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搜學生書包看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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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zacist
2008-01-04, 07:40 PM
我想,整個討論串贊成搜書包這個行為的網友,沒有人寫過同意學生可以拒絕老師搜書包等等....或類似老師應該尊重學生...這類的言論。只不過.....我不想說了,
反正學生有耳無嘴嘛~ 老師要怎麼管,都交給老師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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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houn
2008-01-04, 07:55 PM
沒有人反對學生拒絕老師的檢查,既然兄臺如此徹底重視學生的人權,
那麼學生應該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拒檢,這是不需要網友同意或贊成的。
即便是有人跳出來反對,也可以不用去理會。
您要繼續的執迷下去,玩弄文字,我也只能聳肩搖頭而已了。

prozacist
2008-01-04, 09:57 PM
沒有人反對學生拒絕老師的檢查,既然兄臺如此徹底重視學生的人權,
那麼學生應該可以自己決定是否拒檢,這是不需要網友同意或贊成的。
即便是有人跳出來反對,也可以不用去理會。
您要繼續的執迷下去,玩弄文字,我也只能聳肩搖頭而已了。

備份~~~~~

aesgs
2008-01-04, 11:34 PM
有關搜書包和人權的問題我最前面就有表示我的看法
其價值取決不在「動作」及「結果」本身,而是「動機」

至於我的問題用另外一種比方,只是測試你思考的方式

打個比方

我挖了一個坑,叫某人走進去
問這個人要自已活埋自已、還要由我來活埋
而這個人在坑中對這兩個方案發表長篇大論
其中之一的方案是如何優秀必要、另一個是如何糟糕
還對我說:這個優秀方案我是有問必答…

就是沒想到是不是該走出來,痛扁試圖謀殺他的我…:confused:


我跳進洞裡幹嘛還要走出來?你都已經跟進去了啊?難不成你想同歸於盡喔?

某人本來是「一葉蔽目不見泰山」,閉著眼睛挖洞,挖著挖著‥‥‥
到頭來,某人也走進自己挖的洞,自掘墳墓,也高明不到哪去吧!


所以呢?還思考方式勒?還測試勒?你的思考方式勒?你有思考能力嗎?

古人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在聽到你的言論之前,我還當他是真的!

今天難不成已經變成,:【某人飲水,冷暖都不自知?】

當某人喝下一口水,旁人問某人,水是冷是熱?某人居然避而不答!
水是冷是熱呢?某人居然可以說,是冷是熱,每個人標準、答案不同!




你認為你的選擇,對所有人而言面對這種情況時都是毫無疑異的正確答案嗎?

所以?重新在看依次你說的這句話‥‥‥難道你的意思是你之前表示的看法,
就是所有人面對搜書包這種情況時,都是毫無疑異的正確答案了嗎?

某人自己提的母親、女友問題,為何某人自己都避而不答,真是太神奇了!
還是你提的母親、女友問題,你已經有所有人都認同的答案了啊?說說吧!

甚至某人對某事,居然沒有自己認為是對的選擇,
該不會事事都他人幫你選吧?真該先測試你的思考能力、方式!

此篇回應態度,來自於您弄個測試,自以為高明的態度,不符版規就刪吧!

aesgs
2008-01-05, 12:33 AM
我想,整個討論串贊成搜書包這個行為的網友,沒有人寫過同意學生可以拒絕老師搜書包等等....或類似老師應該尊重學生...這類的言論。只不過.....我不想說了,
反正學生有耳無嘴嘛~ 老師要怎麼管,都交給老師就對了。

就像國外校園那些精密偵測儀器,安全檢查只是例行公事,何來拒絕不拒絕?
當然受檢時可以拒絕,如果您想要出風頭,當一個特異突出份子,當然可以!

或許您跟 show 想法一樣,希望台灣如同美國或其他陷於恐怖攻擊恐慌的國家,
因對人性、安全有極大的疑慮、恐懼,就直接在校門口裝個儀器,直接赤裸裸的檢查。

我覺得台灣校園亂歸亂,還沒亂到那程度,只要自動自發接受檢查不就好了嗎?

尊重一定是要的,我多次提到,可是你又看不到!!!!:|||:

以下貼幾個,我哪篇提到不需要尊重學生啊?




#55....因本案是「偷偷」,未知會學生,或經學生本人同意就去搜書包,
這應該只是老師不夠尊重學生而已,
而不是學生書包能有啥隱私權!

且搜書包動作依照上級單位之「春暉專案執行計畫」執行!
因專案內容並無明確載明實施細則,所以牽涉較廣,
即使動作、程序違法,法院改判,定有罪,
也是制定施行細則的人必須負責,跟老師完全無關!


#69....#100....#177....
本案「目前」家長敗訴,並不是說學生沒人權還是怎樣,
老師也並不是完全都沒有錯,不過請先讀一下「春暉專案」,
錯的是上級單位「教育部」,不在執行專案的「老師」!

其一:家長要告人,還告錯對象,真搞不懂他!

其二:該父無法提出「明確的證明」,證明其隱私權如何受到侵害,
在法律上則沒有明確的「訴訟標的」,所以無從主張賠償!


#117....
用憲法解釋,就說過侵害到了啊!侵到了、侵到了,沒侵害到還有討論空間喔!


沒人說老師沒錯!老師有錯、有錯、有錯!
從教育部、各地地方縣、市教育局、一直到該校都錯,一直錯錯錯錯到老師!

本案「目前」家長敗訴,並不是說學生沒人權還是怎樣,
老師也並不是完全都沒有錯,不過請先讀一下「春暉專案」,
錯的是上級單位「教育部」,不在執行專案的「老師」!

其一:家長要告人,還告錯對象,真搞不懂他!

其二:該父無法提出「明確的證明」,證明其隱私權如何受到侵害,
在法律上則沒有明確的「訴訟標的」,所以無從主張賠償!


#172....
這個只是我前面提到的,「目前」判決敗訴,只是告錯對象、以及提告家長沒有明確的訴訟標的!

所以並不是家長主張他家小孩隱私權受到侵害是無理的,

更不是代表案中老師都沒有錯!老師的確違反自己學校制定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是否可因為「部級」頒佈實施的「春暉專案」而違犯該校自行制定的「管理辦法」?
本討論板,某些人似乎就這麼主張,主張地方各校「管理辦法」大於中央之「春暉專案」!


其實在小孩父母、親人的立場,合不合法?合不合理?法源法扁?
都遠不及一個「需不需要」!

看了很多論壇,除了「憲法就是憲法」,沒看到其他站得住腳的理論!

Anonymous
2008-01-05, 03:24 AM
我跳進洞裡幹嘛還要走出來?你都已經跟進去了啊?難不成你想同歸於盡喔?

某人本來是「一葉蔽目不見泰山」,閉著眼睛挖洞,挖著挖著‥‥‥
到頭來,某人也走進自己挖的洞,自掘墳墓,也高明不到哪去吧!


所以呢?還思考方式勒?還測試勒?你的思考方式勒?你有思考能力嗎?

古人云:【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在聽到你的言論之前,我還當他是真的!

今天難不成已經變成,:【某人飲水,冷暖都不自知?】

當某人喝下一口水,旁人問某人,水是冷是熱?某人居然避而不答!
水是冷是熱呢?某人居然可以說,是冷是熱,每個人標準、答案不同!




所以?重新在看依次你說的這句話‥‥‥難道你的意思是你之前表示的看法,
就是所有人面對搜書包這種情況時,都是毫無疑異的正確答案了嗎?

某人自己提的母親、女友問題,為何某人自己都避而不答,真是太神奇了!
還是你提的母親、女友問題,你已經有所有人都認同的答案了啊?說說吧!

甚至某人對某事,居然沒有自己認為是對的選擇,
該不會事事都他人幫你選吧?真該先測試你的思考能力、方式!

此篇回應態度,來自於您弄個測試,自以為高明的態度,不符版規就刪吧!


╮( ̄▽ ̄)╭

rushoun
2008-01-05, 10:46 AM
備份~~~~~

備份的好!希望您真的備份到腦子裡去。

另外再提醒您一下,贊成檢查學生書包跟反對學生拒絕老師的檢查,
這是兩件不同邏輯的事。如同上面的網友說的一樣,您可以拒絕檢查,
後果自負。

在美國,成年人拒絕檢查可能會喪命,如果有機會去美國,您不妨試
試!我絕對不會表示任何意見的。在台灣,因為警察太仁慈了,所以....
只是沒有動用警察權而已,這裡真是尊重人權的國度,尊重的過頭了。

不過...您放心!在校園學生拒絕接受老師檢查,是絕對不會被怎樣的,
因為還沒成年嘛!只要家長告到法院那裡,要老師賠償100萬就可以了
。只是....不知為何?家長被判敗訴?我想那個法官一定是要重修法律相
關的學分了,您說是不是?

linux_xp
2008-01-05, 04:45 PM
那到底是要怎樣?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結論呢?:lovely:

這就好像 XP vs VISTA,Linux vs Windows
除非某一方倒了或淘汰,否則永遠沒有結論

乾脆請志願的網友,開個「投票」主題好了,論壇有投票功能

立場講的夠多了,該是時候進入表決程序了

表決出來的結果,即是代表 PCZONE 論壇多數人的意願
不能接受的,請離開吧,不再參與這個主題,大家說有沒有道理
:)

PS.前提是要沒有人作弊,不要到時開一大堆分身馬甲去投票,影響結果

rushoun
2008-01-05, 07:55 PM
討論在於激盪腦力,不一定會有結果,但是一定會發生影響,這樣的結果,
我覺得就不錯了。我會修正一些我的觀念,您也因此聽到了另外一種思維,
這就是民主的優點,試圖去瞭解不同的聲音,讓結果趨向正面。其實,沒有
所謂的誰對誰錯的問題,只是看的角度不同,與對法律的見解有異而已。

至於結論,自己碰到自己決定,個人造業個人擔,出了問題,大家就多幫幫
忙吧。

aesgs
2008-01-06, 11:24 PM
在某景點,一父子對話,小孩問:爸爸那個是什麼魚?
爸爸回答:烏鰡!
小孩又問:那個呢?那個又是什麼魚?
爸爸回答:大頭鰱!
小孩又在問:啊那個勒?
爸爸回答:黑尾冬!

小孩的阿公突然說:烏鰡頭,沒那麼尖、大頭鰱嘴沒那麼小!
阿公問身旁的人:少年仔,你甘災,這攏系蝦米魚?

少年仔:最大的是鱘龍魚、次大較肥的是野生鯉魚、中型最多條的是高山鱒魚!

阿公又問:那小條的呢?
少年仔:最小身體有一條黑線紋的是台灣馬口魚,也就是山漣仔、
比山漣仔大一點的是苦花!

小孩爸爸開口了:趕羚羊勒!你很行啊?

其實小孩懂很多,小孩接著問:這種鱘龍魚,是「底格里斯河」那種嗎?
少年仔:台灣應該大部分是原產於大陸的鱘龍魚,且底格里斯河那種一般是叫鱘魚或龍鱘魚!

小孩爸爸生氣了,你能說啊?你說的就一定對啊?這家餐廳我姊夫開的,
我會不知道那是什麼魚啊?你現在是想怎樣啊!啊!啊!啊!啊!

少年仔不知道他在啊蝦米,大概是惱羞成怒,意思應該是要PK吧!
所以少年仔只回一句:請往回走,沿路牆上有約三尺五尺、四方的解說牌!

小孩的阿公說:我兒子脾氣不好,卡失禮!我感覺是少年仔說得卡有影!
少年仔轉身要烙跑時,小孩最後居然說,阿伯!掰掰!

反倒是小孩的阿公,道了聲歉才離開!
不過這個「阿伯」的「尊稱」,真的讓「少年仔」傷心很久!



任何人懂得都有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
或許他人根本不懂,只是在沿路上多停了一會,早您一步看了解說牌罷了!

尊重專業,不迷信大牌,沒有人不需要老師,
即使今日老師這職業,已無往日那般受到尊重,

但老師有您需要、您子女需要的知識,就算您已經把老師當成教學機器,
依據等價交換原則,最基本的「尊師重道」還是不能沒有的!

不要把自己、自己兒女搞得特異突出、變成一個不適應團體生活的學生,
對師長毫無尊重,只會滔滔不絕的講求權益、權力、大談法律等等等等‥‥‥

等到哪天,您了解老師的苦心時,想要回頭請他們喝杯茶、吃噸飯,
都會把教過您的老師們,嚇得奪門而出!到時就已經太晚了!

自家小孩不想給人教?除非您什麼都懂、都會!?
自家小孩不想給人管?除非您自己真的管的好!?

===========================================
上面那個生活小實例,另一個含意是:
社會上、生活中,沒那麼多的地方,可以讓您理直氣壯,說您認為是對的事!
是假日人多,不然在他們的餐廳、地頭,糾正他的話,搞不好會命喪黃泉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