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土大的分享
光是"馬上叫警察來備案"就有嚇阻作用!!
一般人先入為主的觀念就認為他們是黑道大哥,怕怕!!其實他們就是充分利用大家這種心理.
問題是:警察那麼容易叫得來嗎?
根本之道:少亂借錢,尤其不可輕易簽名,如本票,借條,切結書...等.
有次到台北租了一部90CC機車,老闆拿了一張空白本票要我簽名.
幸好我是代書,我立刻要求老闆更正才簽名
因為有合法公司登記 , 他們根本不怕警察 , 頂多就是警察來備案後走人
以往帶些人上門找百姓麻煩 , 可能就是觸犯 "檢肅述流氓條例第二條" , 可能 "治平專案" 都可以以此為根據來移送綠島
現在以合法來掩護非法 , 加上政府根本無力管理此種事件
所以有很多 "無辜的人" 都會跟著倒楣
這個應收帳款公司相關法案到底是那個通過的...
阿借轉載一下
歡迎轉載或轉寄讓更多人知道
以免被他們唬著玩!
看來以後別亂借錢給別人,也別亂當保證人最初由 johnmarvinkocinski 發表
唉!小弟現在就是債主,找對方要他還錢卻遲遲拿不到,查封了財產又賣不出去.....,
也算應了那句話:站著借錢,跪著要錢!
熟讀法律基本常識,才是自保的不二法門,正所謂三折肱成良醫的道理。還有知法才能與其抗衡吧!?鑽法律漏洞不是台灣的本質嗎?
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