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Switch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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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0228
2008-03-01, 02:08 PM
某位考古學家,對此忿忿不平,覺得要把那些舊時代的文章都給鞭出來,好好訓斥一遍:"什麼沒有!明明就有!"
:|||: :eye: :o

MySQL 5 具體西元幾年幾月出的,是否註明一下時間比較好....


別再廢話, MySQL 5 有, 依你的說法, 不管什麼時候, 都該給獎吧
來, Oracle 9i 也有 cluster, 告訴你日期好了, 2001 年就有了
14-Aug-2001 (http://www.orafaq.com/faqdba90.htm)

你對於 web form 那篇的回文在 2004-10-05

MySQL 5 自己去查吧, Google 會用吧..

MySQL cluster 最早出現在 2004 年6月(MySQL 4.1.3) (http://dev.mysql.com/doc/refman/4.1/en/mysql-cluster-news-4-1-3.html)

時間剛好比你的 2004/10/5 早一些些... 不過, MySQL 也沒領獎

對了, 看來你連諾貝爾獎 (http://www.bud.org.tw/museum/s_star07.htm)都不懂

諾貝爾獎有 物理、化學、生理或醫學、文學、和平、經濟學六個項目
不曉得資料庫的 clustering 要放在哪一個裡面??
你可以再掰沒關係..
再告訴你, 諾貝爾獎得主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AF%BA%E8%B4%9D%E5%B0%94%E5%A5%96&variant=zh-tw)



既然你這麼說,你為何不做實驗,拍照,有圖有真相

畢竟這是你提出來的觀點,你要自己去證實吧

實驗過了, 等你試, 答案也有了, 等你試完了再說..



我要到哪去生 VLAN 的機器,空閒的,可以拿來做實驗
就算有,為何要受人指揮
既然我認為已經知道答案,當然不需要浪費時間去做那種蠢事

你沒有 VLAN 的機器, 還可以在這大言不慚的說 VLAN.
真不知道, 你到底是怎麼得到那些言論的



1. 兩個不同的 VLAN, 可否設定為同一個網段
2. 在這兩個不同的 VLAN, 若有 IP 一樣, 會發生什麼事? 若不會, 原因為何?

答案是什麼? 正在等你的答案...
不要裝沒看到



除非那個提出的人,自己做實驗貼圖出來證明
那就證明我錯了,然後我才去做實驗,驗證一下虛假

正常來說,不應是這樣嗎?
這樣非常合邏輯啊,理性的

說不出所以然,又要人去做實驗,那才是奇怪的表現吧...我認為

那你要不要驗證一下你自己說的 VLAN 是在 L3, 而且是用來切 subnet 用的..

所以若你一開始的言論就有錯, 聽你的不是白白被你騙, 沒試過也上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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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x_xp
2008-03-01, 03:48 PM
感謝 門神 兄的解說,我覺得他說得真的很有道理,獲益良多。

這才是討論區應有的正面良性回應,可惜這邊不是知識+系統,不然一定給最佳回應,加分加精。

我也承認自己前面有說錯,具體 L2 這部份的知識有很多錯誤觀念,如果有人因為採信我前面的發文,引發錯誤的決策,在此說聲抱歉。

------------------------------------------------------

基本上小弟的個性是禮尚往來,別人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他,這是人性都有的防衛機制,如果網友對我的言論有意見,歡迎指正錯誤,大家互相討論,有錯也會虛心求教。但是雞蛋挑骨頭、批評人格、怒言相向,好似不知哪裡惹到他,充滿仇恨的行為,恕實在難以苟同。

打從心底我認為,單單只是說錯,應該不至於惹來這麼大的敵意,畢竟論壇裡錯誤的言論到處都有,但是會針對一個人集中攻擊,肯定是這個人有什麼地方冒犯到他們,然而網路上素未相識,這就比較奇怪的地方,現實世界都互不認識,又何談的上冒犯,該不會常推廣免費的東西,冒犯到某些人的商機,惹來敵意欲加剷除,如果真是這樣也請明說,不需要拐彎抹角,相信一個人會上技術論壇,來看這些艱澀無趣味的技術文章,都是理性可以講道理的。

另外我也覺得那些怒言相向的網友,說的並非完全沒有錯誤的地方,可能他們自己也有自覺,只是難以啟口罷了,但是他們批評別人說錯不承認,他們自己卻也是這樣,帶著雙重標準。那麼他們自己,和口中所說、所怒言相向的對象,又有何分別。即使我有錯,也很高興不是唯一異類,因為看到很多同類 XD

dou0228
2008-03-01, 04:11 PM
我也承認自己前面有說錯,具體 L2 這部份的知識有很多錯誤觀念,如果有人因為採信我前面的發文,引發錯誤的決策,在此說聲抱歉。


知道自己講錯了是最好, 下次不要再犯
你要說對不起的人很多, 不是因為別人是廠商
而是你講的東西真的有問題



OH 我的天阿,MAC FF:FF:FF:FF:FF:FF,是廣播位置...

MAC 是網卡的卡號,在internet上,根本不會通,還廣播咧

請你不要再誤導別人了


這個就是要向 True 兄說對不起, 純就技術來說, 你是真的講錯

誰說 Internet 上沒有 Mac 是 FF:FF:FF:FF:FF:FF
ISP 給 DHCP 自動取得 IP 就會用到



打從心底我認為,單單只是說錯,應該不至於惹來這麼大的敵意,畢竟論壇裡錯誤的言論到處都有,但是會針對一個人集中攻擊,肯定是這個人有什麼地方冒犯到他們,然而網路上素未相識,這就比較奇怪的地方,現實世界都互不認識,又何談的上冒犯,該不會常推廣免費的東西,冒犯到某些人的商機,惹來敵意欲加剷除,如果真是這樣也請明說,不需要拐彎抹角,相信一個人會上技術論壇,來看這些艱澀無趣味的技術文章,都是理性可以講道理的。


你的文章大多是打著 Linux 繞, 跟上面批評你文章內容有問題的人有關係嗎?
還是只要強力批評你的, 就是跟 Linux 或者廠商有關??

要道歉就誠心一點, 向那些吸收到你錯誤知識的人道歉



另外我也覺得那些怒言相向的網友,說的並非完全沒有錯誤的地方,可能他們自己也有自覺,只是難以啟口罷了,但是他們批評別人說錯不承認,他們自己卻也是這樣,帶著雙重標準。那麼他們自己,和口中所說、所怒言相向的對象,又有何分別。即使我有錯,也很高興不是唯一異類,因為看到很多同類 XD

你又開始覺得別人也有錯了, 若你覺得他們講的有問題
提出來講, 不要道個歉還心不甘情不願, 還要順便罵一下人才爽..

別人也不會全部針對你的每一篇文章
是你講錯, 別人才會糾正..

技術上的東西,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就這麼簡單...
有實驗過再上來講, 會比較好..

62chaokai
2008-03-01, 04:36 PM
好了好了,總算雙方慢慢 "語氣和緩" ,也有人出來說明所發表的文有點錯誤,就請另一方也不要得理不饒人的......,都是語氣問題啦!本意都是想要幫網友的忙,不是嗎?
回到那個 vlan 問題吧! 我來 回答啦,有錯請指正。

兩個 vlan 內如果ip 一模一樣的問題:

如果不考慮路由問題,兩個各自獨立 vlan 內同樣ip 是可以的,因為兩個一點關係都沒有啦
舉例:
vlan1 內有 192.168.1.100/24
vlan2 內有 192.168.1.100/24
可以的,依造L2 switch 理論上就是兩個不同的實體 switch (想像就是兩部switch),所以設定成一樣的 ip 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要把兩的 vlan 加上路由連接一起,這樣就不行了(但是某些機型是可以,如cisco 的switch) ,即使可以也會讓使用者會有混淆的困擾,畢竟網路規劃是要讓使用者越方便越好,如果使用者還要去猜去分辨現在這個 ip 是哪個vlan 的,這樣麻煩啦

dou0228
2008-03-01, 04:58 PM
是的, 正如 62chaokai 兄所言

Port VLAN 就是完完全全的如兩個互不相關的 subnet
各別 VLAN 只要看不見對方的情況下, 想要怎麼切 subnet 都不管
因為 Port VLAN 根本不是為了 subnet 而設計

如同虛擬的 Switch 一樣, 彼此看不到..
若有 switch 支援 Port VLAN, 通常會把其中一個 Port 拿來放 "public access" 的機器
如 gateway, server 等等 "共同" 可以存取的設備

既可以達到平常互相看不到, 又可以存取共同的設備

Lettuce
2008-03-01, 06:32 PM
vlan1 內有 192.168.1.100/32
vlan2 內有 192.168.1.100/32


打擾一下.
Subnet有點小誤.

14926

14927

to: 各位. dynamips & dynagen 是個不錯的測試環境.
有興趣可以參考一下.

linux_xp
2008-03-01, 06:34 PM
知道自己講錯了是最好, 下次不要再犯
你要說對不起的人很多, 不是因為別人是廠商
而是你講的東西真的有問題

這個就是要向 True 兄說對不起, 純就技術來說, 你是真的講錯

誰說 Internet 上沒有 Mac 是 FF:FF:FF:FF:FF:FF
ISP 給 DHCP 自動取得 IP 就會用到


你看你又在教訓人了,我也不想置評了
這篇回完,就不再回,隨你高興怎麼說

還什麼:"下次不要再犯了",連這個都說的出口,佩服
自我膨脹也要有個限度 OK

我看你的發文數有 9百多篇,你敢說裡面任何一篇都沒有錯誤?
印象中好像就看過不少....

而另外那位 doomcat 網友,明顯就是某人馬甲,雖不知是誰的馬甲,註冊用來專門罵人的,50多篇有將近八成是故意要找人麻煩,而也不是專找我一人麻煩,也找別人麻煩,也是錯誤百出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分身馬甲這種把戲還有人在玩,無言....

大家都是明眼人,不至於看不出來吧,是不想講而已,覺得很幼稚

要挖過去的瘡疤是不是,其實你和我槓上,也不是第一次了
忘記那一篇指正你的錯誤,就一直記仇,記到現在
也真是難為你了,早知道就不要指正你了,害你這麼多年難受,仇恨一直放在心中,眼界都變狹小了
以上是說明一下,以免有網友誤解,搞不清楚來龍去脈

講白了,打從一開始你就有成見,說什麼你也不會聽進去的
而你的回覆,故意處處刁難,問些問題,表面上說是要解答
其實都是精心設計的陷阱,目的就是打擊敵人--在下
如果真有心回答,真有心提供知識,肯定不會是那樣子的表現方式
當大家眼睛都瞎了,難道會看不出來


你說的 True 兄,他的文章其實有很多錯誤,是不是要一一挖出來
還有他人身攻擊要不要道歉?
印象中有幾篇罵的很難聽的,是純粹的人身攻擊

你看看,你又在用同樣技巧了

貼一大堆英文網頁,是想說會不會有人看不懂懶得看,就認為你對

挖一些以前的舊的東西,想說會不會新來的不知道,或是記憶衰退記不得了,好支持你的論點

搞一大堆把戲,很無聊很幼稚嘛

都說可以講道理的,要是講的出道理,認錯又何妨
一個網路帳號名稱,一個虛名而已,砍了都不會痛
又不是在大庭廣眾下認錯,打幾個字而已
假如這樣能讓你高興,爽,不再記仇,獲得解脫,亦不嘗好事一件

無成本的嘛,不用一毛錢,大家爽,和樂而不為

認為我會捍衛名稱尊嚴,死不認錯嗎?大錯特錯
前面都說了,名稱根本沒有意義
不像某些人喜歡搞馬甲的,想不通有什麼意義


>> 技術上的東西,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就這麼簡單...

說得很動聽,老調重彈,彈個不停
問題是:根本就「雙重標準」

論壇最新文章,從第一頁第一篇,翻到最後一頁最後一篇
貌似錯誤也不少,怎不見您正義魔人去檢舉了?

根本就是:對「人」不對「事」嘛
講的表面上頭頭是道,結果底下是雙重標準,好笑
作人要有原則的,否則容易得精神分裂症

就算你講的全部都對(假設)

在這邊非常肯定的說一句:
你的為人處事也是錯誤的!你的對人對事態度,有很大的問題。
:king:

cfa8j213
2008-03-01, 08:11 PM
看了一下linux_xp以前文章的回覆發現有些是錯誤的卻是硬是說自己是對的
比如有一篇2m/512費用的問題
口才不錯適合當政客

timas
2008-03-01, 09:30 PM
看了一下linux_xp以前文章的回覆發現有些是錯誤的卻是硬是說自己是對的
比如有一篇2m/512費用的問題
口才不錯適合當政客

雖說主要是討論VLAN 但是把這篇當作無關技術的哈拉文 還是挺有趣的
即便是討論 常常也沒有正確的答案. 要答案 就去找規格研究&實務操練才是.
----------------------------
總之 會認錯的人 絕不會多講一句五四三.
會多說的 一定是在說:都是別人的錯

dou0228
2008-03-01, 09:33 PM
你看你又在教訓人了,我也不想置評了
這篇回完,就不再回,隨你高興怎麼說

還什麼:"下次不要再犯了",連這個都說的出口,佩服
自我膨脹也要有個限度 OK

我看你的發文數有 9百多篇,你敢說裡面任何一篇都沒有錯誤?
印象中好像就看過不少....

哈哈, 若我有說錯, 我會願意道歉, 不過你到現在還是一篇都沒有講出來
沒為什麼.. 前面我也沒說過我 100% 在 PCZone 上的發言 100% 正確
若你有發現, 請 Google 找給大家看..

你不願意向網友道歉就算了, 錯沒什麼, 誰都會犯錯
重點是不要再犯一樣的過錯..

若你下次又犯一樣 "不求證, 也沒試過, 就直接發表文章"
結果還是一樣錯, 那請問是誰活該倒楣??



而另外那位 doomcat 網友,明顯就是某人馬甲,雖不知是誰的馬甲,註冊用來專門罵人的,50多篇有將近八成是故意要找人麻煩,而也不是專找我一人麻煩,也找別人麻煩,也是錯誤百出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分身馬甲這種把戲還有人在玩,無言....

大家都是明眼人,不至於看不出來吧,是不想講而已,覺得很幼稚


有錯你直接講, 網路上能人高手很多, 對錯其實很容易知道
不用把每一個上來指正你錯誤的人, 都當成和你有仇

被你錯誤觀念害到的人才慘



要挖過去的瘡疤是不是,其實你和我槓上,也不是第一次了
忘記那一篇指正你的錯誤,就一直記仇,記到現在
也真是難為你了,早知道就不要指正你了,害你這麼多年難受,仇恨一直放在心中,眼界都變狹小了
以上是說明一下,以免有網友誤解,搞不清楚來龍去脈


不只我一人看到你錯誤文章糾正
你一直都不願意承認自己的認知有問題

猜一下, 該不會你也要認為 cfa8j213 兄是分身吧?? :sleep:
認錯, 不難, 難在要一直圓謊..



講白了,打從一開始你就有成見,說什麼你也不會聽進去的
而你的回覆,故意處處刁難,問些問題,表面上說是要解答


本來對你沒什麼意見, 後來實際去查文件, 才發現你講的很多東西都有問題...
我再點名一個(不過你現在已經知道那是錯的...)

linux_xp 說: netfilter 裡面, PREROUTING 和 POSTROUTING 是指 上下傳
我想你有被小州兄糾正過, 你應該記得才對



其實都是精心設計的陷阱,目的就是打擊敵人--在下
如果真有心回答,真有心提供知識,肯定不會是那樣子的表現方式
當大家眼睛都瞎了,難道會看不出來


錯了還要圓很多理由, 不願意正面認錯, 還要扯東扯西..
就是因為大家眼睛都沒瞎, 才會出來說你講的有很多問題..

你不是我的敵人, 只不過是被你錯誤觀念害到的人的公敵

試想, 若沒有人出面說你講的有問題..
請問樓主是不是被你的錯誤觀念騙了
你還要扯東扯西幹啥..



你說的 True 兄,他的文章其實有很多錯誤,是不是要一一挖出來
還有他人身攻擊要不要道歉?
印象中有幾篇罵的很難聽的,是純粹的人身攻擊

你想慢慢猜那是我的分身, 就慢慢猜吧.. 猜測王

doomcat & true 並不是我的分身
你可以一篇篇查, 有對你講很難聽話的人多的是...
如果你很在意別人對你的指責

我也從沒說過 true 兄的每篇文章都正確
有的話, 請你貼上來看看.. 否則這又是你自己的幻想
我只說明 "針對 Mac 位址來說", true 兄講的沒問題, 是你說的有問題

我再貼 FF:FF:FF:FF:FF:FF 於 ARP 協定的說明
也不貼英文, 因為你只認為英文就是故意要整你

不管是 ARP Broadcast 或者 IP Broadcast 等類型的廣播,其 Frame 的 Ethernet destination address 欄位值都是 FF:FF:FF:FF:FF:FF (http://www.programmer-club.com/pc2020v5/forum/ShowSameTitleN.asp?URL=N&board_pc2020=nettech&id=2009)

網路卡卡號若為FF-FF-FF-FF-FF-FF,代表的是____________位址。
(http://irw.ncit.edu.tw/peterju/course/network/961/quiz/exam4.htm), 底下有答案: 廣播


3.如果在ARP cache沒有相對的IP,那就會發送廣播封包目標MAC地址是"FF.FF.FF.FF.FF.FF"問全部的電腦192.168.10.1的MAC地址是什麼 (http://b2d.phc.edu.tw/modules/tadbook2/view.php?book_sn=9&bdsn=938)

還有很多是關於 FF-FF-FF-FF-FF-FF 的, 貼這幾個也應該懂了
若還不懂, 你可以自行去問小州兄, ARP 協定中的 FF-FF-FF-FF-FF-FF 是幹啥用的



貼一大堆英文網頁,是想說會不會有人看不懂懶得看,就認為你對 ( 所以你還是認為我講的有問題嘛.. 不認錯是吧 )

挖一些以前的舊的東西,想說會不會新來的不知道,或是記憶衰退記不得了,好支持你的論點
搞一大堆把戲,很無聊很幼稚嘛

懶的看 & 看不懂是不一樣的, 不曉得你是哪一類..
版上看的懂的人多的是... 我也沒那麼無聊認為有人看不懂懶的看
該不會你就是吧



都說可以講道理的,要是講的出道理,認錯又何妨
一個網路帳號名稱,一個虛名而已,砍了都不會痛
又不是在大庭廣眾下認錯,打幾個字而已
假如這樣能讓你高興,爽,不再記仇,獲得解脫,亦不嘗好事一件


前面已經有不少指正你 FF-FF-FF-FF-FF-FF 的問題了
你只說對了一半, FF-FF-FF-FF-FF-FF 的確不是廠商保留的 Mac 位址
而是 arp 廣播, 而且 LAN/WAN 都可以出現, 沒有任何問題

講了很多次道理, 你聽進去了?



無成本的嘛,不用一毛錢,大家爽,和樂而不為

認為我會捍衛名稱尊嚴,死不認錯嗎?大錯特錯
前面都說了,名稱根本沒有意義
不像某些人喜歡搞馬甲的,想不通有什麼意義


你正是在捍衛你那不堪一擊的尊嚴
錯有什麼問題, 重點是下去實驗, 錯馬上承認
這才是進步的動力, 不是打長篇大論, 一直認定你沒說錯



>> 技術上的東西,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就這麼簡單...

說得很動聽,老調重彈,彈個不停
問題是:根本就「雙重標準」


我沒辦法一篇篇看完, 不過你的就是錯的很明顯
而且不是一次兩次了..



論壇最新文章,從第一頁第一篇,翻到最後一頁最後一篇
貌似錯誤也不少,怎不見您正義魔人去檢舉了?

根本就是:對「人」不對「事」嘛
講的表面上頭頭是道,結果底下是雙重標準,好笑
作人要有原則的,否則容易得精神分裂症

所以只要我是對人不對事, 你的錯就會從錯翻成對的?



就算你講的全部都對(假設)

在這邊非常肯定的說一句:
你的為人處事也是錯誤的!你的對人對事態度,有很大的問題。
:king:

這裡不是討論為人處事的網站, 請你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