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回覆: 回覆: 【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QUOTE][i]最初由 ehawk 發表[/i]
[B]
3. 公權能任意介入民營機關嗎???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B][/QUOTE]
各位大哥各位關心此事兒的善良老百姓,俺個人早在02-09-2004
07:29 AM ,就公開在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16120&perpage=20&pagenumber=2[/url]
預料到中華電信國內外眾多小股東會扣中央政府『反商』的帽子..
請各位大哥各位關心此事兒的善良老百姓四處查一查,俺個人有說過
要中央政府沒收用戶迴路嗎??
俺個人主張是買,中央政府買回用戶迴路
而中央政府怎麼樣買回用戶迴路,那要中華電信國內外眾多股東們答
應才行
換句話說,中央政府想買回用戶迴路,
中央政府必須要能主導董事會才行,
股份有限公開發行之公司,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董事會有權賣掉公司資產
既然ehawk兄弟 04-27-2004 07:09 PM問到:『公權能任意介入民營機關
嗎???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那
俺個人請教ehawk兄弟,
中華電信公司是否要遵守中華民國公司法呢.....假設中華電信公司必須
要遵守中華民國公司法
中華民國交通部目前握有中華電信公司超過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在目前
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究竟是誰說了算呢?????
[QUOTE][i]最初由 ehawk 發表[/i]
[B]
4. 以目前華信略施小惠的手法, 總歸一句, 又是政府在玩一群傻呼呼的
人民啦! 最大股東還是政府, 與學生面談前, 羅文嘉早就跟華信等套
好招了. 要真的事事公平合理, 政府早就連發薪水的錢都沒了. 這種
金雞母肥羊怎可一下就給他飛掉.
怪只怪我們眼睛瞎了. 怪只怪立法諸公收受政治獻金及政府官商勾結要
選票. 他們沒幾個是[B][U]真心替我們講真話的[/U][/B]. [/B][/QUOTE]
試問,誰是一群傻呼呼的人民?????
既然ehawk兄弟您04-27-2004 07:09 PM都說中華電信公司最大股東還是
政府,
很明顯
ehawk兄弟您知道中華民國公司法裡面規定什麼,
不是嗎?????
的確
據敝人個人所知,
與學生面談前, 立法委員羅文嘉早就知道什麼學生訴求什麼議題
立法委員羅文嘉早就提供給陳水扁總統,一旦學生到場之後會訴求什麼
怪只怪
曾經有部份股市散戶眼睛瞎了. 他們竟然相信號子交易員胡說八道.....
[QUOTE][i]最初由 ehawk 發表[/i]
[B]
2. 這是不能用國安基金來買的, 錢從哪來? 當然要靠立法院囉. 用多
少錢來買回??? 虧損的帳誰買單??? 股東國泰(當初被詬病的有官商
勾結之嫌的..)會願意嗎??? 不賣, 又拿我怎樣?
[/B][/QUOTE]
中華民國立法院只能刪減行政院提出之預算,
中華民國立法院不得自行增加預算額度,
ehawk兄弟,懂嗎?
曾經有部份人士眼睛瞎了. 他們竟然相信號子交易員胡說八道,他們竟然
以每股上百元新台幣買中華電信公司股票.....今日中華電信公司股價....
唉......俗語說,願賭服輸阿.......投資人投資股市有穩賺不賠的嗎??
?????????
股東國泰什麼東西,一旦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進行表決,股東國泰一
邊涼快去....股東國泰手上才多少股權阿
試問,誰是一群傻呼呼的人民?????
[QUOTE][i]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i]
[B]
當然可以啊!但這錢由哪來?再剝一次皮給財團?
還是學共產黨那套直接充公把股東掃地出門?
要錢,就要編預算。連600億M台灣計畫都砍到剩一半,
你覺得得編到多少預算買等著華奠獅子大開口的迴路?
又得花多久的時間回本?
[/B][/QUOTE]
這錢由哪來?當然由行政院提出預算書給立法院
行政院早就知道立法委員會採取打折式刪減預算額度.............
華奠獅子大開口?????中華民國交通部目前握有中華電信公司超過
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在目前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究竟是誰說了
算呢?????股東國泰什麼東西,一旦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進行
表決,股東國泰一邊涼快去....股東國泰手上才多少股權阿
至於花多久的時間回本?等交通部拿到迴路所有權之後,至於交通部究
竟每線每月要以一千元還是七十元出租,交通部再去慢慢思考.......
[QUOTE][i]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i]
[B]
更重要的問題,預算問題、法規問題都得立委同意。
打個比方,你要槍斃個強盜,你會找法官、陪審團定罪,
還是直接問強盜「我要斃了你、你答應不答應?!」
要幹、當然得找能動刀的。找個預備要被宰的幹啥?
反正我們都要幹掉它、還問華奠答應不答應?
[/B][/QUOTE]
我們都要幹掉它,但是,一部份的股市投資人願賭不服輸阿......
[QUOTE][i]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i]
[B]
既然要搞,就別特意搞民營固網條款,除非不期望台灣往後網路發展,
盡量一次搞定,最好把用戶迴路徹底開放,別搞啥限制一類租用,
直接讓二類的也能直接租用,可能的價格彈性、產品變化更多。
畢竟現在這些搞一類的,以他們現有的電路,
也沒搞出和華奠區隔太大的服務。幹嘛還讓他們再剝一次皮?
[/B][/QUOTE]
不會吧.......俺個人在PCZONE 討 論 區與NG綜合論壇逛了那麼久
俺個人從未聽說阿土站長與許文仁站長主張過二類不可以直接租用......
怪了
LordVader大哥您究竟聽誰說得呢????????
[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
華電未依成本出租用戶迴路,民營固網可以去告華電,
電信總局不管,可以去監察院申訴電信總局瀆職!
民營固網不去告到法院、監察院,就代表和華電談判時自己心裡有鬼!
華電工會認為用戶迴路不是瓶頸設施,民營固網認為用戶迴路是瓶頸設施
,兩造的認知不同,就打官司不就好了?
交易糾紛、通姦、緋縍、違造文書....兩造談不成都是上法院見,用戶迴
路租用價格談了50幾次沒結果,還不上法院真是奇怪了!
[/B][/QUOTE]
試問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心裡有鬼是誰阿??????????????
[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
法規條文都在這裡,司法程序就這麼簡單!
----------------
電信法第十六條
----------------
第一類電信事業相互間,有一方要求與他方之網路互連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他方不得拒絕。
前項網路互連之安排,應符合透明化、合理化、無差別待遇、網路細分化及成本計價之原則;其適用對象,由電信總局訂定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應於一方提出網路互連要求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其不能於三個月內達成協議時,應由電信總局依申請或依職權裁決之
----------------
以下是電信總局依電信法第十六條所訂出的行政命令,
網路設施細項有用戶迴路,且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談了50幾次用戶迴路價格都談不成,
民營固網不去法院告也可以去監察院,控告電信總局瀆職未依法執行行政命令不就好了?
除非民營固網自己心理有鬼!
-----------------------
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應將其網路元件細分化。
前項細分化網路元件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市內用戶迴路。
二、市內交換傳輸設備。
三、市內中繼線。
四、長途交換傳輸設備。
五、長途中繼線。
六、國際交換傳輸設備。
七、網路介面設備。
八、查號設備及服務。
九、信號網路設備。
第十八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在技術可行下,應同意將市內用戶迴路之接取點設置於市內交換局之配線架、用戶建築物之配線箱或配線架、或路邊交接箱。
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出租細分化網路元件之費率,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雙方協商定之。但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B][/QUOTE]
建議您把李紹康電信業(台北市)刊登在2004/04/22 聯合報上文章仔細
再唸一遍........
李紹康文章裡面既沒有告訴聯合報讀者每線每月要以一千元,也沒有告訴聯
合報讀者每線每月要以七十元租用,
李紹康文章裡面講了什麼呢
李紹康文章裡面關鍵在於中華電信公司願意開放的全台灣可以釋出的用戶迴
路不到卅萬條線........
不是價格,
關鍵在於中華電信公司願意開放的用戶迴路不到卅萬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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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PPPP 發表[/i]
[B]
不會吧.......俺個人在PCZONE 討 論 區與NG綜合論壇逛了那麼久
俺個人從未聽說阿土站長與許文仁站長主張過二類不可以直接租用......
怪了
LordVader大哥您究竟聽誰說得呢????????[/B][/QUOTE]
用戶迴路主要是給市話用的屬一類的固網業務,ADSL是附加的二類網路業務。
電信法規定,一類的才能租用戶迴路經營固網業務,
所以用戶迴路只有一類的固網有權去租用,二類的則無權租用。
二類和一類的使用執照不同,若要二類的經營一類的業務,則必須要修法。
[QUOTE]
[B]試問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心裡有鬼是誰阿??????????????
[/B][/QUOTE]
[b]瓶頸設施未依成本計價,就是犯法![/b]
你要仔細看這一段: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這是電信總局自己訂定出來的條文喔!
[b]而交通部電信總局未依法執行公權力,就是瀆職[/b]
華電以對法條認知的不同,認為用戶迴路不是瓶頸設施,所以不是依"成本"開價。
只要法院裁決用戶迴路屬瓶頸設施,華電就必須"依法"以成本價出租給民營固網。
再來,才是看華電提出的"成本價"是多少。成本計價哪有那麼難談?
若華電提出租給固網的用戶迴路一線的月租成本為400元,且民營不可經營ADSL電路。
那為什麼消費者市話基本費不必每月繳給華電400元?這就要華電自己去解釋!
而法條規定的已這麼清楚,為什麼民營固網不去告華電呢?
是怕以後自己建設的用戶迴路,也被華電比照租用嗎?
所以,是華電、民營固網,兩邊的心裡都有鬼!
[b]其實,我看民營固網也不必去告華電,
電信總局是政府的部門,就只要到監察院申訴電信總局瀆職,未依法執行公權力!
只要放出風聲,那些公務員就會被嚇到了,電信總局才會依法執行![/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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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身為『宣傳戰隊』一份子,
對不起,
且讓敝人幫PCZONE 討 論 區與ng抗議中華電信聯盟5月1日下午1點抗議
中華電信的活動打個廣告,請大家把影音檔案轉寄出去,影音檔案請點
網址觀看
網址:
[url]http://203.70.82.49/cht.wmv[/url]
如果有人5月1日下午1點實在有事不便參加的話,有什麼可以非現場聲援的
支持方式.......有,當然有,您們可考慮考慮參加『宣傳戰隊』,利用您
們生活裡面零碎時間為抗議活動宣傳,詳情請洽: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20170[/url]
[QUOTE][i]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i]
[B]
既然要搞,就別特意搞民營固網條款,除非不期望台灣往後網路發展,
盡量一次搞定,最好把用戶迴路徹底開放,別搞啥限制一類租用,
直接讓二類的也能直接租用,可能的價格彈性、產品變化更多。
畢竟現在這些搞一類的,以他們現有的電路,
也沒搞出和華奠區隔太大的服務。幹嘛還讓他們再剝一次皮?
[/B][/QUOTE]
對不起,
俺個人看了Fabian C兄弟04-28-2004 11:58 AM 與pyng兄弟04-28-2004
06:37 PM 之後發現自己講話太衝動,對不起,請LordVader大哥大人不
計小人過,對不起
[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以總統大選驗票為例,藍的講要行政驗票或緊急命令驗票,綠的提修選罷法回溯驗票,結果藍綠全都在鬼扯!
到頭來還不是用司法程序來解決?
[b]同樣的,民營固網和中華電信都一樣在鬼扯!用戶迴路的問題根本就不需要修法。
以現有的電信法規即可要求華電以成本價格出租用戶迴路及相關瓶頸設備!
華電未依成本出租用戶迴路,民營固網可以去告華電,
電信總局不管,可以去監察院申訴電信總局瀆職!
民營固網不去告到法院、監察院,就代表和華電談判時自己心裡有鬼!
華電工會認為用戶迴路不是瓶頸設施,民營固網認為用戶迴路是瓶頸設施,兩造的認知不同,就打官司不就好了?
交易糾紛、通姦、緋縍、違造文書....兩造談不成都是上法院見,用戶迴路租用價格談了50幾次沒結果,還不上法院真是奇怪了!
法規條文都在這裡,司法程序就這麼簡單!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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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法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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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電信事業相互間,有一方要求與他方之網路互連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他方不得拒絕。
前項網路互連之安排,應符合透明化、合理化、無差別待遇、網路細分化及成本計價之原則;其適用對象,由電信總局訂定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應於一方提出網路互連要求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其不能於三個月內達成協議時,應由電信總局依申請或依職權裁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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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下是電信總局依電信法第十六條所訂出的行政命令,
網路設施細項有用戶迴路,且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談了50幾次用戶迴路價格都談不成,
民營固網不去法院告也可以去監察院,控告電信總局瀆職未依法執行行政命令不就好了?
除非民營固網自己心理有鬼![/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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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應將其網路元件細分化。
前項細分化網路元件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color=red]市內用戶迴路。[/color]
二、市內交換傳輸設備。
三、市內中繼線。
四、長途交換傳輸設備。
五、長途中繼線。
六、國際交換傳輸設備。
七、網路介面設備。
八、查號設備及服務。
九、信號網路設備。
第十八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在技術可行下,應同意將市內用戶迴路之接取點設置於市內交換局之配線架、用戶建築物之配線箱或配線架、或路邊交接箱。
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color=red]出租細分化網路元件之費率[/color],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雙方協商定之。但[color=red]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color]
----------------------- [/B][/QUOTE]
請教您
究竟每線每月"成本"要以一千元還是七十元出租??????
請教您
假設華電工會在法庭上主張每線每月"成本"要以一千元出租,三家民營固
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呢??????
就算Fabian C兄弟暫時回答不出來"每線每月成本",試問,根據中華電信
公務單位評估,全台灣一千三百多萬的市內用戶迴路,只有約百分之二以
下的市內用戶迴路有「餘裕」,各大都會區的餘裕更可能在百分之一以下
,換言之,全台灣可以釋出的用戶迴路可能不到卅萬
華電工會在法庭上主張只有約百分之二以下的市內用戶迴路有「餘裕」,
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餘裕百分比"呢???
pyng兄弟04-28-2004 06:37 PM 講得很清楚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