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張錫銘玩無線網路被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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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
2005-07-17, 02:48 AM
好像是尼采說的一句話吧,
法律是強者限制弱者的工具,而道德是弱者限制強者的工具。
但是在道德制約薄弱的這裡,弱者只有被限制的餘地,所以
極其容易產生對於抵抗強者行為者的崇拜現象,而忘記了道德
制約這件事,因為會主觀意識會認為,強者無道德可言,而弱
者又何須遵守遊戲規則?如此惡性循環,對誰都沒好處。
拜讀你的文章,著實讓我學到不少!!非常欽佩及欣賞你理性探討的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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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2005-07-17, 08:40 AM
好像是尼采說的一句話吧,
法律是強者限制弱者的工具,而道德是弱者限制強者的工具。
但是在道德制約薄弱的這裡,弱者只有被限制的餘地,所以
極其容易產生對於抵抗強者行為者的崇拜現象,而忘記了道德
制約這件事,因為會主觀意識會認為,強者無道德可言,而弱
者又何須遵守遊戲規則?如此惡性循環,對誰都沒好處。

別還忘了當強者無德,弱者也會自強轉化強者取而代之
畢竟歷史王朝無數的興衰史上告訴所有的人
人民不會永遠當給人宰的羊,必要之時,羊也會變成惡虎,將舊的惡虎吞食

只是絕大多數的當權者從來不當一回事,既使有人把他當一回事
也有其它包伏也逼迫他不得不繼續當瘋狂吞食的惡虎

故有當官當到像土匪,土匪當到像當官

我在海巡當兵的時代時,常感嘆海巡署真遠不如四百年前盤據台灣海峽的海盜
起碼當漁民商船交保護費給海盜後,海盜真會保護船隻
甚至有記載當船隻交保護費還遭搶時,海盜頭子還會賠償損失,處決犯規海盜
相對最近對日本的護漁行動,官還遠不如匪

而你對這個問題真正重點隻字未題
當你面對的政府:擺明的就是壓迫型政府時,百姓要怎麼辦
捨去鐵與血,人民要依賴什麼
依賴獅子的仁慈嗎?還是考驗人民的包容力?


還有尼采這句話你引用不當......囧rz(那本書我有整本看完)
尼采是排斥道德的,視道德為人性成長蛻變的枷鎖
他這句話上下文連接的原意是要人當強者,不要受無知的道德、教條拘束

Steve
2005-07-17, 05:16 PM
還有尼采這句話你引用不當......囧rz(那本書我有整本看完)
尼采是排斥道德的,視道德為人性成長蛻變的枷鎖
他這句話上下文連接的原意是要人當強者,不要受無知的道德、教條拘束
恕刪
哲學本來就是為了釐清和找尋問題的真理,探討問題的思維過程一定會有衝
撞,誰的答案才是正確的??也許答案根本還沒出來!! :|||:
原來你沒看出來... 我倒覺得rushoun點出這幾天我們討論的關鍵!!我們一直堅
持自己的立場,卻沒有交集,就算花更多的時間,我們還是不斷的在原地打
轉,當我一直堅持以法律為基礎,你也不斷以人性道德為主張,雙方並沒有對
錯,只是不會有平衡點,也不可能說服對方。

rushoun
2005-07-17, 06:05 PM
尼采排不排斥道德,我想跟當時的社會背景有關,而且每種學說,總是
見仁見智,都是作者的個人想法,不是金科玉律,也不是亙古不變的法
則,我只是覺得這句話蠻切合現今的社會,就引用了。希望不要因為某
些不同的看法而引起筆戰,畢竟這是閒話家常灌水區,灌灌水,發表一
下個人的看法而已。
當一個社會都是講道理時,道德會被重視,人們也會把道德視為重要的
一件事。如果整個社會都已經把道德列為可有可無,弱者自然會變成被
欺侮的對象,但是我並沒有主張弱者只有被欺侮一途而已,因為我並不
主張激烈的對抗性手段去對抗不合理的體制,希望先尋求體制內的途徑
解決問題,除非這個體制已經到了非用革命的手段去破壞,現在是已經
到了這個階段了嗎?已經到了我要拿槍幹掉某一個人就可以解決事情的
階段了嗎?
根據我自己在生活上的觀察,其實很多社會事件的發生,並非沒有解決
之道,而是很多的受害者並沒有仔細的去想,體制內的救濟及社會資源
是可以輔助解決事情的。為何會這樣?當然是因為長期以來的教育漠視
所使然。我們從小就念生活與倫理,當然這門課現在已經沒有了。
我們念三民主義,我們念片段的憲法,可是學校卻沒有教如何打官司,沒
有教權益受損時要如何的循合法的管道去解決問題,我們只有教結夥搶劫
判幾年的法條,或是擄人勒索......。
許多人都認為,上法院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面對法律事件時,都是能避
則避,能躲則躲。甚至明明目睹一件社會事件,卻不願意挺身而出做一個
公正的目擊者,這很難嗎?只是將您所看到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說出而已。
可是很妙的是,當自身權益受損時,卻不願意循正常法律途徑解決事情,
找媒體,找政治人物關說,當然這不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但是至少是我們
日常生活當中常常聽聞所見的常態。
這種常態,自然會讓這些政治或是法律掮客有機可乘,而我們的社會大眾
對於這樣的關說行為,又做出了多少的指責與議論?還是我們都只是當個
沉默的大眾,等待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以後,再依照自己的思維模式跟
平時在電視報章媒體上所看到人家的解決方式,依樣畫葫蘆去解決吧!
是這樣嗎?法制社會是這樣解決事情的嗎?
我們身為人類,跟其他物種不一樣的地方,可能就是我們多了很多的感覺,
比如說同情心,慈悲心,還有其他很多與眾不同的心靈上的思想。確實這
些感官是很獨特的,正因為這些超脫直覺的東西,才讓人類與眾不同。
而我最喜歡人類擁有反省的這種能力,因為他,才讓人類超脫平凡,與萬
物不同。人類最厲害的一個能力,是地球上目前所知道的萬物當中所沒有
的能力,就是只有人類才會為某些看不到的東西犧牲自己寶貴的生命,比
如說,為自己所愛的人,為自己所推崇的理想,為自己的信念犧牲生命。
這是其他物種所沒有的,沒有任何東西會比自己的生命還要珍貴的東西了
,可是人可以為看不到的東西,願意犧牲最珍貴的東西。所以人類真的是
很特殊的一個物種。我只是希望我們能保有這一份難人可貴的特殊,不要
輕易地把他糟蹋了,不要輕易的就把自己直覺化了。

Anonymous
2005-07-17, 07:02 PM
恕刪
哲學本來就是為了釐清和找尋問題的真理,探討問題的思維過程一定會有衝
撞,誰的答案才是正確的??也許答案根本還沒出來!! :|||:
原來你沒看出來... 我倒覺得rushoun點出這幾天我們討論的關鍵!!我們一直堅
持自己的立場,卻沒有交集,就算花更多的時間,我們還是不斷的在原地打
轉,當我一直堅持以法律為基礎,你也不斷以人性道德為主張,雙方並沒有對
錯,只是不會有平衡點,也不可能說服對方。

我只是覺得當引用言論的時候,必須顧及上下文的整體含意
不然難免有斷章取義之嫌,造成它人的錯誤印象
把發文人的主張當作也是被引用者的主張

第二點兩方主張並非沒有交集,當法律與人性完全衝突的時候
你要捨去人性,還是法律

Steve
2005-07-17, 07:45 PM
我只是覺得當引用言論的時候,必須顧及上下文的整體含意
不然難免有斷章取義之嫌,造成它人的錯誤印象
把發文人的主張當作也是被引用者的主張

第二點兩方主張並非沒有交集,當法律與人性完全衝突的時候
你要捨去人性,還是法律
很遺憾~我們還是沒有交集...
當我希望就事論事、以法論法時,你總是偏離主題,人性當然有缺點,但是它
並非絕對會發生,人類還有許多美德,它們也將是讓法律能實行、正義能伸張
的要素,法律和人性道德並非零和,為何非要選擇其一呢!!
別期望公理正義會站在我們這一邊,應該是我們要去站在公理正義的那一邊!!因
為人類是可貴的物種,我們懂得選擇正確的一方!!

rushoun
2005-07-17, 08:01 PM
沒有任何反駁之意,只是有一點疑問,法律是人所制定出來的,
姑且不去討論制定時的企圖為何,基本上都是基於人的需求所制
定的,不知道什麼樣的情況下,會發生法律與人性會有完全的衝
突?完全的衝突是如何定義的?

Anonymous
2005-07-18, 02:54 AM
沒有任何反駁之意,只是有一點疑問,法律是人所制定出來的,
姑且不去討論制定時的企圖為何,基本上都是基於人的需求所制
定的,不知道什麼樣的情況下,會發生法律與人性會有完全的衝
突?完全的衝突是如何定義的?

稅賦問題不就是其中之一,政府永遠希望多多益善,人民永遠希望沒有最好
不論目的為何

完全衝突………
每個政權滅亡的喪鍾99%不都是從這裡敲響的嗎?

可以去查看看每個將滅亡政權對人民的稅賦結構,徵稅手段是怎麼一回事


台灣政府雖然還沒有到這種地步,不過也確切的在走相同的路線了

假公益之名行課稅之實的彩卷
(可以去查看看國外先進國家是如何明確劃分其中的差別)
各種項目數少量多的漲價:健保,罰金,水費,電費,油價,手續費……

還有去年初繳稅時的新聞報導:政府對溢繳稅金不再主動退還……
(是不是真的我就不知道了,台灣的新聞總是沒有下文)

Anonymous
2005-07-18, 05:07 AM
很遺憾~我們還是沒有交集...
當我希望就事論事、以法論法時,你總是偏離主題,人性當然有缺點,但是它
並非絕對會發生,人類還有許多美德,它們也將是讓法律能實行、正義能伸張
的要素,法律和人性道德並非零和,為何非要選擇其一呢!!
別期望公理正義會站在我們這一邊,應該是我們要去站在公理正義的那一邊!!因
為人類是可貴的物種,我們懂得選擇正確的一方!!

評論動物和人類誰比較尊貴,實在是一個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的問題

豬以豬為貴,牛以牛為尊,每個物種都有他的圓滿性
一塊金子掉在地上,是人都會去撿
但在豬與牛的眼中,恐怕那塊金子還不如一塊臭肉、一根枯草
難道這就代表豬牛的德性比人類高超嗎?


一個法如無物,軍警俱驚的人,想讓法律做他最終價值的定義
怎樣想都不大對勁,畢竟他已經不能算是台灣正常人這種區塊的物種
像接近法國的薩德,明朝的海瑞,西漢的高貫那一種的異型了


價值是人類給自已的規範,但這個規範變化範圍大到難以想像
1/3靠教育,1/3靠天性,1/3靠剌激
但只有一件事情不會變:沒人能一直忍受做自已認為"錯"的事

下列這件事情是聽我在國中時代的一個老師說:

十幾年前的十大槍擊要犯林來福
當他死刑確定後,有記者想與他做訪談做為研究的參考
經過幾天的沉默,林來福只說一件事情:

當時林來福就讀國小時,國民政府要求說國語而禁台語的時候,那時有所謂的國語推行員。說台語可是要登記名字罰錢的。那時林來福只是個鄉下小孩子。這個孩子個性好強,他偏偏要說台語,小學上課時因說台語七十次而被罰七十元台幣。

當時七十元已經是大數目,尤其林來福家境貧窮,他無法繳交罰款,要命的是老師還到林家去向他爸爸要,林來福父親不知有否抓起他孩子拳打腳踢,只知林父向左鄰右舍,親朋好友商借七十元大鈔交給教師。林來福在告別人間之前向記者說,他不知當時他的爸爸交給教師的七十元,到底對學校有什麼幫助,又有什麼意義。

這件事映在還是小學生的林來福眼中的,是怎樣的一幅景像,這個景像會為他人生價值中下了怎麼樣的定義,不得而知。林來福在數十年歲月的短暫日子裡,只有這件童年事件讓他耿耿於懷,久久不能忘記,只知道,影響超乎想像。

當你只想以法論法評定一個人的終極價值時,而忽視人類之所以為人的真正原因
你想判決的到底是一個人?還是只是一件證明法律價值祭品?

S.H.C.
2005-07-18, 06:50 AM
賊就是賊

把它英雄化的人
只不過是隨著媒體亂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