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之前玻璃娃娃在學校摔死的後續發展 - 第13頁 - PCZONE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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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新聞】之前玻璃娃娃在學校摔死的後續發展
後續發展如下,請參閱 :

引用:
抱玻璃娃娃摔死 陳同學不必賠了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玻璃娃娃」顏旭男由陳姓同學抱下樓時跌倒致死案,好心抱顏下樓的陳姓學生二審時被
判與校方連帶賠償300餘萬元,引發社會的關注,台灣高等法院上午更一審宣判,合議庭認
定陳生熱心助人,摔倒時仍緊抱顏旭男不鬆手,認定他並無疏失,判決陳生無須負起損害賠
償責任。

至於發生意外事故的景文高中,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景文校方有過失責任,但同時認定顏生
的父親也有過失,在校方通知救護車到場時,竟表明欲自行就醫,以致延誤醫治的黃金時間
,判決景文高中應賠償死者的父親107萬餘元,母親64萬餘元。

這件「玻璃娃娃」在校上課意外摔死案,死者的父母起訴要求景文高中,和幫忙抱「玻璃
娃娃」下樓的陳姓學生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一審顏家敗訴,二審則改判學校及陳生須共同
賠償300餘萬元。

刑事部分,玻璃娃娃的父母另向台北地檢署控告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方起訴後,
法院以證據不足判決老師無罪,陳姓則獲裁定不付審理,但須交付法定代理人嚴加管教。

陳生因為熱心助人,卻惹來民事賠償官司,引發社會的關注,高等法院上午更一審宣判,
合議庭認為,陳生行為時年僅16歲,思慮單純,他因熱心無償助人遭控,本應從輕酌定,案
發時,天氣下雨樓梯溼滑,陳生不慎摔倒時,仍然緊抱顏旭男不鬆手,在顏父到校時,顏旭
男還表明不要責罵善心助人的陳生,向校方表示不要記陳的過,合議庭認定,陳生在本案中
已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而無過失,不用負連帶賠償責任。

【2006/07/18 聯合晚報】
這是遲來的正義還是無奈的結果?...

遲來得正義 --> 熱心助人無罪,博愛獲得支持?
無奈的結果 --> 輿論壓力太大,司法不敢違逆?

很難斷定孰是孰非,只能肯定沒人敢出面做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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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女友的人生34年
回覆: 【新聞】之前玻璃娃娃在學校摔死的後續發展
這樣以後各學校更會排斥這類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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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回覆: 【新聞】之前玻璃娃娃在學校摔死的後續發展
現在的情況,是助人的同學不用賠了.換學校要賠100多萬.當然判決這方面我是沒有什麼意見.只是擔心這樣下來有幾個學校願意再收這類有特殊疾病的學生?想來私立學校是休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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