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C | 引用:
倒是可以提供拍鬼片或是靈異節目拍攝的地點,賺賺外快也好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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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想辦法去買把霰彈槍與幾盒霰彈槍用的霰彈(真槍實彈那種),然後轟個兩槍,他們一定不敢再出聲。(以上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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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 Vaio 敗金魔人 | 可以去扮個好兄弟去嚇嚇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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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兮鳳兮歸去來兮 | 法規:社會秩序維護法 (民國 80 年 06 月 29 日 公發布) 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 二 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法規: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民國 81 年 02 月 21 日 公發布) 第 11 條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 ,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我也身受其擾,找警察如果成功我再來PO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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