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搜學生書包看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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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gs
2008-01-01, 11:52 PM
營建法規裡面只看過公共建物有必須使用防火材料的規定
沒聽過什麼強制火險的
查了一下 Google ,那好像是銀行貸款購屋,要求投保的
這是可以理解的,貸款沒繳清,房子燒了沒得封,銀行找誰要錢
並不是政府強制規定的吧

沒聽過?不要事事都說政府嘛!關政府啥事啊,
銀行貸款業務不違反現行相關法規,規定就是規定,

你沒錢,你不保火災險,他就不借,就這麼簡單而已啊,
還是有錢人,有其他擔保的除外啦!

所以我就說了嘛!
沒貸款也不用強制投保火險啊!

你可能沒弄清楚!房子燒了,還有土地啦!
但銀行是怕土地拍賣,都不夠繳清貸款以及利息,所以才會要求強制保火險!

房子燒了,銀行先領一筆火險理賠,不夠在執行土地拍賣,銀行肯定不會吃虧!

你以為貸款蓋房子,可以拿還沒蓋、「未來的地上物」去質押貸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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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sgs
2008-01-02, 12:31 AM
人權有多珍貴?能用說的讓小孩子瞭解嗎?(知道與瞭解是不同的)
以前學校的作法,就是讓學生失去部份人權,
因為瞭解自己的人權被侵犯,間接也能知道自己侵犯到別人人權的感受。
人人都被搜,也沒啥公不公平,
只能說是個快速又有效的作法,對與錯法官已經做出判決。

這個只是我前面提到的,「目前」判決敗訴,只是告錯對象、以及提告家長沒有明確的訴訟標的!

所以並不是家長主張他家小孩隱私權受到侵害是無理的,

更不是代表案中老師都沒有錯!老師的確違反自己學校制定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是否可因為「部級」頒佈實施的「春暉專案」而違犯該校自行制定的「管理辦法」?
本討論板,某些人似乎就這麼主張,主張地方各校「管理辦法」大於中央之「春暉專案」!


其實在小孩父母、親人的立場,合不合法?合不合理?法源法扁?
都遠不及一個「需不需要」!





題外話..
讓別人不敢管教自己小孩,真的對小孩只有害無益,
對教師而言,反而變成多做多錯。



這是教育思想中,真正題內話!

我對管教的標準,未達普通傷害罪(輕傷害)者,就非體罰!

老師管教用語也必須恰當,如狗改不了吃屎,有其父必有其子之類的惡毒話,
這些話我在國小、國中、高中各等學校,都有聽過老師這麼罵學生!
諸如此類人格瑕疵的師長,而這類人通常都是好好老師,連碰都不想碰到學生!

否則不管搜書包搜的再兇、打得再兇,會有啥恨呢?會有啥陰影呢?

有些老師打得很兇,罰的很兇,但人卻很好,行為端正,就是神聖不可侵犯!
畢業後跟很多同學去看他,他卻匆忙奪門而出,老師‥‥‥老師不是這樣的‥‥‥

aesgs
2008-01-02, 01:32 AM
你所說的這是沒錯
確實是社會上所造成的
但是你能改變這個社會嗎?
還是要先從管理自己的小孩或是學生
來改變這個社會?
每個人都有他的權利
或許不應該剝削他人的權利
但是試問在這討論得每個人
請問這個環境中
你要如何去教導你的下一代
還是一昧的回說
因為新聞 因為這社會就是這樣
這是這個環境造成的
不關我的事
我只要把他該給的該享有的
給予他保護好他就好
至於造成什麼樣的問題
都是這個環境這個社會這些新聞媒體害得
任何口號任何夢想都要配合著環境去做改變或限制


別說社會,這些人的說詞,在三代以上同堂的家庭就已經層出不窮了!

阿公、阿嬤等級,他們沒有教養的責任,「含飴弄孫」變成他快樂的生活目標,

只要做父母的、舅舅、阿姨、姑姑等等的「中輩」,對小孩說話稍微重一點,
臉色稍微差一點,老阿公、老阿嬤就會跟那些講「權力」的人依樣跳出來,

小孩子們一看情勢逆轉,有阿公、阿嬤撐腰就天下無敵嚕!你打我,我就叫阿公、阿嬤打你!

要是小孩壞到喊不住,老阿公、老阿嬤就會說,你兒子、你女兒阿怎樣阿,我沒辦法嚕!

再怎樣,老阿公、老阿嬤絕對不會對小孩下「毒手」,他們的身分就是扮演「白臉」嚕!

老阿公、老阿嬤不敢管、管不動,只好叫自己女兒教,要是打他一下,
老阿公、老阿嬤就心疼、翻臉、不吃飯、連「離家出走」都有!

阿不然勒?阿公、阿嬤疼,阿公、阿嬤秀,你「媽媽」下手真「粗殘」啊!
你真可憐,這麼小就要被虐待,全家只有阿公、阿嬤是愛你的!

道德倫理、孝順嘛,當子女的只好在老人家面前盡量不打罵嚕,
等阿公、阿嬤去睡午覺,還是明後天去「掛香」,小孩子們就該死了!

哈哈!!!生過小孩,又跟公婆住在一起的媽媽們一定感同身受!隔代教養難題!

當然也有比較開明、講道理的老人家,反而管的比子女兇,爸爸媽媽反而悠哉悠哉只要愛就夠了!
有人扮「白臉」,就要有人扮「黑臉」,就跟社會有「好人」有「壞人」!

不教!難道真要等他「頓悟」嗎?

人生有很多的機會,很多的錯事,
留下一時的前科、一輩子的犯罪記錄,都還算是小事,活著就有機會!
更多錯事,甚至讓您的子女,命喪黃泉,永遠都不會再有機會!

頓悟的代價,不是每個人、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承受的了的!

aesgs
2008-01-02, 01:59 AM
我到認為這和我們給不給學生應有的人權沒有因果關係,而是大人的行為教壞了小孩。

也就是說,大人濫用自己權利的行為,每天不斷在媒體上傳播,小孩才有了模仿的對象,才會撂下這些他自己都不一定懂得後果的話語。簡單來說,這種權利的濫用,這種嗆聲,都是這個社會教壞小朋友、教壞學生的,甚至是在家庭中,父母親自己也每天都在上演XX霹靂火的情境劇情給小孩看。

但是這樣不正常的社會,對小孩造成的影響,都不應成為剝奪他們人權的藉口。因為如果他們在,明明從媒體、生活周遭、甚至學校的公民課程知道自己有某些權利,但是又不是那麼瞭解如何使用自己的權利,懵懵懂懂的成長階段之中,一句:「管你是為你好」,就用剝奪學生權利的方式去管理他們,這都是負面教育,只把他們教的更不懂得尊重別人的權利。就好像我們現在在談他們的權利時,要管他們時,講的那麼理所當然,認為學生哪有那麼多話可說,乖乖唸書、上學就夠了,管你,是為你好~

其實今天討論到這裡,說的也很多了。會認為不應該給小孩什麼人權不人權的網友們,不外乎就是認為這樣只是讓小孩們多了許多頂嘴的理由,沒辦法讓他們乖乖接受管教。但是大家捫心自問一個簡單的問題,小朋友這些頂嘴的材料、詞彙,倒底是從公民課本中學來的,還是電視上的社會新聞、政客們的對話、作為學來的?
以上,這就是我的想法,「要不然你想怎樣?」 :fd: :fd: :fd:

我也學壞了~ (罰站去!):|||:

八勿之訓之八:勿忘基立而物從,基為心之實!

原來蝦米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的話也是瞎掰的,
自己家的「小」孩都管不好了,還妄想直接改變「大」社會!



某人因某種怨念看不到我說的話,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辦法回答?

因為本討論標題是「搜書包」跟「人權」問題,
PCZONE 年度最難的問題,至今仍無人敢回答!

搜書包之必要性:
A﹒完全沒必要
B﹒必要性不高
C﹒有一點點必要
D﹒必要
E﹒非常必要

Anonymous
2008-01-02, 06:44 PM
八勿之訓之八:勿忘基立而物從,基為心之實!

原來蝦米大處著眼、小處著手的話也是瞎掰的,
自己家的「小」孩都管不好了,還妄想直接改變「大」社會!



某人因某種怨念看不到我說的話,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辦法回答?




因為本討論標題是「搜書包」跟「人權」問題,
PCZONE 年度最難的問題,至今仍無人敢回答!

搜書包之必要性:
A﹒完全沒必要
B﹒必要性不高
C﹒有一點點必要
D﹒必要
E﹒非常必要

你的母親和女友命在旦夕,你只能救一個
你會選誰……?

aesgs
2008-01-03, 01:35 AM
你的母親和女友命在旦夕,你只能救一個
你會選誰……?

母親!

如同我會跟我的女朋友說,只要妳跟長輩發生爭執,
無論妳是對、是錯,在長輩面前、台面上我都不可能會挺妳!
事後妳要打我、要罵我、要處罰我,進了房門,咱們再私了!

除非已經在議題的討論中,討論、談判桌上沒有長幼、大小之分,
否則跟長輩的爭執,發生爭執時必須先道歉,對錯只能事後再談!

這問題的含意我看不懂!
該不會說人權是母親?搜書包是女友吧?

您能回答搜書包之必要性嗎?一個個人意見而已,有那麼難以表達嗎?

Anonymous
2008-01-03, 06:47 AM
母親!

如同我會跟我的女朋友說,只要妳跟長輩發生爭執,
無論妳是對、是錯,在長輩面前、台面上我都不可能會挺妳!
事後妳要打我、要罵我、要處罰我,進了房門,咱們再私了!

除非已經在議題的討論中,討論、談判桌上沒有長幼、大小之分,
否則跟長輩的爭執,發生爭執時必須先道歉,對錯只能事後再談!

這問題的含意我看不懂!
該不會說人權是母親?搜書包是女友吧?

您能回答搜書包之必要性嗎?一個個人意見而已,有那麼難以表達嗎?

這個問題的真正問題不是要你選擇救母親或女朋友…:fd:應該有不少人知道這個問題的出處

再說我也不是說吵架喲
是兩個你只能選活哪一個的殘酷問題
想事後跟女友私了也只能到地府去了

aesgs
2008-01-03, 08:31 AM
這個問題的真正問題不是要你選擇救母親或女朋友…:fd:應該有不少人知道這個問題的出處

再說我也不是說吵架喲
是兩個你只能選活哪一個的殘酷問題
想事後跟女友私了也只能到地府去了

哈哈!其實我沒看懂耶,黑白回!反正閒閒練打字!
我回給你的答案只有「母親」兩個字啦!

其他是說現在的氣氛,談判桌上無大小嚕!

其實一點也不殘酷,二選一很正常,您的問題我解的詳細一點吧!

狀況1:女友跟媽媽,兩個只能活一個的話,答案還是救母親嚕!
所以:我自私!

狀況2:如果是老婆,雖然結婚了但還沒生小孩,老婆跟母親,還是救我母親!
所以:我還是自私!

狀況3:要是我跟我老婆已經有生小孩了,老婆再跟我母親比的話,
我只好救我小孩的媽媽了,也就是我老婆嚕!
所以:不孝罪名我扛了,我不要讓我的小孩沒媽媽!

很簡單阿!還有第四種嗎?有問必答!不要問含意太多層的,我會看不懂!


=================神奇分隔線====================
回到本標題!

某一論調者,有很大的人權、隱私權、啥憲法保障、蝦米保障等等的堅持,

但若是二選一、三選一、四選一時,他們卻不敢表態!也無法表態!

他們不敢說:搜書包是完全沒必要的!

他們無法說服自己:學生書包再怎違禁,也就那些手機、小說等等微不足道的非法定違禁品!

他們不敢說他們所謂的先進國家,校園裡那些儀器是在幹麼的!

因為他們還有基本的良知,不敢全然昧著良心說「反話」!

不過‥‥‥啊您又沒有特別的堅持怎樣又怎樣!您也不能回嗎?

我也沒要您二選一啊?四選一嘛,也有B、C兩個中間選項啊,一點都不殘酷!

搜書包的必要性?這問題四選一,真的有那麼難嗎?

Anonymous
2008-01-03, 12:52 PM
哈哈!其實我沒看懂耶,黑白回!反正閒閒練打字!
我回給你的答案只有「母親」兩個字啦!

其他是說現在的氣氛,談判桌上無大小嚕!

其實一點也不殘酷,二選一很正常,您的問題我解的詳細一點吧!

狀況1:女友跟媽媽,兩個只能活一個的話,答案還是救母親嚕!
所以:我自私!

狀況2:如果是老婆,雖然結婚了但還沒生小孩,老婆跟母親,還是救我母親!
所以:我還是自私!

狀況3:要是我跟我老婆已經有生小孩了,老婆再跟我母親比的話,
我只好救我小孩的媽媽了,也就是我老婆嚕!
所以:不孝罪名我扛了,我不要讓我的小孩沒媽媽!

很簡單阿!還有第四種嗎?有問必答!不要問含意太多層的,我會看不懂!




你認為你的選擇,對所有人而言面對這種情況時都是毫無疑異的正確答案嗎?
你覺得你的選擇不會除小孩的因素外而有任何異動的機會嗎?

rushoun
2008-01-03, 01:39 PM
選擇答案容易,卻沒有人去思考會選擇答案的原因是什麼?
我們的教育方針,一向都是教導學生要會選答案,選擇會得高分的結果。
看來,我們的教育結果,確實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