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寄望ADSL降價 不如政府自建寬頻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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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lala
2005-05-20, 10:30 PM
PPPP大師啊!
如果要台鐵或台電出來申請"一類綜合固網執照", 這些單位當然不想玩....
基本門檻: 實收資本額要400億以上, 還要繳給交通部保證金40億, 誰會想玩?
但市內及國內長途陸纜出租電路業務就容易多了, 而且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http://www.dgt.gov.tw/chinese/Regulations/5.2/5.2.1/Requlations-Governing-Fixed-Network-Telecom-Business-Rule-Eversion.shtml)還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經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
一、已依法設置有線傳輸網路且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用事業。
二、取得公用事業授權使用其依法設置有線傳輸網路之股份有限公司。
  前項所稱公用事業係指下列事業:
一、電力事業。
二、大眾運輸業。
三、石油業。
四、自來水事業。
五、天然氣事業。
六、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七、其他經交通部認定為公用事業者。

所以目前各有線電視幾乎都是市內電路出租合法業者, 大台北瓦斯, 新海瓦斯,
欣中瓦斯(與台中線上合作)以及中油也有國內長途或市內電路出租的特許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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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
2005-05-21, 04:17 AM
PPPP 所言的台鐵公然欺騙全國老百姓,擅自主張掏空國庫
之言論。應該請 PPPP 應該寫信給台鐵求證,而非再PCZONE
討論區提出質疑。

請不必放馬後砲,玩小白的遊戲啊!您讓俺感覺又遇到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40911
裡面爭議性人物,所幸俺有經驗了,早防著呢!yesonline
大師一方面05-19-2005 04:34 PM 說:【亞太固網營
運四年財務報表遲未公開透明化】,yesonline大師05-
19-2005 04:34 PM 又說:【亞太固網2003年營收只
有65.39億、虧損16.89億、每股稅後淨損0.26。】

yesonline大師所言內容,是否應該請yesonline大師寫信
給亞太固網與台鐵求證,而非yesonline大師未拿出任何證
據之前在PCZONE討論區隨便提出 :jump:

(愛信得小白還是會信啦 :king: )

膽敢在PCZONE討論區隨便提出 :jump: 怕什麼呢 :)




這個數據只是告訴 PPPP ,領取一類綜合固網執照的業者營收
狀況。

所以瓦斯管業者、台電、、、、等業者不申請一類電信執照
。中國人流行的一句俗語說,殺頭生意有人作,賠錢生意沒人
願意幹,企業生存的最重要一件事就是利潤。或許賺你錢的被
嫌為奸商..... 問題是,開公司不賺錢要幹嘛......慈善事業嗎

員工失業了.誰要負責,,,???~



雖然現行法令規定並沒有禁止瓦斯管業者、台電從事寬頻上網、
國際電話等服務,但經營此類服務前提仍得準備160億元資本投標
固網執照,並在4年內建設40萬門號。

瓦斯管業者、台電不申請執照,歸咎於三大固網業者在固網熱
狂燒的時募集鉅額資金,並受到中央政策以及地方政府規費徵
收的前後包夾,導致之後要進場的業者很難有利可圖。




PPPP大師啊!
如果要台鐵或台電出來申請"一類綜合固網執照", 這些單位當然不想玩....
基本門檻: 實收資本額要400億以上, 還要繳給交通部保證金40億, 誰會想玩?
但市內及國內長途陸纜出租電路業務就容易多了, 而且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http://www.dgt.gov.tw/chinese/Regulations/5.2/5.2.1/Requlations-Governing-Fixed-Network-Telecom-Business-Rule-Eversion.shtml)還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經營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
一、已依法設置有線傳輸網路且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用事業。
二、取得公用事業授權使用其依法設置有線傳輸網路之股份有限公司。
  前項所稱公用事業係指下列事業:
一、電力事業。
二、大眾運輸業。
三、石油業。
四、自來水事業。
五、天然氣事業。
六、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七、其他經交通部認定為公用事業者。

所以目前各有線電視幾乎都是市內電路出租合法業者, 大台北瓦斯, 新海瓦斯,
欣中瓦斯(與台中線上合作)以及中油也有國內長途或市內電路出租的特許執照..


這幾天流行融資買股票(看融資餘額增減排行列表內容就知
道了..............),有利多消息的個股,擔心啥募集資金

敝人觀察真正原因出在無恥的中華電信霸占用戶迴路

而且敝人覺得yesonline大師搞不清楚狀況,還胡說八道;
依照中華民國現行法令,瓦斯管業者、台電、、、、等沒有
第一類電信執照業者若想從事國際電話業務,需要跟既有國
際電話業務公司合作,俺這樣子講解,yesonline大師能聽
懂嗎 :confused:

瓦斯管業者、台電、、、、等沒有第一類電信執照業者若想
自行從事寬頻上網業務,需要申請第二類電信執照;如果只
是想出租本身市內、國內長途陸地纜線,填填申請書,繳繳
出租業務審查費...............沒yesonline大師閉門造車幻想那
麼樣複雜(俺真不曉得是yesonline大師道聽塗說被唬了,還
是全由yesonline大師您幻想而來 :eek: )



一類綜合固網的門檻限制,開標規定資本額須 400 億元以上,
最低系統建設容量為 100 萬戶。由於得標的三大固網至今挖埋
管線問題重重,對於瓦斯管業者、台電而言,自然不會笨到去申
請綜合固網執照。


俺印象裡,第一類電信執照門檻,去年已經降低




單項固網執照,將既有四家固網業者將形成極大的衝擊,由於
資本額降低,同樣可經營市內、長途、國際電話與電路出租等
業務,二類電信的ISP將有更多固網的供租線路可選。



既然您堅持說第一類電信執照有您所謂單項執照,請問
您,單項執照申請書在哪兒?可否請您貼個單項執照申
請書圖片,讓俺開開眼 :)




請 PPPP 不要給陳永芳助理教授摘贓戴帽子

為避免佔用版面,請 yesonline 大師自行由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40373&page=1&pp=20
一頁一頁往後看,就知道有人打著【中央大學通訊所陳永芳
助理教授】名號閉門造車胡說八道。這些人講不出哪條法令
為憑藉,招搖撞騙




我並未承認地方制度法第三十條,法律位階,自然低於憲法。



:|||: :|||: :|||: :king: :|||: :|||: :|||:






只是在使用者付費以及地方制度法的前提下,台北市政府有向四家
固網業者收取沿線租金。

使用者付費是中華民國土地法立法旨意;可是,中華民國電信
法是特別法,優先於中華民國土地法

黑白兩道老早就伸手強索Money,跟地方制度法是否施行好像
沒有直接關係(地方制度法也老早就施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