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有線電視 收費標準之戶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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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eng
2009-02-22, 12:12 AM
只是看你一直在為房東們的既得利益不捨,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感覺。

只是看電視並不是只有有線電視的選擇,所以就算數位化之後你不想負擔第二台以後的機上盒租金,你可以選擇第二台之後的電視機不要接有線電視,這又不是民生必需品,也不像進食與喝水是一定要的,所以選擇沒那麼難,各何況數位化之後也許收視費有機會將,第二台以後的機上盒租金還可能會降,不是那麼大的支出,目前看得到的價格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我倒覺得有線電視在台灣已經算是民生必需品了.
以用戶數來說影響所及的層面是相當大的.
不然價格議定就不會被爭取為各地方政府的權責了.

民眾或許不會再像ETC一般被迫無奈接受,或含怨消極抵制.

以目前繳費的用戶可以就享有的合法分接不需多繳費.
但是數位化後卻變成要多付費,對用戶來說權益受損不少.
這部分業者卻受益不少.

不要把房東都想得那麼邪惡,
支出大不大不是重點,該不該值不值付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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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2009-02-22, 12:33 AM
我倒覺得有線電視在台灣已經算是民生必需品了.
以用戶數來說影響所及的層面是相當大的.
不然價格議定就不會被爭取為各地方政府的權責了.

民眾或許不會再像ETC一般被迫無奈接受,或含怨消極抵制.

以目前繳費的用戶可以就享有的合法分接不需多繳費.
但是數位化後卻變成要多付費,對用戶來說權益受損不少.
這部分業者卻受益不少.

不要把房東都想得那麼邪惡,
支出大不大不是重點,該不該值不值付出才是.

有線電視說是民生必需品到還不至於啦,又不是沒電視看會活不下去。

合法分接不須多繳費是只針對一般住戶,出租套房民宿之類的營利不在此列。

數位化基本頻道還是以”戶”為單位,對用戶權益受損不會太大,對業者受益也沒有太多,業者也無法從機上盒獲利太多,但是原本應該收到的合法收益卻可以收到,也算是重建市場秩序。

luketeng
2009-02-22, 12:48 AM
沒有會活不下去的東西才算民生必需品?
那新聞台可以算是我老爸的民生必需品了.

業者目前的感覺就是在等政府推行的時程到.
身為消費者總有種被綁住手腳,任人宰割的感覺.

真的是很討厭的感覺.:boldred:

spooky_mulder
2009-02-22, 12:51 AM
沒有會活不下去的東西才算民生必需品?
那新聞台可以算是我老爸的民生必需品了.

業者目前的感覺就是在等政府推行的時程到.
身為消費者總有種被綁住手腳,任人宰割的感覺.

真的是很討厭的感覺.:boldred:

主觀的來說對你老爸是那樣的,但是客觀來說並不是那樣。

而且就算有線電視是民生必需品,業者就該放棄他該收到的費用嗎?

有線電視業者吃了那麼久的悶虧,能讓業者不再吃悶虧也是合理的,只是因為業者的悶虧是一些收視戶的既得利益,所以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

保護不該只是單方面的,能讓雙方都有保障才是合理的。

所以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我是贊成的,不過就是落實使用者付費而已。

luketeng
2009-02-22, 01:28 AM
主觀的來說對你老爸是那樣的,但是客觀來說並不是那樣。

而且就算有線電視是民生必需品,業者就該放棄他該收到的費用嗎?

有線電視業者吃了那麼久的悶虧,能讓業者不再吃悶虧也是合理的,只是因為業者的悶虧是一些收視戶的既得利益,所以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

保護不該只是單方面的,能讓雙方都有保障才是合理的。

所以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我是贊成的,不過就是落實使用者付費而已。
消費者對於不該增加的支出,同樣也沒必要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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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對於之前有兩家有線電視業者被罰,就身為長期用戶的我來說.

感覺很爽!:D

laputa38
2009-02-22, 02:40 AM
對於未來,我是不知道會變成怎麼樣
但我覺得應該還是以戶來收費,若要想成那麼糟的話
市場接受的成度,可能會大減....到時還不是反過來業者降價求你裝
因為到時若那些內鍵支援數位訊號的電視變成廢物,又要再買機器
那我到不如不看了,免錢的買個天線加減看
加上現在網路那麼發達,往後線上看免錢的或付點錢看都可
業者真的以為看好,我想未必

chih_haohung兄,常在租房子的應該對這方面的市場比較瞭解吧
致於房東怎麼橋價錢,除非房東是你的親戚,不然你是不可能知道的
也就不用在那裡猜了
不過也有可能不讓業者知道,等被抓到時,再說的心態吧
比較好奇若本身房東沒提供,你要房東裝時,會加收你多少房租
同樣的道理,網路呢?
不太可能自己去花錢拉一條吧:|||: 又不是整間租下來的

chih_haohung
2009-02-22, 10:09 AM
主觀的來說對你老爸是那樣的,但是客觀來說並不是那樣。

而且就算有線電視是民生必需品,業者就該放棄他該收到的費用嗎?

有線電視業者吃了那麼久的悶虧,能讓業者不再吃悶虧也是合理的,只是因為業者的悶虧是一些收視戶的既得利益,所以才會有不舒服的感覺。

保護不該只是單方面的,能讓雙方都有保障才是合理的。

所以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我是贊成的,不過就是落實使用者付費而已。


放心啦, 要全面有線電視數位化, 不會那麼快的, 政府不敢那麼快停播有線類比電視節目
到那時候, 業者可能會免費送數位機上盒(5台內), 連智慧卡(5台內)都免費大贈送了
基本台也要比照現在有線類比電視節目辦理....
使用者付費? 難道現在全台灣的人都偷接嗎? 早就使用者付費了
為什麼有吃到飽這種餐出現呢? 難道這些人霸王餐嗎?
即使付費了, 多吃會被批判嗎??
學生宿舍, 套房出租難道都是偷接的嗎? 還是正正當當付費的

我不知道這種法律有沒有違憲, 著作權法, 都是在密閉空間室內(個體)收看,,, 何來違反著作權...
那家庭內收看(搞不好住了10個人), 就沒有違反著作權法,,,這是什麼樣的邏輯...
政府當年抓MP3成大學生, 如果他今天在家庭狂下載MP3就沒事?? 因為不是營利單位, 但因為住在學生宿舍所以要抓? 是這樣嗎??

況且以戶為單位, 為什麼要排除租賃行為呢? 難道整棟都是同樣一個門牌, 就不叫"戶"
除非房東把第四台再出租營利, 如果不幹這種事情, 我覺得應該要一視同仁

chih_haohung
2009-02-22, 10:12 AM
對於未來,我是不知道會變成怎麼樣
但我覺得應該還是以戶來收費,若要想成那麼糟的話
市場接受的成度,可能會大減....到時還不是反過來業者降價求你裝
因為到時若那些內鍵支援數位訊號的電視變成廢物,又要再買機器
那我到不如不看了,免錢的買個天線加減看
加上現在網路那麼發達,往後線上看免錢的或付點錢看都可
業者真的以為看好,我想未必

chih_haohung兄,常在租房子的應該對這方面的市場比較瞭解吧
致於房東怎麼橋價錢,除非房東是你的親戚,不然你是不可能知道的
也就不用在那裡猜了
不過也有可能不讓業者知道,等被抓到時,再說的心態吧
比較好奇若本身房東沒提供,你要房東裝時,會加收你多少房租
同樣的道理,網路呢?
不太可能自己去花錢拉一條吧:|||: 又不是整間租下來的


我跟我們房東沒有任何關係, 亂找找到的這一間, 一住也住了四年都沒搬過
第四台和寬頻網路都是免費的.... 當然他都有付費, 不是偷(盜)接的....
我相信很多外面的出租套房應該都是免費提供房客第四台和寬頻網路...這已經是最基本了

spooky_mulder
2009-02-22, 12:59 PM
消費者對於不該增加的支出,同樣也沒必要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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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對於之前有兩家有線電視業者被罰,就身為長期用戶的我來說.

感覺很爽!:D


如果數位化對於目前不想支出那麼多費用的收視戶,可以選擇像 MOD 那樣可以選擇少少的基本頻道,一個月只要不到 100 元,那麼這樣就是很正面的。

至於增加支出的部分,我倒不認為是那樣,畢竟第一台機上合一定是免費借用,第一台之後的需要租金或用押借(放押金免費借用)的方式我認為也是合理的,就是自行分接的部分有問題應該要自行處理是一樣的道理,例如自行分接的接頭沒押好卻要業者免費協助,我個人認為是很沒道理的。

當然在制度上也可以設計成,請業者分接的機上盒用押金免月租,自行分接的就另外收月租,這樣也是合理合情。

就像中華電信一樣,就算有繳每月有 5元的室內線維護費,只申請一支正機,那麼自行分接的副機的線路都是要自行維護,道理是一樣的。

很多的既得利益只是由於技術或稽核的困難而取得,當技術可行或稽核可行時就該把這些既得利益還出來。

而機上合的月租問題,也許也會在全面數位化的過程中就出現可更換模組的電視盒。

就像高速公路應該採取走多長的路段就付多少的過路費是一樣的道理,可以減少偷雞的狀況,只是過程一定會有陣痛,該做的政策就是要去落實,只是看政府有沒有魄力而已。

長時間的偷雞習慣了,一但偷雞的機會不見了,難免會不舒服,但終究會過去的。

spooky_mulder
2009-02-22, 01:14 PM
放心啦, 要全面有線電視數位化, 不會那麼快的, 政府不敢那麼快停播有線類比電視節目
到那時候, 業者可能會免費送數位機上盒(5台內), 連智慧卡(5台內)都免費大贈送了
基本台也要比照現在有線類比電視節目辦理....
使用者付費? 難道現在全台灣的人都偷接嗎? 早就使用者付費了
為什麼有吃到飽這種餐出現呢? 難道這些人霸王餐嗎?
即使付費了, 多吃會被批判嗎??
學生宿舍, 套房出租難道都是偷接的嗎? 還是正正當當付費的

我不知道這種法律有沒有違憲, 著作權法, 都是在密閉空間室內(個體)收看,,, 何來違反著作權...
那家庭內收看(搞不好住了10個人), 就沒有違反著作權法,,,這是什麼樣的邏輯...
政府當年抓MP3成大學生, 如果他今天在家庭狂下載MP3就沒事?? 因為不是營利單位, 但因為住在學生宿舍所以要抓? 是這樣嗎??

況且以戶為單位, 為什麼要排除租賃行為呢? 難道整棟都是同樣一個門牌, 就不叫"戶"
除非房東把第四台再出租營利, 如果不幹這種事情, 我覺得應該要一視同仁

數位化之後基本頻道應該會分級,跟現在一樣的價格頻道數跟現在一樣,價格越低頻道越少像 MOD 這樣,這樣的市場區隔是存在,不然 MOD 就不會有很多客戶是家裡沒有第四台只申請 MOD 的了。

該付三份費用只付一份費用,另外兩份就是沒有使用者付費,如果都沒有人偷雞怎麼會有那麼多糾紛,怎麼會有 wulala 提出的那份判例,該判例既然判房東輸,那麼就表示法官依法的角度認為。

像 DVD 上都會有著名僅供家庭播放,所以一個家庭有幾個人不是重點。

出租套房屬於營利行為當然要跟一般家庭區隔,wulala 兄前面有提過,有第四台對於房東出租套房有增加附加價值的作用,等於是利用第四台來提高套房的出租率,不能跟一般家庭一視同仁看待是很合理的。

著作權法有沒有違憲,你可以好好去研究一下著作權法的條文內容,如果有發現可以提出大法官釋憲,造福一下想偷雞的房東們。

至於在家庭下載 MP3 只要抓到一樣有事,而且已經有判例出現了,不要認為在家裡下載 MP3 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