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理解各位所說的 "店家保固、代理商保固、原廠保固",但我也能提出另一種認知。
如果我只是去店裡買了條記憶體,後續記憶體的問題就找原製造廠商,那OK。可是我是在店裡買了台電腦。
小弟對硬體不熟,但還勉強能檢測出是記憶體有問題,所以拔下記憶體去找店家。如果今天我根本不知道是哪裡有問題,電腦就是開不了機,也只能整台電腦抱去找店家,這時候的維修責任該怎麼算?
如果是買華碩宏碁等品牌電腦,電腦故障時維修人員告訴我該更換什麼零件,我同意後換上新品即搞定,想來也不是所有零件都是公司自己生產的,可從沒聽過還要我自己去找原零件的製造商負責。所以
1. 一年內可直接換新品,那故障品店家自行吸收嗎?不太可能吧?應是通知廠商換貨吧。
2. 一年後更好辦,直接叫顧客去找廠商。
那麼所謂的"店家保固"到底在哪?我對"保固"的理解是,"對售出之貨物負有保障其品質的責任",而我實在看不出來在這過程中店家負了什麼責任。
這中間的爭議在於,我買了一整台電腦,我認為要求基本維修是合理的,店家則解讀為"顧客買了一堆硬體;我僅提供服務保固",只是這堆硬體剛好組成一台電腦。我的立場當然不心服憑什麼店家說了算。
我也不能接受大家都這樣做的說法,這社會有太多的積非成是了。政府也規定刷卡不能加價,賣東西要開發票,但實際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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