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搜學生書包看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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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gs
2007-12-25, 02:10 AM
那麼就是說一個地球, 有圓有扁; 有人認為是圓, 有人認為是扁就對啦! 這次總該沒錯吧!....:circle:

還是說有人要扁地球, 有人要方地球, 有人要圓地球; 是這樣嗎?....:confused:

應該沒有吧!雖然我、大部分人都沒「親眼」看過地球全貌,
不過從學習過程所見,即使不是很圓,但地球應該是圓的!

這就是民主,法律、程序,訂了再修,修了再改,
至少不會跟古代一樣,一個「天圓地方」的爭執,
信念引起的大屠殺,就不知害死幾百或幾千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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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gs
2007-12-25, 02:22 AM
混幫派的不一定有前科的,有些學生是一時迷失自己,也有的本來有在混幫派,後來突然想清楚,自行脫離,如果把這群人統統列管成為要搜查的對象,日後也是會有被貼標籤的人權爭議的。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這些孩子對於大人在幫他爭取的種種人權,到底了解了多少,有藉此提昇自己的法治觀念嗎?還是只是拿著這些當成作怪的護身令牌?

最終能解決問題的還是制定全方位法律,引頸期待中。

很多人就跟你說的一樣,
口口聲聲要保護、要給機會,實際上卻動不動就貼「別人」標籤!
除了法律明文規定外,能給別人孩子多少機會?
難怪需要保護法,限制那些只會保護自己小孩的人!

這些大人的爭吵,絕對讓小孩子提早接受「超越現實的人權」!
幼稚園中班!懂得還真多,另一個女生讀小班的也差不多,
除了也會說你沒資格打我之外,
還會說:我不吃飯,餓死我,你會被抓去關!

小孩子不吃飯餓死,這啥法保護的我都不了解!

aesgs
2007-12-25, 03:18 AM
好像又回到一個古老的哲學問題: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

這世界永遠存在兩種人:
一種是相信人性本善,認為教化可以改變人心,讓世界更美好
一種是相信人性本惡,認為唯有徹底管制,才不致於惡化

天啊!教您這段的老師是哪位啊?這人性本善、本惡,被解釋成這樣?

哪個學校老師低劣成這種程度,求求您告訴我,我想知道何方神聖這樣教!

http://staff.whsh.tc.edu.tw/~huanyin/anfa_ching1.htm




幫派份子利用學生賣毒,未成年就算被抓到也不至於死刑或無期徒刑
學生拿刀砍老師,這在台灣的確以前都發生過
但不是常態,也不是大多數,是極少數的個例,僅佔 0.00...1 %

而且真的販毒的,會把毒品放在書包讓人搜?~這點相當值得懷疑
都帶刀要去砍人的,會乖乖讓人搜不做反抗?~這也不太可能



說權力時,小孩要絕對平等的機會;犯罪之後卻要求社會「必須」給予幾近無限的機會?
一個小孩,最多就那十八、二十年,成年以後勒?社會給不給機會?能不能再有機會?

因為他們是小孩嘛!

犯罪者依您的論調,逆向思考,學生書包就真的是最適合拿來藏毒的了!

依您的論調,是要比例提高之後,才需要像歐美一樣,把國防級偵測儀器裝在校園?
還是如同歐美,人權到最後老師被打不能、也不敢還手,一直被打到校警出現為止?

哈哈!老師不是人,學生所以會打老師,絕對是因為老師沒教好!
沒教好?都是老師的錯,只能愛心輔導,哪有資格還手打學生?好美的學校啊!




日本情色產業非常發達,但性犯罪率卻意外的很低
比什麼都要打馬賽克的台灣還低
有人去分析的它的原因,認為是因為慾望發洩管道多,可以減低犯罪率

日本情色產業非常發達?這是某人廢公娼的錯嗎?要不要重新開放降低犯罪率?
某些先進國家已經可以上網公佈嫖客照片姓名,台灣也要跟著做嗎?
雖然重罰未必有效,只有社會倫理、道德規範才是治本之道,

而今,師不師、生不生,父不父、子不子,面子、尊嚴都不要的人,法律?
這些人相信人性本善的人,居然還會寄望他們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律!
-------------------------------------------------------------



以人性本私論調的解釋下:(我是說別人,別人‥‥不是說您!)

他們相信自己是人信本善的人,怎看他人不知道,但就會自私的主張一大堆權力,
他人認為他們先天就是完整的,而後天的不善、為惡,犯罪皆為社會污染他們所造成!

說難聽點就是牽拖啦,自家小孩最乖,是因為社會環境不好,所以孟母三遷?
不要自家小孩跟別人家壞小孩在一起?阿不是說人性本善?哪來別人家的壞小孩?

認為自己的小孩這麼完美?這麼懂事?何不從小就教他,讓他適用成人法律?!
小孩被父母打、被老師打?去驗傷!再依據刑事訴訟,提出告訴吧!
也可以讓小孩子提早懂,出了學校,普通傷害罪,在法律上就是這麼一回事!

認為自家小孩這麼完美,要啥網路分級?全部取消,小孩有能力會分辨是非嘛?
還啥菸、酒不能賣給未成年的,也全部取消保護限制,他們會自制?有思考能力?

甚至民國九十四年,我國刑法還修正「刑法」第 63 條規定:
對於未滿 18 歲人或滿 80 歲之人犯罪者,不得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既然有人相信小孩這麼完美,這些法律要幹嘛的?

因為任何人都相信,在他們未成年時,以教育、倫理、民主、法治規範養成他們,
是要用最大限度,給予最多的機會,不是濫用一般成人法律在小孩子身上,
這才算是權力、義務、責任對等,而又符合法治的國家!



而主張「自己是人性本惡」的人,怎看他人也不知道,但從古代到現代大致沒啥變化:
所有的善都是後天節制與教育的逆轉而來,
要是「順著那份本性」,除了惡,還是惡,還是惡呀!

節制與教育

假使人性真的本善,主張人性本惡者,仍然認為應該由節制、教育來維持!

山賊
2007-12-25, 05:02 AM
 保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責任      駕照 投票
 年齡+--------+-------------------
   0        20

各類權益的函數曲線呢? ........:confused:

linux_xp
2007-12-25, 01:32 PM
天啊!教您這段的老師是哪位啊?這人性本善、本惡,被解釋成這樣?

要是「順著那份本性」,除了惡,還是惡,還是惡呀!

我並不是在主張人性本善,也不是人性本惡,而是都沒有:空白

依照科學來說,假設人本有惡善,那麼它應該要有一個存儲媒介
否則它就是無中生有,違反宇宙物理,這是滑稽的

現代醫學已經證實人類的思想活動來自大腦
而剛出生的嬰兒,大腦是空白的
前世記憶、因果這類東西,太玄無法證實,暫不考慮
剩下最有可能的就是 DNA 基因

但 DNA 鏈裡真的會隱藏善惡因子嗎?
目前已確認的 DNA 遺傳因子作用,差不多為 5% 左右
也有人說遺傳因子裡,存在著掌控壽命和不會得癌症的關鍵

此外精神科已知大腦內分泌物,會影響情緒不穩定
有研究顯示非蓄意計畫的犯罪者
大腦內分泌和正常人有差異,某些物質含量比較高
這導致他們情緒失控,短暫的無法控制行為

而這有沒有可能是遺傳因子的缺陷所導致的呢?
這可以當作一種假設來實驗或分析數據,但短時間內不會有結果

科學是這樣的,在理論還沒被證實之前,是不參考的
所以姑且就當 DNA 沒有紀錄人性的善惡吧

既然人出生沒有善惡
那一切善惡肯定都是後天學習和自我思考而來的,是環境給予的價值觀




依您的論調,是要比例提高之後,才需要像歐美一樣,把國防級偵測儀器裝在校園?
還是如同歐美,人權到最後老師被打不能、也不敢還手,一直被打到校警出現為止?

哈哈!老師不是人,學生所以會打老師,絕對是因為老師沒教好!
沒教好?都是老師的錯,只能愛心輔導,哪有資格還手打學生?好美的學校啊!


最近看了一部二輪電影《恐怖社區》,美國片
劇中男主角因打了老師,被判要禁足在家裏反省,腳上還要帶一個偵測器
如果他離開家裏超過一定範圍,警察馬上到拘捕他
屢犯的話,會被抓去關

學生打老師,老師當然可以正當防衛
刑法有這一條,當性命、財產受到威脅時,正當防衛是無罪的

當然身為教師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知道某位學生有暴力頃向的話,儘量在 public 公眾環境和該學生交談
這樣被打才有證人可以作證,證明自己是正當防衛
以體格來說,老師若打輸學生,就太遜了


說到這好像又回到問題原點,為甚麼會認為學生一定打老師?

一種米養百種人,社會上有好人有壞人
在和壞人相處時,難道都不會堤防
學生也是人啊,校園就是小型社會,有好學生也有壞學生

而且壞人臉上也不會寫著壞人兩字
真實社會已成年壞人,披著人皮善於偽裝,難以堤防
校園裡的壞學生比較單純,從外觀應該很容易辨識

------------------------------------------------------------------

說愛心輔導就太不切實際了,可以講事實啊

以幫派分子遊說學生去販毒為例,一定是講一些好聽的話
例如什麼:未成年被抓到不會怎樣啦,進去蹲個幾個月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你看油水多高啊,有車有房有馬子,冒點險值得啦....
而教師的責任就是要戳破這些謊言

是不至於無期徒刑或死刑,但是會留下前科
以後找工作會怎樣...不能進公家機關...不能進大公司...
出國會被另眼相待....無法移民...
家人蒙羞,親戚朋友抬不起頭...
總之人生會受到很大影響,非常不划算

學生可能又會回說:
沒關係,人生苦短,即時行樂,把握青春...
我的志向是當大哥,如果被抓去關,地位可以提昇....

那老師可能就要舉案例給他看了:
是嗎,以前很多人都像你這樣說,事實是他們都被出賣了....
黑社會講江湖義氣,那已經是過去式了,不信看這個新聞....
大哥是要小弟去擋刀的,你可能還沒當上就已經掛了...
到時白髮送黑髮,看關心你的人會多傷心....

必要時,也可以配合校外教學啊
帶特殊學生(已經快沒救那種)去看收容所
讓他親眼目睹實境是不是真有那麼好

包括那些不愛讀書的學生,打罵有用嗎
要讓他們感受一下社會的實況嘛
有錢和沒錢是什麼差別,錢要如何賺....
光說錢途有什麼用,虛幻縹緲,重要的是體驗
就好像摸到火,受傷,以後都不敢在摸
有錢的好處,沒錢的壞處,也要體驗一下才會知道


以上這些都是舉例啦,實際上這要考驗教師的智慧、臨場反應
如何說服學生,讓他們分辨是非


地上有一張千元、和百元紙鈔,只能檢一張,你要撿哪張?
人都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否則就和動物沒有兩樣,不是嗎

我看過一本講述厚黑學的書籍,裡頭把人性批評的一無是處
書中教人要如何堤防小人,洞悉陰謀,如何採著別人的頭往上爬
但是妙的是,它最後一章卻說至善為上
說這是最省力的方法,如果沒那個心力和別人玩陰的,或是膽子小玩不起
假裝當個善人就對了,是最保險的上上策

黑社會達到一定規模,轉型做投資的很多,大家都聽過
有些政治家,是黑社會起家的,大家也都知道
這年頭企業講永續經營,黑社會也講永續經營,有錢了就會想穩定

不管是人性本惡也好,人性本善也好
即使是勢不兩立的兩個陣營
當他們面對同一個敵人或同一個利益時,也是會合作的


一艘船不可能人人都船長,總要有船員
人人都要當醫生,誰來當病人
一個人就算智商再怎樣不高,也一定有他可以發展的地方

廚師、黑手、水電工賺的可多囉,技能體系沒有這種專科學校嗎
守衛、保鑣也是一個職業啊,薪水也不低耶
連博奕都有科系,目標是別國合法賭場的服務員,這又要怎麼說
學校讀死書有什麼用,教點做人道理吧

當然這有一定難度,但各行各業都有它的困難所在
身為教師不可能只是站到講台上,什麼都不管
唬爛個一節課,就可以領鐘點費 5~6百
哇靠,比上班族還好賺
那些跑業務、拉保險、直銷的,說破嘴可能都沒這麼好賺
難怪人人搶著要當教師

不能說學生都是好的,也有非善類的
但教師不也是一樣,其中也不乏有很多不敬業的
賣知識的是一回事,但當導師的,大部分應該都有加給吧
白領錢不做事,這樣很不好

DAVID-BP
2007-12-25, 07:46 PM
幫派份子利用學生賣毒,未成年就算被抓到也不至於死刑或無期徒刑
學生拿刀砍老師,這在台灣的確以前都發生過
但不是常態,也不是大多數,是極少數的個例,僅佔 0.00...1 %

香港古惑仔電影,我每一集都有看
不過那畢竟是漫畫改編的,是比較戲劇化效果的
真實的校園裡,應該不可能像電影中每個學生都黑社會的

而且真的販毒的,會把毒品放在書包讓人搜?~這點相當值得懷疑
都帶刀要去砍人的,會乖乖讓人搜不做反抗?~這也不太可能

海關或軍中在搜東西的時候,是有持槍衛兵在旁警戒的
如果被搜的人反抗,衛兵會立刻上前制壓
必要時還得以用槍要領開槍射擊

然而學生如果真的如傳聞那麼危險,又是毒品又是刀械的
搜的人,豈不是拿性命在開玩笑
在完全沒有武力保護的情況,去拔老虎的牙齒

多半是作秀的成份比較大吧

一來是做給家長和那些校委看
二來是恐嚇那些乖乖牌的學生
真的老大級或有後台靠山的學生
教師恐怕是退避三分,不敢動他一根寒毛吧...
錢難賺,子細漢,有教無類誠可貴,性命價更高...
所以搜書包,說真的是欺負小朋友的


日本情色產業非常發達,但性犯罪率卻意外的很低
比什麼都要打馬賽克的台灣還低
有人去分析的它的原因,認為是因為慾望發洩管道多,可以減低犯罪率

學生會拿刀去學校砍人,這種壓力絕對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一定是累積很久,突然一個關鍵點就暴發出來
這顯示教育有很大問題
並不是搜書包,這種接近作秀的安全等級能防範的

學生累積了這麼大的壓力,迫使他們去犯罪
難道在這之前,外表、行為上都沒有任何預警可以看出來嗎
只怕多數的壓力,是來自校園內部,而教師都是視而不見吧...

幫派分子利用學生賣毒,重點在於學生被抓後的刑罸嗎?..
書包不過是一個選項,一定不可能嗎?..
誰提及每個學生都是黑社會的?..
再來提件事,SARS期間,每個人要進去許多場所(醫院、學校...等等)
都要被量體溫,明明許多人就沒有中獎,為什麼要被量呢?..體溫不是人的隱私嗎?.
學生砍人一定是壓力(一定是學校給的嗎?)嗎?..就不會是被利用的嗎?..不會是個人(感情..等等)因素嗎?..在台灣中SARS的人有多少人?..機率有大於0.0001嗎?

Anonymous
2007-12-25, 11:36 PM
一葉蔽目不見泰山 :|||:

linux_xp
2007-12-26, 01:11 AM
幫派分子利用學生賣毒,重點在於學生被抓後的刑罸嗎?..
書包不過是一個選項,一定不可能嗎?..
誰提及每個學生都是黑社會的?..
再來提件事,SARS期間,每個人要進去許多場所(醫院、學校...等等)
都要被量體溫,明明許多人就沒有中獎,為什麼要被量呢?..體溫不是人的隱私嗎?.
學生砍人一定是壓力(一定是學校給的嗎?)嗎?..就不會是被利用的嗎?..不會是個人(感情..等等)因素嗎?..在台灣中SARS的人有多少人?..機率有大於0.0001嗎?

那個是幫派分子利用青少年販毒的主要原因
算是個人太雞婆的補充說明,寫在一起讓人誤解不好意思
不過說這些有點離題了,就不在討論了

書包、搜身...或其它,學校會採取的選擇,抓出毒品的機率不高

海關為了搜出走私毒品,採取許多策略
但也無法保證 100% 有效,仍會有狡猾的闖關者

而這些策略都不太可能在學校應用
要搜出毒品不是不可能,只是不太可能在學校應用

如果學生把毒品塞到奶罩、內褲裡呢?或是其它敏感部位?
偽裝成文具用品的一部分?偽裝成感冒藥?
顆粒狀的或許比較好查,粉末狀,或液態的,有太多隱藏方法了...

只是很好奇學校到底要如何去搜
要知道這是毒品,不是手機
就算再笨的人,也知道如果被搜到會有什麼後果

再說學生的生活世界,也不是只有學校一個地方,他們可以在校外交易
有什麼理由非要冒風險帶去學校不可?
說不定有的是在夜店之類場所搞販賣的,並非在學校販賣給同學

校園都佈署搜毒犬,要接受合格訓練的?人員編制增加訓狗師?
那一隻要不少錢,記得有看過電視報導,好像幾十萬還是幾百萬
配發 X 光機,或其它高科技檢查設備,一台近千萬的?
經費誰出,立法院會通過預算?全民買單?
理由是我們懷疑學校有很多毒蟲?

接著報紙又刊了:沒錢吃營養午餐,有錢買設備,人都吃不飽了,還養狗....
新聞媒體可樂了,又不愁沒題材了

大規模,及先進科技的搜索,是不切實際的
不是不可能,是不切實際
雖然意義上很相同了,因為不切實際,所以不可能實行

就是軍中禁帶手機,但是老鳥人手一支,這又要做何解釋?~神奇?
整個行李倒出來翻的,都有辦法隱藏或過關了
更何況校園裡搜書包,也僅是隨便看一看摸一摸而已
被搜到那肯定是菜鳥嘛,第一天上學啊...


SARS 是法定傳染病,在疾病管制法之類的,應該有相關條文
另當國家發生重大事件,施行緊急避難時,是可以逾越法律的
舉這種例子,並不是很恰當

再說 SARS 流行期間,公共場所若不量體溫的,有人敢進去嗎
那是想進去的人,自己同意要量的
就算不同意的人,他可以選擇離開,不要進入便是
並不會被門口的人架住或是怎樣,非量不可的
這和強制搜身、搜書包,又有些差別,不是嗎

因為學生被搜書包,不可能大大方方走出門口
往桌子一拍說:老子不幹了,以後不來上學了
如果真是這樣,那恭喜,又製造了一個中輟生,社會包袱


前面好像也有網友貼出關於法律中校園安全檢查的條文
其中有提到,校方僅可以對特定對象進行檢查 (不能全班或全校一起搜)
而且檢查負責人,也有限定必須是訓導處或教官之類的 (非由老師來執行)

只是法律條文這種東西,太死板,討論起來沒什麼意思
要照那個法條來看,很多學校都違法了

也許新聞中那個主角是告錯了法條也說不定
不是告隱私權侵犯,而是要告校方違反校園安全檢查法 (假設是這個法)
哇~這是公訴罪,如果是國立學校,公家人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但估計校方一定會辯解說:
這不是安全檢查,僅是要檢查學生有無攜帶校規違禁品
校規違禁品 = 和讀書無關的東西
然後又是判個無罪,接著問題又來了,和讀書無關就是違禁品,是否合理?

aesgs
2007-12-26, 01:13 AM
我並不是在主張人性本善,也不是人性本惡,而是都沒有:空白

恕刪.....

既然人出生沒有善惡
那一切善惡肯定都是後天學習和自我思考而來的,是環境給予的價值觀


我只是想告訴你,主張人性本惡的解釋:根本不是認為唯有徹底管制,才不致於惡化!

之前貼的網址寫的很清楚,是主張:所有的善都是後天節制與教育的逆轉而來,
要是「順著那份本性」,除了惡,還是惡,還是惡呀!

而人性本善,就照您的解釋好了,這解釋挺美的:
認為教化可以改變人心,讓世界更美好!

兩種主張,誰主張不用教育?
沒有有主張不用教育吧?所以結論勒?
還是你說得這句最重要:
「一切善惡肯定都是後天學習和自我思考而來的,是環境給予的價值觀」

不知您是不是由心而發?但很明顯的,你的文意、用法、前後次序,
您不知不覺的,已經把「後天學習」擺在「自我思考」前面!

幾歲能有健全的思想?幾歲能自我思考?給給個年齡數字嗎?
如果你心中能有個數字,在那個年齡數字之前,是否該給予一定的限制?





最近看了一部二輪電影《恐怖社區》,美國片
劇中男主角因打了老師,被判要禁足在家裏反省,腳上還要帶一個偵測器
如果他離開家裏超過一定範圍,警察馬上到拘捕他
屢犯的話,會被抓去關


依愛玩法律的家長來說,台灣目前並無法源依據可以這麼做!
即使爾後有了法源依據,也沒那麼多的設備、資源可以去做。

愛比較,這就是所謂的「半瓶、過期的洋墨水!」





學生打老師,老師當然可以正當防衛
刑法有這一條,當性命、財產受到威脅時,正當防衛是無罪的

說到這好像又回到問題原點,為甚麼會認為學生一定打老師?


看來你不是很了解法律,各地政府都有免費法律諮詢您可以去問問,
對等關係,未成年學生打老師,未達傷害標準,幾乎是不可能會有啥法律問題,
老師甚至只是用手臂去擋、或是逃走過程不小心推倒學生,就會防衛過當了!

最重要的是倫理問題,台灣對老師告學生的反應?自己去找些案例來看吧!
啊就說成人法不完全適用於學生,保護!保護!未成年!未成年!未成年!

沒人說學生一定會打老師,打老師只是學生犯罪的冰山一小角而已!





就好像摸到火,受傷,以後都不敢在摸
有錢的好處,沒錢的壞處,也要體驗一下才會知道


這個,我說最直接的例子,雖然你聽了會不爽!

你吃過屎嗎?應該沒有吧?
我知道不好,雖然我也還沒吃過!但我也不會想去吃看看是不是真的不好!

因為教育的目的,就是盡量減少未成年子女嘗試錯誤的機會!

有幾個老師、家長吃過屎?可是應該沒有很多老師、家長說吃屎是好的,
更不會讓小孩在嘗試吃屎的過程學習,這就是教育、學習!





一艘船不可能人人都船長,總要有船員
人人都要當醫生,誰來當病人
一個人就算智商再怎樣不高,也一定有他可以發展的地方

廚師、黑手、水電工賺的可多囉,技能體系沒有這種專科學校嗎
守衛、保鑣也是一個職業啊,薪水也不低耶
連博奕都有科系,目標是別國合法賭場的服務員,這又要怎麼說
學校讀死書有什麼用,教點做人道理吧

不能說學生都是好的,也有非善類的
但教師不也是一樣,其中也不乏有很多不敬業的
賣知識的是一回事,但當導師的,大部分應該都有加給吧
白領錢不做事,這樣很不好


雖然是題外話,你知不知道船長在特定狀況,可行使警察權?
老師又何嘗不能擁有?沒有法源依據罷了!
沒有適度的權限,就該去除其責任,又要老師好,又要老師不吃草!
您說:學校讀死書有什麼用,教點做人道理吧
何不說:社會教那些只能用到十八、二十歲的保護類法律有什麼用,教點做人道理吧

連那種學習,非必要攜帶的物品,都有學生可以憑個人觀念,私下違規攜帶,
這種違反團體生活 最 最 最基本規範的學生,則是最該先教教做人的道理!

不懂?該教?未成年嘛?那種東西,只是違反學校一般性的「生活規範」而已,
真的不是很嚴重,也沒有違法,所以老師給足機會,沒有做任何的處罰、責罵啊!




地上有一張千元、和百元紙鈔,只能檢一張,你要撿哪張?
人都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否則就和動物沒有兩樣,不是嗎


人本來就是動物,沒後天的教育,哪來分辨是非的能力?
看那些學者的「教本」,光一個「物權」教育,光國內就幾千個版本!

在學習過程是「物權教育」,出了社會就直接是「竊盜罪」論處!

因為這不會直接危害到未成年子女的生命安全,我舉雙手贊成用說的,
用教的!用故事、用案例、小遊戲,很多方式都可以達到傳達知識的目的!

但毒品、刀械、用電、用火?能用多少機會去教?幾歲以前需要學會?

把您的論調反過來:難道您就那麼確信、也願意背書?有能力承擔責任?
「學生書包裡只會有啥手機、漫畫之類的?」

另外,該案帶手機明顯違反現行、合法訂立的校規,怎能無恥到犯錯後還硬凹?
要教小孩子用法律,先教小孩懂得方法、程序!不服現行規定可以申覆,
我想只要提出申覆過的家長、學生,學校&老師都只能敬他們九分了!

而不是犯錯後還用他校、他國做比較,而意圖將其所犯的錯誤,就地合理化!
就像我一直提的,喝點洋墨水,就能說不知道台灣不能吸大麻的老藝人之子,
夭壽,那老藝人跳出來不知要選蝦米了!


國中有人書包裡搜出當日的潮汐表?蝦米?他要坐桶子出去嗎?


之前說過小孩不吃飯的問題,有些案例是醫生拿了張照片給小朋友看!
以後小孩就乖乖吃飯了,因為不吃飯會便那樣!啥照片?口腔癌的照片!

醫生騙人?不吃飯跟口腔癌啥關係。但這就是養成教育!
先排除目前不吃飯,可能會引起的生命安全危機,活著才有機會聽大道理!


您說很多,反正我工作時間到天亮閒閒的,一個字一個字回也沒差,

您要表態啊!具體作為?人權,學者們說得夠多了!

不知道您的意見為何?不該搜?不該隨意去搜?

不該搜,理由?不搜引起的責任歸屬?

不該隨意去搜:程序?

aesgs
2007-12-26, 03:06 AM
書包、搜身...或其它,學校會採取的選擇,抓出毒品的機率不高

就算再笨的人,也知道如果被搜到會有什麼後果


警察臨檢破獲的案子高不高?能以高不該決定該不該執行嗎?臨檢勤務也撤掉?

在國中,如果「只是毒品而已」,學校幾乎都會「私下給機會」,
刀的話一般根本沒事,只是沒收,然後被老師侵佔不還而已!
槍的話!之前有人帶野外求生用,打犀牛用的槍,
一槍可以打死犀牛的防身武器喔!後來也沒事!

連警告都沒有記,但吸菸、頭髮太長卻要記小過、警告,這蠻令人不解的!哈哈!

其原因,除了愛啊有的沒的,另外就是往上報,報多了也不怎風光吧?





再說學生的生活世界,也不是只有學校一個地方,他們可以在校外交易
有什麼理由非要冒風險帶去學校不可?
說不定有的是在夜店之類場所搞販賣的,並非在學校販賣給同學

校園都佈署搜毒犬,要接受合格訓練的?人員編制增加訓狗師?
那一隻要不少錢,記得有看過電視報導,好像幾十萬還是幾百萬
配發 X 光機,或其它高科技檢查設備,一台近千萬的?
經費誰出,立法院會通過預算?全民買單?
理由是我們懷疑學校有很多毒蟲?

接著報紙又刊了:沒錢吃營養午餐,有錢買設備,人都吃不飽了,還養狗....
新聞媒體可樂了,又不愁沒題材了

大規模,及先進科技的搜索,是不切實際的
不是不可能,是不切實際
雖然意義上很相同了,因為不切實際,所以不可能實行



所以不買儀器啊,誰說要買儀器?
只需透過修法強化搜書包的程序、適法性、以及法源依據就夠了!

這段看不懂您要表達的是?沒啥效?乾脆不搜不搜,通通都不搜?





就是軍中禁帶手機,但是老鳥人手一支,這又要做何解釋?~神奇?
整個行李倒出來翻的,都有辦法隱藏或過關了
更何況校園裡搜書包,也僅是隨便看一看摸一摸而已
被搜到那肯定是菜鳥嘛,第一天上學啊...



我當兵的時候,因為沒履行「中鳥」責任、義務,
我只有做到不欺負學弟,但跟學弟以同學互稱,卻把那學弟給害慘了,
我放假的時候,老鳥跳出來,中鳥不管老鳥管!
愛他們!卻愛了他們!我這也是叫溺愛嗎?

但那種理所當然的福利,如可以睡到中午、帶手機之類的錯,
我也是會跟著犯,但被抓到就要認栽,
我可不敢幹幹叫,像那些厚顏無恥的人一樣,硬凹規定不合理!

人活著,就要懂得如何定位自己!
菜鳥、中鳥、老鳥都是必經過程,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除非您能以自己「名譽」發誓,您從未老鳥欺負菜鳥,
且拒絕所有老鳥享有的權力、福利、特權!





SARS 是法定傳染病,在疾病管制法之類的,應該有相關條文
另當國家發生重大事件,施行緊急避難時,是可以逾越法律的
舉這種例子,並不是很恰當

再說 SARS 流行期間,公共場所若不量體溫的,有人敢進去嗎
那是想進去的人,自己同意要量的
就算不同意的人,他可以選擇離開,不要進入便是
並不會被門口的人架住或是怎樣,非量不可的
這和強制搜身、搜書包,又有些差別,不是嗎

因為學生被搜書包,不可能大大方方走出門口
往桌子一拍說:老子不幹了,以後不來上學了
如果真是這樣,那恭喜,又製造了一個中輟生,社會包袱



該案不是強制搜書包喔,是偷偷,偷偷摸摸搜書包!

不過,您又說法律了,搜書包缺的也是法律而已啊!




前面好像也有網友貼出關於法律中校園安全檢查的條文
其中有提到,校方僅可以對特定對象進行檢查 (不能全班或全校一起搜)
而且檢查負責人,也有限定必須是訓導處或教官之類的 (非由老師來執行)

只是法律條文這種東西,太死板,討論起來沒什麼意思
要照那個法條來看,很多學校都違法了

也許新聞中那個主角是告錯了法條也說不定
不是告隱私權侵犯,而是要告校方違反校園安全檢查法 (假設是這個法)
哇~這是公訴罪,如果是國立學校,公家人員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那不是安全檢查條文只是「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也就是「注意事項」而已!
另外這個辦法、注意事項,沒有提到罰則也是一大問題,
就是沒有訂立,當違反這些「辦法」、「注意事項」老師該受到怎樣的懲處!

另外!不是不一定,是確定告錯對象,沒人說老師沒錯!老師有錯、有錯、有錯!
從教育部、各地地方縣、市教育局、一直到該校都錯,一直錯錯錯錯到老師!

之前打過在貼依次!不要有被害妄想症,小嬰兒、小朋友、人權都還在啦!


本案「目前」家長敗訴,並不是說學生沒人權還是怎樣,
老師也並不是完全都沒有錯,不過請先讀一下「春暉專案」,
錯的是上級單位「教育部」,不在執行專案的「老師」!

其一:家長要告人,還告錯對象,真搞不懂他!

其二:該父無法提出「明確的證明」,證明其隱私權如何受到侵害,
在法律上則沒有明確的「訴訟標的」,所以無從主張賠償!





但估計校方一定會辯解說:
這不是安全檢查,僅是要檢查學生有無攜帶校規違禁品
校規違禁品 = 和讀書無關的東西
然後又是判個無罪,接著問題又來了,和讀書無關就是違禁品,是否合理?


你還真的有這疑問啊?剛回完貼上去才看到你這篇,
我居然事先預知,已先回過了,上一篇很清楚嚕!

補充一下程序部份:
該生曾經提出不能帶手機是不合理的訴求嗎?好像沒有吧!看來家長不重視嘛!

如果該生曾經提出過,學校、教育當局無法回覆,那還有萬分之一的立場可以硬凹!


概要:一個團體,團體生活,由不得一個、或少數人的認知而恣意妄行,

能不能帶,合不合理,完完全全只是個人的問題,

總之訂立不能攜帶某物的規定,皆是依據教育法中哪幾個字延伸、擴大解釋而來!
完完全全合法!不要再硬凹了!除非依程序修改相關校規,否則再硬凹真的很難看!

不是口口聲聲要教小孩民主、法治、權力,自打嘴巴喔,
法規這樣搞得嗎?不服規定就跑程序啊?依程序去提出申覆、修改啊?

還要說手機及其他個人認為可以帶的東西?會這樣一直提手機合理能帶的人?

難道任何小朋友不滿規定,就可以直接做自己認為是對的事,事發後再硬凹合不合理?


小孩怎麼能這樣教啊!大人!

你想害死你家小孩嗎?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