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本身只是個傳輸方式,本身沒罪,利用他傳輸有版權的物件,
才算違法。只是我認為,很多的創作,只是一種移花接木式的抄襲,
基本上他本身也不算什麼多高明的創作。
最好玩的是一堆非創作的歌手反而喊的比較大聲,她們的歌聲有很多
根本就已經在錄音室裡面被改變了,以現今的電子技術改造聲音,並
不是什麼多困難的技術。要別人尊重,先自己真的創造出好東西吧!
中國大陸最近有個判例不就是要求現場演唱不得放錄音帶嗎?否則就算
欺騙違法,這點值得我們學習。
好的東西是值得珍藏的,好比以前的一些好電影,如異形,魔鬼終結者
,到今天的鐵達尼等等的電影,不買原版都覺得對不起自己。台灣許多
的音樂,說真的,就算你送我原版,我都會把他丟到垃圾桶的。
要別人尊重,得先尊重別人,做出像樣的創作吧!阿狗阿貓別出來演藝圈
耍白痴還認為是搞特殊,唱歌只會唱平調,稍微昇個key就破音的,就別
再要求人家尊重智慧財產權,還給我們乾淨自由的聲音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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