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少之又少的定義是比率 1%是依據什麼,是距離嗎?
如果是距離,那麼不是每個地方的機房都很偏僻,還是有很多地方的機房是在住宅密集區,甚至是在市中心,像桃園市至少就有三個機房是在住宅密集區,而且是集合式住宅的密集區,而且是那種隨便就超過 1、2百戶以上的,在可申請 8M 的供裝距離內超過三個機房的 1% 以上是一定有的。
舉個例子好了,以樓主的例子來說,假設樓主距離機房的線路是 2050公尺,距離光化箱是 500公尺,那麼樓主要用機房的供裝方式,供裝 2M/256K + MOD 是沒問題的。
只是不知道你認為由機房供裝 ADSL + MOD 少之又少的依據是什麼,是供裝距離內的用戶數,還是機房的設備,還是其他?
維基百科的FTTx光纖網路是標準嗎?如果是標準是哪個組織定義的?
如果不是標準,那麼沒有符合維基百科的分類就是不合邏輯嗎?
1. 2M/256 + MOD 的供裝距離是 2500公尺,有超過邊緣距離嗎?
2. ADSL + MOD 可以有4種組合,256K/64K + MOD、1M/64K + MOD、2M/256K + MOD、8M/640K + MOD,客戶不見得都是申請 8M/640K 的,大部分的機房要在供裝距離內隨便也超過 1% 的客戶可以申請 ADSL + MOD。
3.是嗎?NTT 的 FLET'S光的光纖網路產品就是只有三種供裝方式 光纖、網路線、VDSL,你怎麼能是所有的光纖網路產品呢?
4.我始終並沒有說所有的 xDSL技術只有 FTTx + VDSLn 才算是光纖網路,那是你斷章取義的想法。
只是目前在推展光纖網路業者的主要業者,除了 VDSLn 之外我還沒有看到其他的 xDSL 技術。
5.業者要怎麼分類,對於沒有任何組織制定標準的東西,要怎麼分類是不會有什麼邏輯不邏輯的問題,只是看你用什麼角度去看產品分類而已,這沒有什麼對錯或合不合邏輯的。你認為不合邏輯是因為你只有從你的角度來看,而且認為你的角度是對的是唯一的,才會有這樣的認知,但是實際上你的角度並不是唯一的角度,也不是只有你的角度才是對的。
大師! 別再那裡邏輯不邏輯了,
用光纖中繼的Remote DSLAM所供裝的ADSL還是叫ADSL,
沒有人在叫FTTx+ADSL.
就像HFC上跑DOCSIS的應用就叫Cable MODEM,
而且也沒人在叫FTTx+Cable MODEM一樣.
英文版的Wiki也沒有FTTx+ADSL的這個名詞.
再看日文版的, 同樣也沒有, 您還要自己再定義嗎?
http://ja.wikipedia.org/wiki/FTTx
我以前就提醒過您了, 以光化箱(Remote DLASM)供裝的ADSL的確是一種FTTx的應用,
但它的名稱就ADSL, 不需要畫蛇添足叫它FTTx+ADSL.
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