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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ble Modem 心 得 交 流 版 Cable Modem 廠商選擇與使用心得交換,以及實際使用上的問題心得問題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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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bb要錢 要很大!
引用:
作者: FYI 觀看文章
坦白說, 這種行為若不遏止, 總有一天電視訊號全面數位化之後, 收看第四台只能向業者租用機上盒 (SetTopBox), 到時業者如果也玩一招強迫收看繳費通知, 並且必須按下遙控器上的確認鈕才能正常收看節目, 看您到時後會不會瘋掉
個人感覺可以接受啊,只要不是每次開機都一定會看到,那就好。

我個人認為,這不是逆來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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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回覆: bb要錢 要很大!
我發現把網址
http://10.31.4.252/redirect/R1_CL.php?switchIP=......
從R1_CL.php開始到最後都刪除
網頁畫面就變成

其中除了有非點不可的到期繳費通網頁
還有暫停上網服務網頁

......等等
有興趣的bb用戶
可以試試看
上傳的圖檔
檔案類型: png bb2.PNG (235.7 KB, 123 次觀看)
檔案類型: png bb3.PNG (10.3 KB, 120 次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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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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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p063439 觀看文章
不過有線電視有智慧財產權(電視台)的問題,所以需要"先付款後使用"
果真如此嗎? 長期以來, 小弟還以為只是各縣市議會允許業者先收費, 後提供服務, 因為還包含制定有線電視收費上限等等

小弟自己修正一點, 不論水費電費電話費, 由於無法預知使用量, 所以只能先享受後付款, 然而業者在用戶逾期未繳之後才發出催繳通知的作法是比較合乎情理的, 然而過去在有競爭之下, 第四台用戶反而能先享受後付款, 至少不必提前付款, 相較之下, 現在缺少競爭, 用戶卻只能任人宰割

此篇文章於 2009-08-30 09:52 PM 被 FY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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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回覆: bb要錢 要很大!
鵝來貼個前一陣子和某行動業者打交道的笑話好了....

話說三月底的某一天,鵝的手機突然收到一則如下的簡訊....

引用:
您這一期的應繳帳款為NT$2(沒錯,就是新台幣貳元整),請直接到本公司各服務據點繳納
鵝看完後就一笑置之了----難不成真有人會為了NT$2來找鵝要錢嗎....沒想到過了快一個月又收到下面的簡訊....

引用:
您的帳款NT$2已經逾期將於3日內停話,請儘速到本公司各服務據點繳納,以免造成您的不便
這下可不能一笑置之了,於是鵝到該公司客服網頁填了下面這一段留言....

引用:
敬啟者:您好!! 本人於三月底收到貴公司簡訊稱有NT$2應付帳款須繳納,日前又收到貴公司簡訊稱帳款已經逾期將於3日內停話,但本人並未收到帳單,且依貴公司服務條款帳款低於NT$50時將合併於下一期出帳,煩請代為查明如何處理,若須本人繳款時亦請將帳單寄送至通訊地址以便繳納(BTW,鵝其實是很想消遣說請該公司直接派人來收這NT$2,鵝乾脆付NT$50不用找了)
第二天鵝就收到該公司客服小姐很客氣的來電解釋說低於NT$50的帳款會合併於下一期或於每年的3月/9月出帳,所以這NT$2是很不湊巧碰到3月才會出帳,只是帳務系統設計有欠週詳沒出實體帳單造成繳款不便(BTW,依鵝個人看法根本是故意不出帳的----收錢也是要成本的,真要出帳鐵定是賠本的,為了收這NT$2至少得先花NT$3在列印/郵遞上,更別提還得付手續費給代收機構了,這就是某些業者對低於NT$10的帳款直接打消掉不收的原因),她幫鵝改成與4月份合併出帳好了,鵝也就不再為難其客服,隔天就在信箱內看到用限時信寄來的NT$2+43共NT$45帳單了(還是低於NT$50)----不過那位客服小姐還真是不夠機伶,反正4月份的帳單本來就是5月初出帳的,又何必多浪費限時的郵資呢,依正常狀況用平信寄來不就得了....

此篇文章於 2009-08-31 03:55 AM 被 wangc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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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I
會員

引用:
作者: wangcm 觀看文章
鵝來貼個前一陣子和某行動業者打交道的笑話好了....
那個業者肯定不是華電! 小弟在前幾個月的月底退租一門市話, 櫃台小姐告知機房只能在若干天(好像是3-5 天)後正式斷線, 所以小弟可能會收到下個月按天數算月租費, 小弟也告知對方要收就收吧! 如果扣除列印, 人工和郵寄費用還有賺的話, 結果也沒收到繳費通知, 果然華電比較懂得精打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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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熱鬧的小朋友
回覆: bb要錢 要很大!
引用:
作者: FYI 觀看文章
果真如此嗎? 長期以來, 小弟還以為只是各縣市議會允許業者先收費, 後提供服務, 因為還包含制定有線電視收費上限等等

小弟自己修正一點, 不論水費電費電話費, 由於無法預知使用量, 所以只能先享受後付款, 然而業者在用戶逾期未繳之後才發出催繳通知的作法是比較合乎情理的, 然而過去在有競爭之下, 第四台用戶反而能先享受後付款, 至少不必提前付款, 相較之下, 現在缺少競爭, 用戶卻只能任人宰割
http://mol.mcu.edu.tw/search_show.php?enid=94708
引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通過「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修正案,給予消費者新的選擇,可以選擇先看電視再付費,自6月起實施。

 根據聯合報報導。此政策宣布後,不少民眾鼓掌叫好。但有線電視業者聞訊卻非常不滿意,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朝平表示,NCC沒有與業者完整溝通,他指全球有線電視都沒人採後付制,所有「視訊服務」包括有線電視、電影、看報等都是預付制,後付制恐衍生更多私接戶,甚至產生大量呆帳。

 NCC指出,現在有線電視都採「預收」方式,之所以會修法成業者必須依照月租費預收的型態乃歸因於,為避免業者因為營運或財務狀況中斷,影響收視戶權益。提撥一定比率,透過金融機構提供履約保證,由於國內多數系統業者都採用半年繳,多數業者得提撥比率平均在10%,該筆金額未經NCC同意不得挪用。
http://www.cbit.org.tw/column-373.aspx <--這是另一則有線電視協會的銘報新聞

P.s:我是用難看到不行的MOD,沒有特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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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回覆: bb要錢 要很大!
這次10 11 12 月份的帳單 我刻意比較慢繳 之前都是帳單拿到就繳了
目前是還沒有 遇到這位大大的情形
但今天晚上 他有發簡訊通知 (這樣做我是覺得不錯)
之後我去買飲料就順便繳了 也快月底了 到時候忘記繳錢就麻煩了...
我是長德的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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