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線電視的硬是要收費???再來說說自己的親身經驗囉。
3/31 大約當天晚上20:20左右,親自到慶聯有線電視櫃檯去辦理暫停收視的申請,
慶聯櫃台:先生,我們要跟你收押金喔!!
我:但是,我查過高雄市政府新聞"局"的網頁顯示,規定暫停收視未逾三個月,是不用收費的喔。
慶聯櫃台:嗯!那我去請示值班主管,再跟你說。
我:好。
大約過了10分鐘左右。
慶聯櫃台:先生,我們值班主管要出來跟你說明一下。
我:嗯,好。
又大約過了3分鐘,值班主管終於出來說明。
值班主管(小姐):先生,如果你要暫停收視的話,我們可以接受辦理,但是要收押金喔。
我:但是,我查過高雄市政府新聞"局"的網頁顯示,規定暫停收視未逾三個月,是不用收費的喔。
值班主管(小姐):不好意思,政府的規定,我不知道,現在也無法查詢,所以,但是規定是要押金喔。
我:嗯!那是政府規定的,還是慶連自己規定的啊!!
值班主管(小姐):.....嗯!是我們公司規定的喔!所以一定要押金喔!
我:喔!好哪我會再去查詢主管機關,是否可以收費。
03/31 晚上23:00左右
先後到NCC網頁留言查詢及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意見信箱留言查詢
以下為向NCC及高雄市政府新聞"局",留言查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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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暫停收視,需收取押金問題
請問一下,向有線電視業者辦理暫停收視有線電視(未超過二個月),但該有線電視櫃台辦理人員告知若要暫停收視有線電
視,須收取押金,於是我跟櫃台人員說,我有打電話詢問你們公司的客服中心,客服人員說持證件辦理即可,未告知必
須收取押金。櫃台人員說要詢問主管看看,後來主管出來回覆說這是公司規定要收取暫停收視的押金,如果不給押金不
能辦理暫停收視,否則就辦理停機(退租),以後再辦理復機,但要收取復機費。
請問,辦理暫停收視,有線電視業者可以收取暫停收視的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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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晚上約23:00左右
由於,NCC已經有回應,已立案辦理。因此,等待NCC的回覆,再說明。
以下是NCC的初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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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 XXX 您好!
感謝您的留言!
※ 為避免發生冒用他人電子信箱地址寫信的情形,且為使您確實可以收到後續回復的處理情形,特此寄送一封確認信函
。
※ 請在7天內收取確認信,並點選超連結確認。
請點選確認連結,謝謝!
若無法點選,請輸入下列網址確認:http://www.ncc.gov.tw/chinese/chief_mail_export.aspx?
chief_mail_id=QCC03*****
※ 您的查詢序號為QCC03*****。
本會案件進度查詢網址為 http://opweb.ncc.tw/DocChiefMail.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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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就完全沒有回應了。
所以,便再到"高雄市政府市長信箱",信箱留言看看,果然,很快就有了回應。
以下是到市長信箱留言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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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暫停收視,需收取押金問題
由於,03/31向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意見信箱反映,至今仍無回應,因此,在這個線上即時服務系統再反映一次看看,若再
無回應,只好去咬蘋果了。
請問一下,向有線電視業者辦理暫停收視有線電視(未超過二個月),但該有線電視櫃台辦理人員告知若要暫停收視有線電
視,須收取押金,於是我跟櫃台人員說,我有打電話詢問你們公司的客服中心,客服人員說持證件辦理即可,未告知必
須收取押金。櫃台人員說要詢問主管看看,後來主管出來回覆說這是公司規定要收取暫停收視的押金,如果不給押金不
能辦理暫停收視,否則就辦理停機(退租),以後再辦理復機,但要收取復機費。
請問,辦理暫停收視,有線電視業者可以收取暫停收視的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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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市長信箱的回應,第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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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友,您好!
這是高雄市政府市長信箱,我們已收到您對本府的反映案件(若您未曾反映案件,您可不必理會此信件並請勿點選確
認信件),請於收到本確認信7天內進行確認【請點選此處確認信件】,否則本案件系統將不予受理,我們在收到您的確
認後,將由系統自動寄出案件編號至您的信箱並立即進行分案處理。謝謝您!
高雄市政府市長信箱處理小組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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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市長信箱的回應,第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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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友,您好!
感謝您的來函及對高雄市政府發展的關心,您的反映案件案號為:B-235992,
(請謹記此案號以做為日後案件查詢之用)。
系統已將您的建議事項列入處理流程,我們會儘速處理並回覆;為方便您對本府
後續處理的瞭解,可至高雄市政府線上服務即時案件查詢查詢處理結果。
祝您健康快樂!
高雄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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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仍有後續,稍後再補。
已有補充在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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