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個超級大的籍口。
沒地方花只好退給股東,根本就是在脫罪!
當消費者非常想用到各家固網的自有線路。
你卻說,固網業者會沒地方花。
拿固網業者執照,現在又脫罪什麼錢不夠,建設成本高。
那乾脆直接一點,把固網執照『吐』出來,還給國家好啦!
不要拿著執照,又儘做些無意義的事!
中華電一千多億,是民營固網自已造成的。
什麼硬體都要華電建設,在跟華電租。
每月每年都繳租金給華電,你說賺不賺?
人家華電也不是一年就投入六百億。
而是分五年投入六百億!
民營固網內部人才一多,難道想不通什麼叫做五年六百億的道理?
如果照你的說法,大概這輩子民營固網都不用自建最後一哩。
你大概也可以容許他們跟華電租設備~
當然版上亦有不少人也如此,認為建設是華電的事!
一方面又罵起華電建設慢、服務差、費用貴....。
很多事情,是相互影響的。
如NCC般的維護民營固網,對台灣網路發展絕非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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