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求助】我樓上的好吵,講也講不聽怎辦? 我現在在外地求學,在一棟房子中與其他學生同住,我樓上的住了一個女生,每天他都開音響開得很大聲,其實音樂大聲對我來說不是很要緊,重點是他低音砲擺地上,出力又開很大,我整個天花板都會微微地震動,也因為是木造房子的關係吧,我都不能讀書也不能睡覺,每天心情都不是很好,我以前跟他講過,他也是愛理不理的,後來只好請朋友跟他說,但是朋友搬了後,他更誇張,我都快抓狂了,真的很想很想扁他說,管他長的再好看,都不顧別人的感受的,各位有什麼好方法嗎,若是我要開的比他大聲也行,只是我不想惡性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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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找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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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叉鬼 | 到她樓上的地板上放個啞鈴,來回滾個幾次,讓她感受一下這種"快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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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桑 | 搬到她樓上,買一個Altec Lansing 641,放在地板上,震暈她... 對不起,開個玩笑 ~~~~~~~~~~~~~~~~~~~~~~~~~~~~~~~~~~~~~~~~~~~~~~~~~~~~~~~~~~~~~~~~~~~ 說真的啦,這種人,你跟他說了一、兩次,都不聽的話,說再多次也沒有 不過,有沒有試過,找同棟的其他人聊一下天,是否也有人受不了的,如果有,就多一點人一起去跟她說,或許會因為人比較多,她就比較不敢這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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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桶護衛者= =b | ....長的漂不漂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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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獵人 | 我家對面有人很猛,直接在他加陽台外的玻璃上貼「X樓X先生沒公德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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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吉米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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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會員 | 把她把起來,到時候想怎樣都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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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找警察或去請環保局做個噪音測試,看有沒有超過標準值…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住戶不得任意發生喧囂、震動或其他與此相關之行為,雖然日常生活噪音在所難免,但是如果所產生的噪音已經達到令人難以忍受的程度,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予以制止或按規約處理,必要時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處理,甚至主管機關可以依據同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其科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的罰鍰。 http://sypp.tmpd.gov.tw/01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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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那你也給他心理壓力.... 穿白色衣服.長髮蓋臉...穿木屐 在他門口走來走去... 他要是開門問你說有事情嗎... 你就冷笑的嘿.嘿.嘿的回答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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