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第 1 頁,共 3 頁 1 2 3 末頁末頁
顯示結果從第 1 筆 到 10 筆,共計 22 筆
  1. #1
    人不機車罔少年~機 TAIWAN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3-06-26
    所在地區
    衛星上網
    討論區文章
    1,161

    【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用戶迴路」就是從市話交換機的機房到用戶端的電信線路,又稱「最後一哩」的線路。市內電話就藉著這樣一條用戶迴路,連結上電信網路。如此,用戶即能打電話、上網,進行點對點的語音與數據通訊。台灣的市話總共有一千三百餘萬門,條條迴路都是中華電信所布建的生財設備,而中華電信是國營事業,每一條用戶迴路所賺到的每一分錢,都歸全民所有,通通繳交國庫。

     開放用戶迴路,用白話文說,就是強制中華電信將這最後一哩的線路,出租給民營固網業者使用。民營業者只要租到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縱便自己不布線建網,也能堂皇經營語音與數據通訊業務。所以,開放用戶迴路是民營業者的天堂之鑰,尋租逐利是資本主義的本色。

     世界各國政府都支持用戶迴路開放政策。理論是,與其讓一個無效率的業者緊抓著最後一哩的電信線路不放,不如令其出租,讓高效率的業者去經營固網服務。問題是,如何證明中華電信是無效率的業者,而民營固網是高效率的業者?此問題事關重大,因為如果無法證明,就無法合理化與正當化用戶迴路開放政策。

     經濟學家找到了一個「巧門」,聰明地解決了上項問題。方法很簡單:如果某一市話用戶支付中華電信的電話費是一千元,這條線路的租金就應該訂為一千元。如此一來,有本領提供高品質與多樣化服務,能讓客戶為此服務掏出超過一千元電話費的民營業者,就負擔得起這一千元的租金。至於沒有本事促進電信服務的業者,當然租不起這一條線。結果是:經營能力強過中華電信的業者,租到了用戶迴路;無效率的民營業者,當然不去爭租。此時,每一條用戶迴路皆歸最有效率的電信公司經營。而在用戶迴路出租前,國庫的收入是「電話費」一千元,出租後的收入則是「租金」一千元,總收入不增不減,全民利益分毫無損。所以,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強烈建議它的會員國,採取這一套租金機制,開放用戶迴路。

     台灣的情況是:民營固網業者強烈要求開放用戶迴路,但是只願意支付每線每月七十元的租金。七十元是市話基本費,現今有多少人家的電話費只等於基本費?所以,如果應允民營業者的說帖,不僅國庫收入遽減,尤為甚者的是用戶迴路的使用權極可能錯入無能業者的手中。所以,當堅持開放政策的同時,也請記得堅持OECD的租金制度。

    作者為中研院社科所研究員


    國道客運台北站揭開2008年市值佰億的都市計畫變更利益輸送弊案~ 提早上映嘍~
    http://www.pczone.com.tw/vbb3/showthread.php?t=119462



    生命應該倒過來活!一出生就是老年!接著先享受退休!開始工作就是個老闆!
    懂得少做些決定!多留點時間給自己!當您進入人生的黃金時期!衝勁十足!
    也正該擁有 MERCEDES-BENZ R-CLASS
    你買了沒 ? R系列贊啦~
    作業系統:WINDOWS VISTA 全區AV成人版

  2. #2
    英英會員 ehawk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9-04
    所在地區
    雙向512 及 640/8M
    討論區文章
    611
    很難開放, 除非立院修法將他再收回國營, 政府再花大錢買回釋放出去的股票.

    現任政府延續前朝的政策把住會生金蛋的金母雞, 毫無是非公理及改革決心.
    開放大專院校讓人人有機會受高等教育卻又調高公立大學費用, 私立的亦跟進.
    高學費政策限制了一批努力向上的窮人子弟深造的機會. 網路亦然, 一個全民
    可隨時使用可便宜獲取資訊知識的管道, 又一個799再度把他們隔絕在知識的
    門外.

    不要捨近求遠, 電路費應降到 99/月 才合理, 千萬不要拿別的國家來相比, 請
    問AT&T是國營的嗎?? 用戶迴路是用人民的錢及公務員去建設的, 怎能再向人
    民毫無止境地再剝一層皮.

    政府目前唯一可以做到的是降價, 而非開放... 搞錯了方向是白花力氣的..

  3. #3
    -停權中-
    註冊日期
    2002-02-06
    討論區文章
    2,246

    回覆: 【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最初由 TAIWAN 發表
    「用戶迴路」就是從市話交換機的機房到用戶端的電信線路,又稱「最後一哩」的線路。市內電話就藉著這樣一條用戶迴路,連結上電信網路。如此,用戶即能打電話、上網,進行點對點的語音與數據通訊。台灣的市話總共有一千三百餘萬門,條條迴路都是中華電信所布建的生財設備,而中華電信是國營事業,每一條用戶迴路所賺到的每一分錢,都歸全民所有,通通繳交國庫。

     開放用戶迴路,用白話文說,就是強制中華電信將這最後一哩的線路,出租給民營固網業者使用。民營業者只要租到中華電信的用戶迴路,縱便自己不布線建網,也能堂皇經營語音與數據通訊業務。所以,開放用戶迴路是民營業者的天堂之鑰,尋租逐利是資本主義的本色。

     世界各國政府都支持用戶迴路開放政策。理論是,與其讓一個無效率的業者緊抓著最後一哩的電信線路不放,不如令其出租,讓高效率的業者去經營固網服務。問題是,如何證明中華電信是無效率的業者,而民營固網是高效率的業者?此問題事關重大,因為如果無法證明,就無法合理化與正當化用戶迴路開放政策。

     經濟學家找到了一個「巧門」,聰明地解決了上項問題。方法很簡單:如果某一市話用戶支付中華電信的電話費是一千元,這條線路的租金就應該訂為一千元。如此一來,有本領提供高品質與多樣化服務,能讓客戶為此服務掏出超過一千元電話費的民營業者,就負擔得起這一千元的租金。至於沒有本事促進電信服務的業者,當然租不起這一條線。結果是:經營能力強過中華電信的業者,租到了用戶迴路;無效率的民營業者,當然不去爭租。此時,每一條用戶迴路皆歸最有效率的電信公司經營。而在用戶迴路出租前,國庫的收入是「電話費」一千元,出租後的收入則是「租金」一千元,總收入不增不減,全民利益分毫無損。所以,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強烈建議它的會員國,採取這一套租金機制,開放用戶迴路。

     台灣的情況是:民營固網業者強烈要求開放用戶迴路,但是只願意支付每線每月七十元的租金。七十元是市話基本費,現今有多少人家的電話費只等於基本費?所以,如果應允民營業者的說帖,不僅國庫收入遽減,尤為甚者的是用戶迴路的使用權極可能錯入無能業者的手中。所以,當堅持開放政策的同時,也請記得堅持OECD的租金制度。

    作者為中研院社科所研究員

    不知道TAIWAN 大哥逛不逛蘋果社群網站?

    http://www.oikos.com.tw/modules/newb...5685&forum=7&2
    您轉貼的應該為中研院社科所 研究員施俊吉930415中國時報 財經產業
    版面的文章

    各位大哥
    俺也來轉貼篇李紹康電信業(台北市)刊登在2004/04/22 聯合報上文
    章如下:
    (purple COLOR文字部份的作者為李紹康)


    中華電信承諾六月一日前完成市內用戶迴路協商,並表示用戶迴路遲遲未
    開放是卡在民營固網業者身上。不過,回顧中華電信過去協商時提出的嚴
    苛條件,讓用戶迴路開放根本幾乎是紙上談兵。
    >
    >首先,中華電信開放市內用戶迴路租用是在有「餘裕」的情況下,所謂
    的「餘裕」條件,乃指空餘的迴路在未來三年內,該地區沒有任何可能潛
    在的用戶,如果未來幾年內可能有用戶使用這些迴路,那麼民營固網業者
    就無法租用。但根據中華電信公務單位評估,全台灣一千三百多萬的市內
    用戶迴路,只有約百分之二以下的市內用戶迴路有「餘裕」,各大都會區
    的餘裕更可能在百分之一以下,換言之,全台灣可以釋出的用戶迴路可能
    不到卅萬。這樣開放用戶迴路,對於市場競爭有何助益?
    >
    >其次,爭議最大的是,中華電信目前與民營固網業者協商的市內用戶迴
    路租用條件,是只有語音開放部分,也就是民營固網業者租了市內用戶迴
    路,只能提供用戶語音通信,不能作為ADSL上網服務。因此,如果依
    照中華電信提出的開放用戶迴路條件,不但不會如中華電信工會擔心的圖
    利財團,或是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所說的營收減少,反而將增加中華電
    信營收,因為民營固網業者所租用的是中華電信未來幾年都不會用到的用
    戶迴路。
    >
    >世界各國電信自由化過程中,主管機關公權力的介入是自由化成功與否的
    關鍵。這兩年來,雖然交通部及電信總局在各界強大壓力下,仍然將市內
    用戶迴路的開放視為業者間的「商業協商」,以致互為競爭關係的中華電
    信與民營固網業者間,在開放條件上,幾乎無法達成共識。根據經濟合作
    發展組織二○○四年最新的報告顯示,歐美各國現行市內用戶迴路的租用
    價格幾乎都是用戶月租費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下,而各國電信主管機關對於
    價格的訂定都有相當程度的介入,因為市內用戶迴路價格的協商,是近乎
    零和的遊戲。
    >
    >筆者認為有效的解決途徑就是主管機關以公權力強力介入,訂定市內用戶
    迴路各項租用條件與價格,讓固網市場真正有效競爭;從過去電信開放的
    經驗來看,唯有充分競爭的市場機制,用戶才得以真正享受物美價廉的寬
    頻服務。








    各位大哥,各位關心此事兒的善良老百姓,施俊吉930415講得是資本主
    義理想狀況,........可現實世界不是資本主義理想狀況呀,

    各位大哥,各位關心此事兒的善良老百姓,如果您們懶得研究究竟是李
    紹康講得才符合現實世界狀況,還是中研院社科所 研究員施俊吉講得
    才符合現實世界狀況,俺提醒諸君,NG聯盟論壇 
    http://173ng.com/
    就明明寫著許文仁的訴求本來就是要將迴路歸還政府.而原先保養維護迴
    路員工直接隸屬於交通部阿!

    (俺個人猜測交通部拿到迴路所有權之後,可能成立一個專門單位或者
    專業公司來負責迴路保養與出租)

    對不起,讓俺再次幫5月1日抗議中華電信的活動打個廣告
    請大家把文章轉寄出去
    文章請點網址觀看
    網址:
    http://net-game.idv.tw/cgi-bin/lb500...1054&topic=454

    等交通部拿到迴路所有權之後,至於交通部究竟每線每月要以一千元還
    是七十元出租,交通部再去慢慢思考,如果此事兒再拖拖拉拉下去,交
    通部想拿到迴路所有權會越來越不可能......

    最初由 ehawk 發表

    很難開放, 除非立院修法將他再收回國營, 政府再花大錢買回釋放出去的股票.

    現任政府延續前朝的政策把住會生金蛋的金母雞, 毫無是非公理及改革決心.
    開放大專院校讓人人有機會受高等教育卻又調高公立大學費用, 私立的亦跟進.
    高學費政策限制了一批努力向上的窮人子弟深造的機會. 網路亦然, 一個全民
    可隨時使用可便宜獲取資訊知識的管道, 又一個799再度把他們隔絕在知識的
    門外.

    不要捨近求遠, 電路費應降到 99/月 才合理, 千萬不要拿別的國家來相比, 請
    問AT&T是國營的嗎?? 用戶迴路是用人民的錢及公務員去建設的, 怎能再向人
    民毫無止境地再剝一層皮.

    政府目前唯一可以做到的是降價, 而非開放... 搞錯了方向是白花力氣的..
    既然您都說用戶迴路是用人民的錢及公務員去建設的,
    怎能不開放呢???
    為什麼不可以買回釋放出去的股票???

  4. #4
    英英會員 ehawk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9-04
    所在地區
    雙向512 及 640/8M
    討論區文章
    611

    回覆: 回覆: 【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最初由 PPPP 發表
    不知道TAIWAN 大哥逛不逛蘋果社群網站?

    .....................................43

    既然您都說用戶迴路是用人民的錢及公務員去建設的,
    怎能不開放呢???
    為什麼不可以買回釋放出去的股票???
    1. 那是純國營的時代. 股票釋放出去是連這個一起的. 法律上未規定
    說剔除......

    2. 這是不能用國安基金來買的, 錢從哪來? 當然要靠立法院囉. 用多
    少錢來買回??? 虧損的帳誰買單??? 股東國泰(當初被詬病的有官商
    勾結之嫌的..)會願意嗎??? 不賣, 又拿我怎樣?

    3. 公權能任意介入民營機關嗎???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4. 以目前華信略施小惠的手法, 總歸一句, 又是政府在玩一群傻呼呼的
    人民啦! 最大股東還是政府, 與學生面談前, 羅文嘉早就跟華信等套
    好招了. 要真的事事公平合理, 政府早就連發薪水的錢都沒了. 這種
    金雞母肥羊怎可一下就給他飛掉.

    怪只怪我們眼睛瞎了. 怪只怪立法諸公收受政治獻金及政府官商勾結要
    選票. 他們沒幾個是真心替我們講真話的.

  5. #5
    ~我比較喜歡打槍 LordVader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2-01-26
    所在地區
    Seednet VDSL 4M/1M
    討論區文章
    3,437

    回覆: 回覆: 【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最初由 PPPP 發表
    既然您都說用戶迴路是用人民的錢及公務員去建設的,
    怎能不開放呢???
    為什麼不可以買回釋放出去的股票???
    當然可以啊!但這錢由哪來?再剝一次皮給財團?
    還是學共產黨那套直接充公把股東掃地出門?
    要錢,就要編預算。連600億M台灣計畫都砍到剩一半,
    你覺得得編到多少預算買等著華奠獅子大開口的迴路?
    又得花多久的時間回本?

    更重要的問題,預算問題、法規問題都得立委同意。
    打個比方,你要槍斃個強盜,你會找法官、陪審團定罪,
    還是直接問強盜「我要斃了你、你答應不答應?!」
    要幹、當然得找能動刀的。找個預備要被宰的幹啥?
    反正我們都要幹掉它、還問華奠答應不答應?

    既然要搞,就別特意搞民營固網條款,除非不期望台灣往後網路發展,
    盡量一次搞定,最好把用戶迴路徹底開放,別搞啥限制一類租用,
    直接讓二類的也能直接租用,可能的價格彈性、產品變化更多。
    畢竟現在這些搞一類的,以他們現有的電路,
    也沒搞出和華奠區隔太大的服務。幹嘛還讓他們再剝一次皮?


    ∼對手的貪腐與無能、不是因循苟且原地踏步的藉口!!∼
    ~這年頭充斥各討論區的假用戶真業代置入性行銷文真令人反感與無奈~

  6. #6
    會員
    註冊日期
    2001-04-22
    討論區文章
    1,749
    以總統大選驗票為例,藍的講要行政驗票或緊急命令驗票,綠的提修選罷法回溯驗票,結果藍綠全都在鬼扯!
    到頭來還不是用司法程序來解決?

    同樣的,民營固網和中華電信都一樣在鬼扯!用戶迴路的問題根本就不需要修法。
    以現有的電信法規即可要求華電以成本價格出租用戶迴路及相關瓶頸設備!

    華電未依成本出租用戶迴路,民營固網可以去告華電,
    電信總局不管,可以去監察院申訴電信總局瀆職!
    民營固網不去告到法院、監察院,就代表和華電談判時自己心裡有鬼!

    華電工會認為用戶迴路不是瓶頸設施,民營固網認為用戶迴路是瓶頸設施,兩造的認知不同,就打官司不就好了?
    交易糾紛、通姦、緋縍、違造文書....兩造談不成都是上法院見,用戶迴路租用價格談了50幾次沒結果,還不上法院真是奇怪了!

    法規條文都在這裡,司法程序就這麼簡單!

    ----------------
    電信法第十六條  
    ----------------
      第一類電信事業相互間,有一方要求與他方之網路互連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他方不得拒絕。
      前項網路互連之安排,應符合透明化、合理化、無差別待遇、網路細分化及成本計價之原則;其適用對象,由電信總局訂定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應於一方提出網路互連要求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其不能於三個月內達成協議時,應由電信總局依申請或依職權裁決之
    ----------------


    以下是電信總局依電信法第十六條所訂出的行政命令,
    網路設施細項有用戶迴路,且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談了50幾次用戶迴路價格都談不成,
    民營固網不去法院告也可以去監察院,控告電信總局瀆職未依法執行行政命令不就好了?
    除非民營固網自己心理有鬼!

    -----------------------
    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應將其網路元件細分化。
      前項細分化網路元件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市內用戶迴路。
    二、市內交換傳輸設備。
    三、市內中繼線。
    四、長途交換傳輸設備。
    五、長途中繼線。
    六、國際交換傳輸設備。
    七、網路介面設備。
    八、查號設備及服務。
    九、信號網路設備。

    第十八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在技術可行下,應同意將市內用戶迴路之接取點設置於市內交換局之配線架、用戶建築物之配線箱或配線架、或路邊交接箱。
      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出租細分化網路元件之費率,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雙方協商定之。但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

  7. #7
    -停權中-
    註冊日期
    2002-02-06
    討論區文章
    2,246

    回覆: 回覆: 回覆: 【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最初由 ehawk 發表

    3. 公權能任意介入民營機關嗎???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各位大哥各位關心此事兒的善良老百姓,俺個人早在02-09-2004
    07:29 AM ,就公開在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0&pagenumber=2
    預料到中華電信國內外眾多小股東會扣中央政府『反商』的帽子..

    請各位大哥各位關心此事兒的善良老百姓四處查一查,俺個人有說過
    要中央政府沒收用戶迴路嗎??

    俺個人主張是買,中央政府買回用戶迴路

    而中央政府怎麼樣買回用戶迴路,那要中華電信國內外眾多股東們答
    應才行

    換句話說,中央政府想買回用戶迴路,
    中央政府必須要能主導董事會才行,
    股份有限公開發行之公司,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董事會有權賣掉公司資產

    既然ehawk兄弟 04-27-2004 07:09 PM問到:『公權能任意介入民營機關
    嗎???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俺個人請教ehawk兄弟,
    中華電信公司是否要遵守中華民國公司法呢.....假設中華電信公司必須
    要遵守中華民國公司法

    中華民國交通部目前握有中華電信公司超過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在目前
    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究竟是誰說了算呢?????

    最初由 ehawk 發表

    4. 以目前華信略施小惠的手法, 總歸一句, 又是政府在玩一群傻呼呼的
    人民啦! 最大股東還是政府, 與學生面談前, 羅文嘉早就跟華信等套
    好招了. 要真的事事公平合理, 政府早就連發薪水的錢都沒了. 這種
    金雞母肥羊怎可一下就給他飛掉.

    怪只怪我們眼睛瞎了. 怪只怪立法諸公收受政治獻金及政府官商勾結要
    選票. 他們沒幾個是真心替我們講真話的.

    試問,誰是一群傻呼呼的人民?????


    既然ehawk兄弟您04-27-2004 07:09 PM都說中華電信公司最大股東還是
    政府,
    很明顯
    ehawk兄弟您知道中華民國公司法裡面規定什麼,
    不是嗎?????

    的確
    據敝人個人所知,
    與學生面談前, 立法委員羅文嘉早就知道什麼學生訴求什麼議題
    立法委員羅文嘉早就提供給陳水扁總統,一旦學生到場之後會訴求什麼

    怪只怪
    曾經有部份股市散戶眼睛瞎了. 他們竟然相信號子交易員胡說八道.....

    最初由 ehawk 發表

    2. 這是不能用國安基金來買的, 錢從哪來? 當然要靠立法院囉. 用多
    少錢來買回??? 虧損的帳誰買單??? 股東國泰(當初被詬病的有官商
    勾結之嫌的..)會願意嗎??? 不賣, 又拿我怎樣?
    中華民國立法院只能刪減行政院提出之預算,
    中華民國立法院不得自行增加預算額度,
    ehawk兄弟,懂嗎?


    曾經有部份人士眼睛瞎了. 他們竟然相信號子交易員胡說八道,他們竟然
    以每股上百元新台幣買中華電信公司股票.....今日中華電信公司股價....
    唉......俗語說,願賭服輸阿.......投資人投資股市有穩賺不賠的嗎??
    ?????????

    股東國泰什麼東西,一旦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進行表決,股東國泰一
    邊涼快去....股東國泰手上才多少股權阿

    試問,誰是一群傻呼呼的人民?????

    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

    當然可以啊!但這錢由哪來?再剝一次皮給財團?
    還是學共產黨那套直接充公把股東掃地出門?
    要錢,就要編預算。連600億M台灣計畫都砍到剩一半,
    你覺得得編到多少預算買等著華奠獅子大開口的迴路?
    又得花多久的時間回本?
    這錢由哪來?當然由行政院提出預算書給立法院
    行政院早就知道立法委員會採取打折式刪減預算額度.............

    華奠獅子大開口?????中華民國交通部目前握有中華電信公司超過
    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在目前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究竟是誰說了
    算呢?????股東國泰什麼東西,一旦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進行
    表決,股東國泰一邊涼快去....股東國泰手上才多少股權阿

    至於花多久的時間回本?等交通部拿到迴路所有權之後,至於交通部究
    竟每線每月要以一千元還是七十元出租,交通部再去慢慢思考.......


    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

    更重要的問題,預算問題、法規問題都得立委同意。
    打個比方,你要槍斃個強盜,你會找法官、陪審團定罪,
    還是直接問強盜「我要斃了你、你答應不答應?!」
    要幹、當然得找能動刀的。找個預備要被宰的幹啥?
    反正我們都要幹掉它、還問華奠答應不答應?


    我們都要幹掉它,但是,一部份的股市投資人願賭不服輸阿......


    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

    既然要搞,就別特意搞民營固網條款,除非不期望台灣往後網路發展,
    盡量一次搞定,最好把用戶迴路徹底開放,別搞啥限制一類租用,
    直接讓二類的也能直接租用,可能的價格彈性、產品變化更多。
    畢竟現在這些搞一類的,以他們現有的電路,
    也沒搞出和華奠區隔太大的服務。幹嘛還讓他們再剝一次皮?
    不會吧.......俺個人在PCZONE 討 論 區與NG綜合論壇逛了那麼久
    俺個人從未聽說阿土站長與許文仁站長主張過二類不可以直接租用......
    怪了
    LordVader大哥您究竟聽誰說得呢????????



    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

    華電未依成本出租用戶迴路,民營固網可以去告華電,
    電信總局不管,可以去監察院申訴電信總局瀆職!
    民營固網不去告到法院、監察院,就代表和華電談判時自己心裡有鬼!

    華電工會認為用戶迴路不是瓶頸設施,民營固網認為用戶迴路是瓶頸設施
    ,兩造的認知不同,就打官司不就好了?
    交易糾紛、通姦、緋縍、違造文書....兩造談不成都是上法院見,用戶迴
    路租用價格談了50幾次沒結果,還不上法院真是奇怪了!

    試問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心裡有鬼是誰阿??????????????


    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

    法規條文都在這裡,司法程序就這麼簡單!

    ----------------
    電信法第十六條  
    ----------------
      第一類電信事業相互間,有一方要求與他方之網路互連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他方不得拒絕。
      前項網路互連之安排,應符合透明化、合理化、無差別待遇、網路細分化及成本計價之原則;其適用對象,由電信總局訂定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應於一方提出網路互連要求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其不能於三個月內達成協議時,應由電信總局依申請或依職權裁決之
    ----------------


    以下是電信總局依電信法第十六條所訂出的行政命令,
    網路設施細項有用戶迴路,且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談了50幾次用戶迴路價格都談不成,
    民營固網不去法院告也可以去監察院,控告電信總局瀆職未依法執行行政命令不就好了?
    除非民營固網自己心理有鬼!
    -----------------------
    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應將其網路元件細分化。
      前項細分化網路元件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市內用戶迴路。
    二、市內交換傳輸設備。
    三、市內中繼線。
    四、長途交換傳輸設備。
    五、長途中繼線。
    六、國際交換傳輸設備。
    七、網路介面設備。
    八、查號設備及服務。
    九、信號網路設備。

    第十八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在技術可行下,應同意將市內用戶迴路之接取點設置於市內交換局之配線架、用戶建築物之配線箱或配線架、或路邊交接箱。
      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出租細分化網路元件之費率,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雙方協商定之。但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建議您把李紹康電信業(台北市)刊登在2004/04/22 聯合報上文章仔細
    再唸一遍........



    李紹康文章裡面既沒有告訴聯合報讀者每線每月要以一千元,也沒有告訴聯
    合報讀者每線每月要以七十元租用,
    李紹康文章裡面講了什麼呢


    李紹康文章裡面關鍵在於中華電信公司願意開放的全台灣可以釋出的用戶迴
    路不到卅萬條線........

    不是價格,
    關鍵在於中華電信公司願意開放的用戶迴路不到卅萬條線........

  8. #8
    會員
    註冊日期
    2001-04-22
    討論區文章
    1,749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最初由 PPPP 發表

    不會吧.......俺個人在PCZONE 討 論 區與NG綜合論壇逛了那麼久
    俺個人從未聽說阿土站長與許文仁站長主張過二類不可以直接租用......
    怪了
    LordVader大哥您究竟聽誰說得呢????????
    用戶迴路主要是給市話用的屬一類的固網業務,ADSL是附加的二類網路業務。
    電信法規定,一類的才能租用戶迴路經營固網業務,
    所以用戶迴路只有一類的固網有權去租用,二類的則無權租用。
    二類和一類的使用執照不同,若要二類的經營一類的業務,則必須要修法。

    試問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心裡有鬼是誰阿??????????????
    瓶頸設施未依成本計價,就是犯法!
    你要仔細看這一段: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這是電信總局自己訂定出來的條文喔!
    而交通部電信總局未依法執行公權力,就是瀆職

    華電以對法條認知的不同,認為用戶迴路不是瓶頸設施,所以不是依"成本"開價。
    只要法院裁決用戶迴路屬瓶頸設施,華電就必須"依法"以成本價出租給民營固網。

    再來,才是看華電提出的"成本價"是多少。成本計價哪有那麼難談?
    若華電提出租給固網的用戶迴路一線的月租成本為400元,且民營不可經營ADSL電路。
    那為什麼消費者市話基本費不必每月繳給華電400元?這就要華電自己去解釋!

    而法條規定的已這麼清楚,為什麼民營固網不去告華電呢?
    是怕以後自己建設的用戶迴路,也被華電比照租用嗎?

    所以,是華電、民營固網,兩邊的心裡都有鬼!

    其實,我看民營固網也不必去告華電,
    電信總局是政府的部門,就只要到監察院申訴電信總局瀆職,未依法執行公權力!
    只要放出風聲,那些公務員就會被嚇到了,電信總局才會依法執行!

  9. #9
    會員
    註冊日期
    2001-05-08
    討論區文章
    133
    用戶迴路收歸國有,由政府統一招租

    華電不願意,用反托拉斯法..................................割了它

  10. #10
    -停權中-
    註冊日期
    2002-02-06
    討論區文章
    2,246

    回覆: 回覆: 回覆: 【新聞】用戶迴路該怎麼開放

    ...........俺身為『宣傳戰隊』一份子,
    對不起,
    且讓敝人幫PCZONE 討 論 區與ng抗議中華電信聯盟5月1日下午1點抗議
    中華電信的活動打個廣告,請大家把影音檔案轉寄出去,影音檔案請點
    網址觀看
    網址:
    http://203.70.82.49/cht.wmv



    如果有人5月1日下午1點實在有事不便參加的話,有什麼可以非現場聲援的
    支持方式.......有,當然有,您們可考慮考慮參加『宣傳戰隊』,利用您
    們生活裡面零碎時間為抗議活動宣傳,詳情請洽: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20170


    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

    既然要搞,就別特意搞民營固網條款,除非不期望台灣往後網路發展,
    盡量一次搞定,最好把用戶迴路徹底開放,別搞啥限制一類租用,
    直接讓二類的也能直接租用,可能的價格彈性、產品變化更多。
    畢竟現在這些搞一類的,以他們現有的電路,
    也沒搞出和華奠區隔太大的服務。幹嘛還讓他們再剝一次皮?
    對不起,
    俺個人看了Fabian C兄弟04-28-2004 11:58 AM 與pyng兄弟04-28-2004
    06:37 PM 之後發現自己講話太衝動,對不起,請LordVader大哥大人不
    計小人過,對不起



    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
    以總統大選驗票為例,藍的講要行政驗票或緊急命令驗票,綠的提修選罷法回溯驗票,結果藍綠全都在鬼扯!
    到頭來還不是用司法程序來解決?

    同樣的,民營固網和中華電信都一樣在鬼扯!用戶迴路的問題根本就不需要修法。
    以現有的電信法規即可要求華電以成本價格出租用戶迴路及相關瓶頸設備!

    華電未依成本出租用戶迴路,民營固網可以去告華電,
    電信總局不管,可以去監察院申訴電信總局瀆職!
    民營固網不去告到法院、監察院,就代表和華電談判時自己心裡有鬼!

    華電工會認為用戶迴路不是瓶頸設施,民營固網認為用戶迴路是瓶頸設施,兩造的認知不同,就打官司不就好了?
    交易糾紛、通姦、緋縍、違造文書....兩造談不成都是上法院見,用戶迴路租用價格談了50幾次沒結果,還不上法院真是奇怪了!

    法規條文都在這裡,司法程序就這麼簡單!

    ----------------
    電信法第十六條  
    ----------------
      第一類電信事業相互間,有一方要求與他方之網路互連時,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他方不得拒絕。
      前項網路互連之安排,應符合透明化、合理化、無差別待遇、網路細分化及成本計價之原則;其適用對象,由電信總局訂定之。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應於一方提出網路互連要求之日起三個月內達成協議;其不能於三個月內達成協議時,應由電信總局依申請或依職權裁決之
    ----------------


    以下是電信總局依電信法第十六條所訂出的行政命令,
    網路設施細項有用戶迴路,且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談了50幾次用戶迴路價格都談不成,
    民營固網不去法院告也可以去監察院,控告電信總局瀆職未依法執行行政命令不就好了?
    除非民營固網自己心理有鬼!

    -----------------------
    十七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應將其網路元件細分化。
      前項細分化網路元件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市內用戶迴路。
    二、市內交換傳輸設備。
    三、市內中繼線。
    四、長途交換傳輸設備。
    五、長途中繼線。
    六、國際交換傳輸設備。
    七、網路介面設備。
    八、查號設備及服務。
    九、信號網路設備。

    第十八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在技術可行下,應同意將市內用戶迴路之接取點設置於市內交換局之配線架、用戶建築物之配線箱或配線架、或路邊交接箱。
      第一類電信事業對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出租細分化網路元件之費率,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雙方協商定之。但屬網路瓶頸設施者,其費率應按成本計價。
    -----------------------


    請教您
    究竟每線每月"成本"要以一千元還是七十元出租??????

    請教您
    假設華電工會在法庭上主張每線每月"成本"要以一千元出租,三家民營固
    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呢??????










    就算Fabian C兄弟暫時回答不出來"每線每月成本",試問,根據中華電信
    公務單位評估,全台灣一千三百多萬的市內用戶迴路,只有約百分之二以
    下的市內用戶迴路有「餘裕」,各大都會區的餘裕更可能在百分之一以下
    ,換言之,全台灣可以釋出的用戶迴路可能不到卅萬

    華電工會在法庭上主張只有約百分之二以下的市內用戶迴路有「餘裕」,
    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餘裕百分比"呢???


    pyng兄弟04-28-2004 06:37 PM 講得很清楚了不是嗎.............



第 1 頁,共 3 頁 1 2 3 末頁末頁

類似的主題

  1. 【新聞】固網以WiMAX申請用戶迴路 開放
    作者:basuya 所在討論版:---- ADSL 抱 怨 與 鼓 勵
    回覆: 11
    最後發表: 2005-08-27, 02:00 PM
  2. 【新聞】用戶迴路不開放 ADSL降價難 06/23
    作者:LordVader 所在討論版:---- ADSL 抱 怨 與 鼓 勵
    回覆: 51
    最後發表: 2004-11-12, 09:57 PM
  3. 【新聞】開放用戶迴路 中華電信不贊同
    作者:atobe 所在討論版:---- "中華電信" ADSL 電路費率討論版
    回覆: 3
    最後發表: 2004-05-05, 12:01 AM
  4. 【新聞】開放用戶迴路公聽會 氣氛火爆
    作者:atobe 所在討論版:---- "中華電信" ADSL 電路費率討論版
    回覆: 0
    最後發表: 2004-04-30, 01:46 PM
  5. 【新聞】用戶迴路到底開不開放?
    作者:奇異果男子 所在討論版:---- ADSL 軟 硬 體 技 術
    回覆: 47
    最後發表: 2003-10-26, 06:01 PM

 

此網頁沒有從搜尋引擎而來的訪客

發表文章規則

  •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 不可以回覆文章
  •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