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拍看到有modem改機廣告,請問這樣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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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tc
2009-03-30, 02:15 AM
自備Modem 也犯法嗎? 這應該是最關鍵的問題

請別雞蛋裡挑骨頭, 小弟的意思本來就是應該有一個明確的界線, 市內電話也是一樣 (到電信箱/香菇頭, 或到屋內話機之前), 水錶雖在屋內, 但和電錶瓦斯表一樣, 錶 (含錶) 之前屬於業者的, 錶之後是用戶的


自備modem當然不犯法呀,
問題是樓主所說的例子只是改機玩玩那麼單純嗎?

界線不是說得很清楚了?如果你不用電用水用寬頻,怎麼改也不會管你,
但是一旦接上設備就跟業者有關聯了。這不難區分吧?

以水電來說業者會相信你不是要偷水偷電嗎?
因此水錶電錶不讓你自備是有道理的,原因大概是比較難抓,畢竟用戶太多了。
就像我們這邊頂樓換水塔,有一戶竟然說他們不用水不肯繳,
騙誰呀?最好他們一家都是機器人不用吃飯上廁所。




chih_haohung
2009-03-30, 10:31 AM
哇靠 不講沒關係 一看到這些話就火氣大

通知電信警察這個會扯到誣告毀謗

請問你是從六法全書哪一條看來的

再者, 毀謗誣告都有除外條款, 與公眾利益有關 不罰

你正當繳費用戶被非法用戶排擠頻寬, 說什麼都有正當理由去舉發

首先, 公眾利益 不是你我或檢察官的認定, 是由法官的認定
我想要指出的是 檢舉人或提告人 同樣都享有權利和責任
被檢舉人和被告人 都享有權利和責任

我所謂的誣告, 是指被告人經法院確定無罪後, 他可以提出汙告
至於檢舉人有什麼責任, 相關法律有規範

舉例, 就像你檢舉我(或提告我在家製造非法爆竹, 這算是公眾利益嗎?
), 我被提告, 後來被法院判決無罪, 我可以反告你(或其他條文), 誣告, 因為這段期間, 我要常上法院, 所耗的時間, 金錢都很可觀, 我當然要求償

muna
2009-03-30, 10:54 AM
都已經跟您說是機密了, 您怎麼老是忍不住說出來? 別忘了機身MAC 貼紙也得塗改一下或乾脆撕掉...

好吧! 小弟承認是來亂的, 也已經盡到了炒熱場子的義務, wangcm 兄的技術分析也說明了改機並非小弟所想像的方式, 所以剩下的就留待各位先進繼續討論

的確有吵熱的感覺...
要是我還用cable.我也會想試著破解看看.
就像是你早上看到美艷比基尼美女.晚上就幻想跟他OOXX的感覺.

jiuming
2009-03-30, 11:24 AM
的確有吵熱的感覺...
要是我還用cable.我也會想試著破解看看.
就像是你早上看到美艷比基尼美女.晚上就幻想跟他OOXX的感覺.

想想是可以...
但是不要付諸行動...
會有法律責任...

wangcm
2009-03-30, 01:32 PM
首先, 公眾利益 不是你我或檢察官的認定, 是由法官的認定
我想要指出的是 檢舉人或提告人 同樣都享有權利和責任
被檢舉人和被告人 都享有權利和責任

我所謂的誣告, 是指被告人經法院確定無罪後, 他可以提出汙告
至於檢舉人有什麼責任, 相關法律有規範

舉例, 就像你檢舉我(或提告我在家製造非法爆竹, 這算是公眾利益嗎?
), 我被提告, 後來被法院判決無罪, 我可以反告你(或其他條文), 誣告, 因為這段期間, 我要常上法院, 所耗的時間, 金錢都很可觀, 我當然要求償

檢舉製造非法爆竹正是在維護公共安全,這不算公共利益嗎(當然前提是沒有意圖使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的狀況----i.e.除非能証明檢舉人有此意圖/故意,不然誣告罪也是不成立的:|||:)....還是在您的眼中只有刑法誣告罪是法律,電信法就不算法律,那鵝引述一下法律實務界對誣告罪的見解好了....

刑法上的誣告罪,是指明知他人並無犯罪的事實,或者擔任公務員的人並沒有應受懲戒的事實,意圖他人受到刑事處分或者公務員受到懲戒處分。故意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誣告他人犯罪或者公務員失職。依刑法第 169 條規定,要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知在這個case中,是那位賣家被依違反電信法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五條第十款起訴的機會高,還是檢舉人被依刑法第一六九條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code=C0000001&FLNO=169)起訴的機會高啊:|||::|||:....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PS:電信法大部份條文都是非告訴乃論(i.e.一般說的公訴罪),刑法第一六九條也是,所以只要有執法人員知悉的話是沒有不處理的權限的(i.e.只要有人告發,後續那堆麻煩事就交給公務員們去忙就是了:D:D)....

muna
2009-03-30, 02:19 PM
太嚴肅了.又是菜刀.又是爆竹
-----------------------------------------------
我會偷偷的脫光她SB5100.
把她拍照起來.(使用前)
悄悄的伸進去.改一下設定參數.焊接一下
再把她拍照起來.(使用中)
衣服穿回去.環境佈置好.設定一下P2P.TA net大量下載.手X.按X棒.X蛋
再一次拍照起來.(使用後)

留紀念~~~
-----------------------------------------------

好像違法 ><

不過好奇.那我連中華電信的ATU-R.修改東西會不會違法?
1.無線功能開啟?
2.設定NAT?

jiuming
2009-03-30, 02:23 PM
太嚴肅了.又是菜刀.又是爆竹
-----------------------------------------------
我會偷偷的脫光她SB5100.
把她拍照起來.(使用前)
悄悄的伸進去.改一下設定參數.焊接一下
再把她拍照起來.(使用中)
衣服穿回去.環境佈置好.設定一下P2P.TA net大量下載.手X.按X棒.X蛋
再一次拍照起來.(使用後)

留紀念~~~
-----------------------------------------------

好像違法 ><

不過好奇.那我連中華電信的ATU-R.修改東西會不會違法?
1.無線功能開啟?
2.設定NAT?

不動到硬體部分...
基本上都有模糊空間...

但...動到硬體部分...
一定違法...

wulala
2009-03-30, 02:32 PM
太嚴肅了.又是菜刀.又是爆竹
-----------------------------------------------
我會偷偷的脫光她SB5100.
把她拍照起來.(使用前)
悄悄的伸進去.改一下設定參數.焊接一下
再把她拍照起來.(使用中)
衣服穿回去.環境佈置好.設定一下P2P.TA net大量下載.手X.按X棒.X蛋
再一次拍照起來.(使用後)

留紀念~~~
-----------------------------------------------

好像違法 ><

不過好奇.那我連中華電信的ATU-R.修改東西會不會違法?
1.無線功能開啟?
2.設定NAT?

CHT的小烏龜其實也並沒有授權用戶可以自行變更設定,
但修改設定啟用NAT基本上不會侵害CHT或其他用戶的權益,
打開AP功能, 就有可能會侵權了, 因為CHT本來要拿AP來賺錢的.
不過目前CHT也瞭解要靠打開內建AP來收月租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現在申請CHT的無線功能都是免費的, 因此自己開AP也不會有什麼問題了.

不過像CM因為不同的速率有不同的收費, 用戶只付的低速的月租,
卻自行修改數據機的韌體及設定, 來提升連線速率, 達到省錢的效果,
基本上是明顯侵害業者的權益及甚至也可能影響其他用戶(的速率),
因此, 改CM來提高速率是違法的.

wangcm
2009-03-30, 02:37 PM
snipped....

不過好奇.那我連中華電信的ATU-R.修改東西會不會違法?
1.無線功能開啟?
2.設定NAT?

開NAT/PPPoE硬體撥接既不會有電信法第四十二條的狀況(影響第一類業者機具或對其他使用者造成妨害),也跟型式認証無關(沒刷firmware),應該不屬於電信法的規範(這些部份主要影響的是user端,如果照早期的看法應該可以視為在用戶交接點之後),不過因為CHT提供的ATU-R沒辦法切開成xDSL MODEM/IP sharing/Wireless AP三台機器,而CHT的策略又沒明確授權user自行修改,so:|||::|||:....

puwen
2009-03-30, 03:13 PM
問一下,
有人去向電信警察(!?)檢舉了嗎?
有沒有正式的回應說是 有/沒有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