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被偷了,很不爽 ! - 第 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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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1
    Asa
    Asa 目前未上線
    XXX(限制級) Asa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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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手機被偷了,很不爽 !

    前面說到調閱要費用,警方向電信業者要求資料查案居然要錢,這點實在頗不可思議,如果是分局的小警察沒這個權限就算了,畢竟他們的能力能管好交通就偷笑了,但是聯電信警察都沒有要求相關單位配合的權限,為什麼?這問題出在哪?立法問題?

    好吧,就算在一番辯論下,大夥同意電信業者跟警方收調閱費還不算是十惡不赦,這點錢由全民買單我覺得也是很划算的,不是花多少錢找回來回不划算的問題,破案是為了要嚇阻犯罪,這種因咽廢食的心態簡直就是助長犯罪嘛。

    而且我一點都不認為電信業者沒有"義務"要提供資料,說難聽一點,這種強逼被害者放棄的心態跟助長犯罪沒甚麼兩樣。



  2. #22
    校長兼撞鐘 阿 土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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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EDNET 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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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手機被偷了,很不爽 !

    本月初剛好有一篇關於破案率的新聞 , 真的遇過這種事的會心有戚戚焉

    新聞來源:http://news.msn.com.tw/news1335014.aspx

    重點摘要:
    台灣警察破案率有多高嗎?七成五,是世界最高

    讓績效更好看,第一線接受民眾報案的員警是關鍵,大案先小報,有把握破案的再小案轉大報,民眾不在乎的能不報就不報,林林總總都是拚治安的撇步。

  3. #23
    會員 lstcmy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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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1

    回覆: 手機被偷了,很不爽 !

    總歸一句話,其實是看警察要不要辦而已,如果真要辦案的話,大家的東西都會找回來的,只是希望多站在民眾的立場想一下,今天如果是你的東西被偷,你會怎樣,況且今天捉到小賊,也許可以預防他明日變成大賊!是吧!

  4. #24
    散人 rushoun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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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手機被偷了,很不爽 !

    一切行為不從小處要求從嚴,將來出大狀況就很慘了。尤其是身為父母的網友,為你的將來著想一下吧,別再寵孩子了。這些沒有肩膀及吃苦能力的青年,目前正一批批的開始塑造你我的未來了。

    我們的民代,可以說是警察制度變爛的最大元兇,因為愛關說。為何愛關說?因為有一群刁民犯錯卻不願受罰。為何不願受罰?因為政策失當,沒有配套措施,動輒得咎受罰,該罰的沒罰到,社會弱勢飽受欺壓。為何政策失當?因為一群住在米裡的公務人員,整天只會抱著準則手冊辦事,不知變通,不知社會進步脈動,不知法條是人訂的,是可以修改的。只知坐領乾餉,殊不知薪餉乃人民血汗錢供應。為何出現此種公務人員?因為教育失當,只知升學就爲求職高薪,不知讀書人知識份子的社會義務及使命感,唸書補習,只為求得高薪穩定工作,不知自身所學,所謂何來?

    如此惡性循環,自然出現無肩膀使命的警察長,消防長,行政長,立法長了。小員警又能改變什麼?警察長不也是小員警升上去的嗎?

    沒人願意改變制度,只想利用制度,鑽營私利。黑道至今如此猖獗,不知改善了什麼?數目字嗎?真的很不爽。

  5. #25
    FYI
    FYI 目前未上線
    會員
    註冊日期
    200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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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94
    小弟想提一些不同的看法, 或許會引起反對意見, 不過小弟認為從現實面來看, 有必要多加著墨

    首先手機遺失和民宅失竊, 在失主的心態上有極大的不同, 理論上, 大部分的辦案步驟都是相同的, 蒐集證據, 頂多再調閱錄影監視器, 民宅失物可能會透過銷贓管道出售, 但追回機率無法預測, 不過手機失主會認為IMEI 碼是不可更改的, 只要使用, 電信業者必定有紀錄, 所以有很大的機會可以找回來

    假設電信業者必須儲存通聯記錄六個月, 請問以何方式儲存? 硬碟? 磁帶? 由誰操作調閱通聯記錄? 業者? 檢調機關? 如何調閱通聯記錄? 在業者機房? 業者將一段時期的通聯紀錄副本交給檢調機關(這點比較不可能, 因為還包含他人隱私)? 調閱多久以內的通聯記錄? 一個月? 半年? 失竊多久才調閱通聯記錄? 一週? 一個月? 半年? 調閱哪一家電信業者的通聯記錄? 中華? 台固? 遠傳? 和信? 威寶? 全部? 費用由誰負擔? 業者? 檢調機關? 全民?

    小弟並非認為不該全力遏止犯罪, 而是政府的人力和財力有限, 所以施政有其先後次序, 不可能每件事情都全力以赴, 小弟家中於四年前也曾失竊過, 警方有完成必要蒐證, 案類008 - 竊盜, 警方 "尚未" 通知小弟破案, 所以小弟能理解失主的憤怒, 但如果以上分析有道理的話, 大家應該不難理解現今追查遺失手機必須花費不小代價, 電信業者早就知道問題所在, 除非全面更新軟硬體設計, 在規格上就制定類似IC 卡的標準, 手機製造商必須確保不可變更IMEI 碼, 否則禁止販售, 而電信業者的軟硬體採用類似IP 綁MAC 的機制, 花費最少的代價, 在手機和基地台建立連線時就先檢查是否列管IMEI 碼, 如是就加以警示, 否則事後才全面調閱通聯記錄, 實在是費時費力又不一定有成效

    對於主張調閱費用由全民買單的網友, 小弟向您至上最高的敬意, 如果以後手機也列為 "全民保險" 的項目之一, 那麼小弟舉雙手雙腳贊成, 然而在此之前, 小弟很想詢問一個題外話, 大家應該對於山難海難潛水失蹤之類的新聞留有印象, 直昇機出勤一趟需花費20 萬元以上, 各位認為這個費用是否應該由 "全民健保" 支付? 如果各位事先知道費用自付, 那麼請問各位還會去登山潛水嗎? 或者大家可以接受死者為大, 所以人死則免付, 受傷才要支付? 當大家看到山難獲救那種劫後餘生, 激動落淚感人肺腑的新聞畫面時, 小弟心想, 這些人如果事先接到超過20 萬元的帳單, 不知道流下的是感恩的淚還是心痛的淚?

    話說手機遺失或失竊絕不僅僅發生於台灣, 那麼其他國家又是如何處理? 有追回的例子嗎? 能利用IMEI 碼追回嗎? 手機製造商和各國政府又是什麼態度? 坦白說, 小弟不認為各國政府會為了一個消費性產品而大費周章, 手機製造商恐怕更是認為手機屬於消耗品, 汰換率高, 所以沒必要搞得太複雜, 反而阻礙發展, 所以小弟的忠告是, 請勿過度依賴手機 (或電腦), 以免生活失去重心

    以上純屬小弟的無 "機" 之談, 絕無幸災樂禍之意


    此文章於 2009-07-12 07:23 PM 被 FYI 編輯。 原因: 他山之石, 可以攻錯

  6. #26
    高級會員 jazzblue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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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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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手機被偷了,很不爽 !

    手機遺失的案子太多了,條子不可能一個個去幫你查 !
    你去報案,他們也只會寫個筆錄,然後等有消息再通知你
    除非有好心人把手機送到警察局,不然要找到是不可能的
    只有涉及刑案或是靠關係,才可能主動調查!

    手機內有重要資料,應該隨時備份, 沒有人可以保證
    手機永遠不會遺失!
    商業機密或是私人隱私的資料,也不應該放在手機中
    此文章於 2009-07-14 11:19 PM 被 jazzblue 編輯。

  7. #27
    會員 如雲飄邈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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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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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回覆: 手機被偷了,很不爽 !

    跟健身房老闆調監視錄影器來看看
    這樣警方應該比較能掌握到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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