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hoiyen]錯....是他們斷我線,我粉不爽 因為本身我也是電腦工程師...雖不敢說懂很多防護作多好 但至少應該比一般人好那麼一點 我直覺不是我這的問題,所以請他們查 我跟客服談,不行就找他們上一階主管,在不行就在往上找 直到我找到他們客服主任才把這案件徹底的查一次 中間我可打了好幾十通電話 好加在現在還我清白 證明不是我的錯 他們也承諾以後碰到類似案件不會動不動就叫客戶寫切結 終於心頭一塊石頭放下了....[/QUOTE] 台固客服都會亂承諾 ! 亂講話 ! 說話不負責任 ~ 你的心中石頭過陣子又會因為斷線跟客服態度而又挑起來了 你要是不吵 ~ 主管才不會管你 ! 這種客服態度跟公司作風 ! 令人不敢領教 = = 還是快點換吧 |
可是我使用台灣固網將近一年,都很好啊!之前我使用APOL與Hinet那才真的有很大的問題啊! |
[QUOTE=weijyhn_jean]可是我使用台灣固網將近一年,都很好啊!之前我使用APOL與Hinet那才真的有很大的問題啊![/QUOTE] 只能說你是運氣好 ~ 算是個案 = = 你打電話去客服就知道她們態度多差了 又或著你的2m被降速了你自己也不知道而已... |
以台固這樣的查核方式,沒立切結書都已經被斷線了! 立了切結書後,台固還不是一樣依切結書來斷線? 應該要台固簽個切結書才對, 若非用戶濫發Email,台固卻擅自斷線,台固需賠償XX倍的損失。 |
申辦台灣固網ADSL時,有先看過服務契約嗎? 歡迎你使用網路申請台灣固網ADSL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本服務係由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所建置提供,這些使用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服務的提供者以及所有使用者的利益,並構成使用者與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契約,當您完成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使用條款的所有約定: 三、網路使用約定 基於維護甲方所有客戶之權利,乙方應遵守下列事項: (1)乙方應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不得有入侵網際網路上任何系統之企圖與行為。 (2)乙方須遵守電信法規、智慧財產權與網際網路國際慣例相關規定。若違反規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所有責任。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之網路提供之服務從事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有違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 (4)乙方不得破壞網際網路上各項服務之相關規範。 (5)乙方不得於網路上用任何方式發送大量郵件,以避免浪費整體網路資源及加重甲方系統之負擔,乙方發送之大量文件如造成甲方系統之障礙,甲方有權阻止。 (6)以上事項如乙方有違反狀況,甲方為維護服務品質,依網際網路國際應用慣例,得不經乙方同意,停止乙方使用權,並終止本約定條款之服務。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失,得向乙方求償。 十二、其他約定 甲方對於本約定條款有更動、增刪者,或有公定價格調整時,甲方應事先於甲方之網頁公告,甲方不另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 十三、完全合意 本約定條款自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取代簽定前雙方所有以口頭或書面之建議、協議或會談,但經雙方同意做為本約定有效附件之書面資料,仍視為本約定之一部份。 |
檢舉廣告信是不看e-mail address的,這是能偽造的,而是看ip位址, 你既然自稱電腦工程師不會連這個都不懂吧?我們公司一天有八萬多 封信,但是有用的信件只不到一萬封,其他的頻寬和硬碟空間都被spam給 佔用了,現在還有肯處理的isp已經不錯了,我從沒聽過其他isp有處理過, 雖然你被人盜用帳號很不爽,但是如果你是信用卡被盜用不是更慘? 有些東西是使用者自己要注意的,不是嗎? 我還是要給台固一點掌聲!![/QUOTE] 台固也是有問題 一般線路做法都是綁用戶對應ip,那isp不會查這條線路都配發哪一個ip 網段,所以我就算在不同地區上網,所得到的ip address跟舊有帳號就不同,一比較就出來,那isp之間互相對鎖流量,封對方ip是假的阿;真正問題 在廣告信大量發送 ,是否有法律可管 |
我公司用台固斷線,等三天才修好,還好三條線路沒跑重要資料,當成備援線路,不然 我會直跳腳 ;但是維修速度和品質不能認同,因此才一口氣連退三條台固的adsl,情願多花點錢,能保證品質不出問題就好,當線路斷了 ,又找不到人,你會吞地下這口氣嗎 |
[QUOTE=tulipa]給啥掌聲?你思路有問題嗎! 第一:台固本身根本不願查,是受人檢舉才不得不查的,如部分地方警方辦案態度的文化一樣差,這要鼓掌?! 第二:就因為查廣告信要對驗ip位址,此案台固「根本沒查」就直接斷人線路,這要給掌聲?! 第三:承2,台固沒查 + 承前述,台固在此案上處理態度採倨傲姿態,對案主數次陳情置之不理亦不進一步查明 自以為自是真理的大本位主義,逕自斷線又不賠償斷線期間案主所受損失,雙方對錯之間尚有爭議,而資方錯的可能更多,給台固鼓啥掌!? [B]小結:承上述1.2.3,如thomasc論點,假設他(thomasc)的名義哪日被歹徒盜用犯案 同歪理,檢警單位應毋需究察,直接略過司法審理送他蹲苦窯。[U]若thomasc的謬論成立[/U],看來大家應該替他鼓掌[/B]。[/QUOTE] 你才有問題,沒有人檢舉,誰會知道有人在發垃圾信?你沒有反應你帳號被盜用,誰會去幫你查?不要自我本位太重,以為全世界只有你存在,其他人都該為你做事,最好每天都有一位警察在你家前站崗,每家ISP都派一位員工監控你家網路有沒有駭客入侵. 既然該ip為你所用,自然你的嫌疑最大,斷你線是業界做法,那家不是這樣做?就算警察要辦案,自然先把疑犯先抓到拘留所,你就是那位疑犯,如果你的IP不是被發垃圾信,而是入侵銀行網站等違法行為,今天被抓進去的不是我,而是你,懂嗎?而什麼時候被放出來,當然就是你提出証據,証明不是你幹的那天. 而且,我指該鼓掌的是台固處理spamer的態度,不是單指你,你幹什麼做人身攻擊,以為這樣很好玩嗎?舉那什麼爛例子,你用電腦的習慣再不改,難保前述被當替死鬼狀況不發生在你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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