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當時跟我承接的業務了..
1.完全矢口否認說有跟我提到"折抵"..只說當時優惠是如果要電視盒就得要付1500的費用,不要電視盒就是享有免申請費1500..
2.強烈跟我說明不管我上列選項怎麼選,最後就是只要在合約期內退租就是得要再多付1500,最後在搬出工單上有註明..
好..我認了..算我倒楣,反正工單有註明而我也簽了名了,在怎麼說我都是處於劣勢,以後只要碰到此類的辦理一率要求"詳加註明"...
現在就是忍到明年四月份退租...這家以後再也不用了,也請以後要辦理的朋友小心廣告跟客服口述..必要時請他加註跟錄音,免得造成麻煩..
原來客服比客戶更兇...一直打斷我說話...好棒好強勢的客服啊!!
工單要看清楚才簽啊!!
要負擔跟應得的要算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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