人權問
題,做個討論吧。就假設老師都是在合法的情形下,進行書包搜索,這件事
對於學生的人權是否有害?來進行討論,大概比較好吧?

如果要自由人權,等您離開學生身份或是到達法律上的成年身份之後,再
去盡量的去碰觸自由的底限吧!如果您在當學生的時候,就喜歡去碰觸法律
的最低要求標準,這時您就盡量放手去做這件事吧!只要您可以承受法律的
制裁,或是可以逃脫法律的約束,我是不會有任何意見的。只要您不要侵
犯到我的自由,一切都悉聽尊便。

山賊
2007-12-22, 04:23 PM
給你拍拍手, 也給大家拍拍手, 真是越來越言之有物; 大家言論水準之高, 山賊幾難望其項背, 作為同是 pczone 一份子的山賊, 只能說與有榮焉; 小孩子放寒假了, 山賊不能整天掛在網上; 打聲招呼, 看看就好!................^_^

prozacist
2007-12-22, 05:00 PM
史實中,其實包青天沒這麼擴權,那是小說家的杜撰。但是卻「傳唱千古」,為何?因為人性的矛盾。

遇到人與人之間的紛爭,總希望有個包大人能來為自己主持公道。就像黑手黨也信天主教一樣,每個人總會為自己的作為找出合理的說法,不只說服別人,也為了說服自己。

「管學生,是為了學生好,而且還管的一肚子氣,家長根本不知道老師的辛苦~」這是看到現在,很多教育界的感慨。

但是回想起自己的學校生涯:

考試進步了十分,考了七十分。結果被打,因為老師訂的標準是八十分,說這樣是為你好,習慣以後,聯考失常也還有最低水準。

考了九十八分,還是被打,因為粗心計算錯,沒考到一百分,說打你是讓你警惕。根本把我們的成績當成他的業績,好讓以後更多家長找他補習。在學校教書,變成兼差似的。

走在路上,看到管理員和訓導主任,就好像看到牛鬼蛇神,why? 然後畢業十幾年後,現在來找我買藥,竟然還主動跟我攀關係,O.O lll

檢查頭髮時,說是要讓我們專心在課業上,合不合格,卻憑他自由心證,看不合意的,就隨意亂剪學生的頭髮。

下課後補習,成績真的變好了,但是月考的題目,怎麼都似曾相識? 萬一被督學抓到,每個都說是家長拜託他開班的,要不然他才不想這麼累~



討論學生應該不應該有人權,老師和學校管理階層的權力如何制約,我覺得也很重要。

aesgs
2007-12-23, 01:23 AM
因本案是「偷偷」,未知會學生,或經學生本人同意就去搜書包,
這應該只是老師不夠尊重學生而已,而不是學生書包能有啥隱私權!

且搜書包動作依照上級單位之「春暉專案執行計畫」執行!
因專案內容並無明確載明實施細則,所以牽涉較廣,
即使動作、程序違法,法院改判,定有罪,
也是制定施行細則的人必須負責,跟老師完全無關!

除本案外!搜書包的工作執行,根本不應扯上人權、隱私權!

已經有人對警察臨檢勤務,用妨害人權、蝦米權擴大解釋,提出大法官釋憲,
大法官釋憲解釋的相當清楚,有興趣可以去翻翻,順便保障自己的權益,
學生書包本來就應該接受檢查,那只是生活必需的例行性防治工作而已!
不管是修法還是透過大法官釋憲,有能力的叫教育部少拆幾塊扁,先管這事吧!
讓老師或學校特定職位的人員,可以合情、合理、合法的檢查學生書包,

哎!沒想到學生書包牽涉到的人權,居然凌駕一般法定成年人,學生了不起啊!




覺得事情再發展下去,只會變成學校訂定一大堆校規,
入學前先每個人發一張切結書,同意以下n條校規者,
學校才同意入學,犯幾條以上規定,直接停學或是退學。

因國中以下(包含國中)國民義務教育,他們都擁有受教權,
這間學校退,還得安排另一間收,根本沒完沒了!

高空學者認為,人權是受到憲法保護的,除非修改法律或申請大法官釋憲,
在此之前,任何切結書都是沒有用的!老師難為啊!





別忘了一件事,學生當然是有人權的,不過在他對一切的社會價值,尚無建
立出完整的個人風格時。社會就必須有一個比較既定的規則,讓這些學生遵
守。這些規則的用意,不在抹滅學生的人權,而在於教導學生懂得尊重人權
。我個人認為,要懂得尊重人權,就必須適時的限制自己的自由。其目的在
於維護人權與保障他人的權益。

如果要自由人權,等您離開學生身份或是到達法律上的成年身份之後,再
去盡量的去碰觸自由的底限吧!如果您在當學生的時候,就喜歡去碰觸法律
的最低要求標準,這時您就盡量放手去做這件事吧!只要您可以承受法律的
制裁,或是可以逃脫法律的約束,我是不會有任何意見的。只要您不要侵
犯到我的自由,一切都悉聽尊便。

rushoun 說的算是答案了吧!




不知道我有沒有說過,反正無聊練打字:
國中三年中,校園附近發生三起以上,都是在工地被臨時用電的開關電死的,
一件實際牽扯到我的同班同學,但卻被該死+自以為是+過度保護子女的家長害慘了,

因而留下生平第一個重傷害記錄!十多年前的事,前科應該是沒有了啦,
但卻讓我知道,犯罪記錄一輩子都不可能消除,這好心,讓他背一輩子的污點!

那天下了點雨,放學後學校附近工地都圍了起來,
臨時用電的開關箱也確實上了鎖,卻有一個小學生,拿鋼筋想撬開電源開關箱,
因沒幾天前才剛發生過電死的意外,國中放學,浩浩蕩蕩的人,沒人出手阻止,
同學看到馬上衝進去罵他,罵有用嗎?想太多,愛三小教育,小孩根本罵不動!

十幾年前就這樣,這類該死的小孩確定、也相信包括他爸媽在內,根本沒人敢打他!

罵不跑,同學撿了黏瓷磚定位用的邊調,寬約5公分、厚約0.2的塑膠條打了他一下,
於是被學生家長帶到警察局,三小法治國家?家長當警察的面用棒球棍毆打我同學,
也沒差啦,反正我同學本來就不算是好學生,挺壯、也挺耐打的,

被學生家長打完之後,我同學居然還留下了,他打小孩的重傷害前科,重傷害!
過沒幾天,小孩子終於‥‥‥算了,厚道點,說後來好了,後來死在那個開關箱下!

除了這個,電視上實例也很多:
吸大麻被抓,居然宣稱不知道台灣不能吸!智障嗎?連吸毒都要跟其他國家比較?
後來上歌唱節目,被罵個兩三句,就精神崩潰!沒人有資格打、罵,這抗壓性誰造成的?

學者、家長愛說大道理,愛的教育?過於溺愛、過於保護,
讓小孩子來不及、沒機會長大,甚至長大後根本沒辦法適應社會,

那些蝦米權,只好日後,清明時節,再到塔裡,或到子女墳前去大放闕詞吧!



幼稚園中班的小孩不寫作業,已經會跟他爸媽說:老師說,你們不能打我!

浮濫的人權意識高漲,老師真的這樣教,人權?三小權?
才幼稚園中班,國小國中也一樣,學生不寫作業誰有資格管?大話學者嗎?
還是學生不寫作業,老師也要負責愛三小的輔導教育?老師會不會太忙了?

小孩在成長過程,總要有人扮白臉、黑臉,而這黑臉一向由老師這職業擔任,
現在不同了,學者事不關己的唱高調,加上家長氣勢凌人的提告、鉅額索賠,

現在小孩沒寫作業,老師有心無力,也只能嘻嘻哈哈的打通電話告知家長了事!
看看那了不起的家長,有沒本事叫小孩寫吧,寫了老師就收,不寫就少改一份!

不寫作業,我則是直接耳根子彈下去,老師應該沒說:舅舅也不能打你吧?

akuo
2007-12-23, 02:15 AM
試想一個情境,如果檢察官要警察到你家搜索的話,沒有法院的搜索票,肯定是違法的。而法院要如何才可以開立搜索票? 當然是你有一定的犯罪嫌疑,經由檢察官舉證,申請搜索票,警察才能進你家搜索。
如果自己去賣場,無緣無故被當成小偷,大庭廣眾下被全身搜查,我們自己又作何感想呢?

1...其實沒有搜索票也有可能是合法的...端看是否符合法定理由,但卻很容易變成偵查機關規避法定程序的漏洞,唉!!!

2...告他強制...

akuo
2007-12-23, 02:24 AM
恕刪!!

不寫作業,我則是直接耳根子彈下去,老師應該沒說:舅舅也不能打你吧?[/COLOR][/QUOTE]

我滿認同你的想法的,愛的教育真的是因人而異的,有些人好好說好好講他就是不鳥你,反之有些人你打罵他更是不聽。

最討厭一些嘴中總是掛著人家歐美國家怎麼啦,這樣子啦...等等斷章取義的話,又不知道前因後果,也不知道環境、立場、文化、民族性的不同,只會為了自己所主張的意見或想法大放厥詞而大力引用,而不利於己時卻隻字不提,切~~~

carl_daxp
2007-12-23, 06:35 AM
愛的教育真的是因人而異的,有些人好好說好好講他就是不鳥你,反之有些人你打罵他更是不聽。

最討厭一些嘴中總是掛著人家歐美國家怎麼啦,這樣子啦...等等斷章取義的話,又不知道前因後果,也不知道環境、立場、文化、民族性的不同,只會為了自己所主張的意見或想法大放厥詞而大力引用,而不利於己時卻隻字不提,切~~~
“愛的教育真的是因人而異的”
允許我斷章取義, 我不喜歡他人動我的小朋友及物品, 我更希望我的孩子有一天出人頭地。

“又不知道前因後果,也不知道環境、立場、文化、民族性的不同”
你我是接受臺灣 ”愛的教育” 的過來人,分享著臺灣環境、立場、文化、民族的相同性.
世界又這麼的小, 我是可以嘗試及容納我的小朋友接受歐美國家的另一”愛的教育” 方式。

DAVID-BP
2007-12-23, 11:56 AM
以台灣目前重私利而不重公德的思維, 您說的好似有道理, 但仔細思考一下, 這詮釋一點道理都沒有!

1. 您若考慮到, 遲到的學生與家長, 會因為沒有受到這樣的處分而變成習慣性遲到, 甚或讓其它學生群起效法之, 進而讓該生及其它學生往後的受教權受影響, 甚至整個課程排表變成只有參考性質而崩潰, 那麼啥樣的做法, 才是真正剝奪學生受教權? 通融一個, 怎能要求其他人要遵守? 這在管理哲學上是最大的忌晦; 所以校方要求一定要家長陪同登記, 目的就是要家長愷切體認到自身的責任....遲到! 是家長的問題....

2. 同樣地! 上課中手機鈴響或撥講手機, 而影響其他同學, 或學生把玩手機而失卻注意力在課業上, 甚或造同儕間的比炫心理, 一樣影響自身及他人受教權與教師的教授權; 那麼個人持有手機的權益重要, 還是群體受教權益重要? 學生受教本就是義務, 把玩手機可不是; 憲法保障受教權且是義務, 可沒保障玩手機權; 要玩手機, 放學後要怎麼玩是您家的事, 在學校, 會影響他人就是不行; 您若要執意如此, 其它家長要求比照辦理時, 校方要怎麼做? 其它家長認為他們小孩受教權受影響, 校方要怎麼做? 一樣地, 上法庭, 您的手機響就是沒收, 沒有通融的, 否則要如何彌平其它抗議之聲? 法官的威信會被置於何地?

3. 若家長送小孩上學, 只是為了 "托育看管" 的目的, 那麼把小孩集中, 委託保母只管吃喝拉灑就足夠了, 還要上課做什麼? 若那麼注重個人權益, 請個私人教師在家上課不是更好?

民主要由法治來保障, 法治的實行需以人民守法為基礎, 守法就是人民的義務; 只會一昧申張自認的自身權益, 卻忽略要先尊重他人的權益及盡自己的義務與守規定, 那麼最後只會演變成暴民政治, 誰的拳頭大誰講話, 您認為這樣是好事嗎? 過紅綠燈不遵守號誌, 結果就是看誰開坦克車..

規定不合理, 按照程序在會議中去提去, 讓多數人認同與支持您的主張; 規則不合理, 就學山賊上法庭辯論去, 您有理, 法官就裁定你贏, 該條規則在您的 case 自然就失去應有的地位; 要改變法律, 或上議會, 或連署公投都可以; 若有網友不同意山賊所言, 不妨引言反駁, 看看是不是真會吵翻天....

即使知道校規就是校規...本人猜想也會有人反對的...這就是民主呀...能包容多元想法...
本人印象中,出入海關時、登機CHECK IN 或 OUT時(不知道有無記錯)..都有精密的電子設備以不用搜身和打開旅行袋的方式檢查有無違禁品,怎麼這個沒有人去講侵犯人權呢(天知道那個在檢查什麼,改天搞不好像電影情節一樣可以透視看到全部的東西呢?)?..那個設備檢查一定準嗎?..大家怎麼沒有去質疑那也是全民公敵的一種呢?..
所謂見賢思齊,既然可能在大部份人心中...歐美國家比我們先進,那仔細評估後,當然也可以學習和模仿不是嗎?..這樣更有可能創新不是嗎?..

carl_daxp
2007-12-23, 12:53 PM
我不反對國民學校校規, 但我不希望我的家族任一成員, 上公共國民國有學校被搜書包。


本人印象中,出入海關時、登機CHECK IN 或 OUT時(不知道有無記錯)..都有精密的電子設備以不用搜身和打開旅行袋的方式檢查有無違禁品,怎麼這個沒有人去講侵犯人權呢民航或是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