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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PPPP 發表[/i]
[B]請教您
究竟每線每月"成本"要以一千元還是七十元出租??????
請教您
假設華電工會在法庭上主張每線每月"成本"要以一千元出租,三家民營固
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呢??????
[/B][/QUOTE]
我前面已經有講了!
這是要華電提出->民營質疑->華電再解釋...
目前已到華電提出->民營質疑了->但華電的"再解釋"卻提不出來...
像華電和民營談判52次,華電提出租給民營的用戶迴路一線的月租費為560元,且民營不可經營ADSL電路(沒講是否為成本喔!)
那為什麼消費者不含電路費的市話基本費,只要70~75元,不必每月繳給華電560元呢?
批發價比零售價還貴,你要華電怎麼解釋?
難道要華電工會明白的講,我就是要壟斷嘛!
以現有法令的觀點,只有:
1.用戶迴路是否為瓶頸設施?
2.用戶迴路成本是多少?
既然一看就不像是"成本",民營固網就可以依電信法去控告華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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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
我前面已經有講了!
這是要華電提出->民營質疑->華電再解釋...
目前已到華電提出->民營質疑了->但華電的"再解釋"卻提不出來...
[/B][/QUOTE]
俺不是華電的"發言人",關於華電的"再解釋",俺個人猜測,華電已經
宣佈要做出行動了;如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拋出要市內電話月租費資
費合理化的訴求,這不僅顯示出,中華電信不願意用成本價格出租用戶
迴路給三家民營固網業者,甚至是要藉此提高市話月租費,可以說是一
石兩鳥之計。
究竟什麼樣子才是每線每月"合理的租金"?
取決於每線每月"成本";
問題是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根本不認為市內電話的月租費應該約新台幣
70元,中華電信還要漲價
以現在為例,一般住宅用戶市話月租費最低可到七十五元,企業用戶則高
達三百元,華電工會在法庭上如果堅持主張過去為了達到「家家有電話」
的國家政策,國內市內電話一般住宅用戶月租費和通話費率明顯偏低,根
據中華電信的統計,市內電話毛利極低,部份地區甚至不賺錢。以往都運
用國際電話、國內長途電話利潤補貼。在國際電話、國內長途電話因開放
市場相互競爭跌價後,市話無法再獲得足額補貼,因此醞釀調漲已久云云
其實華電工會在法庭上會主張什麼,俺大致上能猜到..........
關鍵在於每線每月"成本";"成本"究竟是否為新台幣三百元,誰知道呢?
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如果硬著頭皮說每線每月"成本"為新台幣四百元以
上;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呢
??????
[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
像華電和民營談判52次,華電提出租給民營的用戶迴路一線的月租費為
560元,且民營不可經營ADSL電路(沒講是否為成本喔!)
那為什麼消費者不含電路費的市話基本費,只要70~75元,不必每月繳給華電
560元呢?
批發價比零售價還貴,你要華電怎麼解釋?
難道要華電工會明白的講,我就是要壟斷嘛!
以現有法令的觀點,只有:
1.用戶迴路是否為瓶頸設施?
2.用戶迴路成本是多少?
既然一看就不像是"成本",民營固網就可以依電信法去控告華電。
[/B][/QUOTE]
俺也不是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發言人",關於華電的用戶迴路一線
的月租費是否為560元"再解釋",俺個人猜測,其實華電工會在法庭上會
主張什麼,俺大致上能猜到..........
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呢
??????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是否忘記過去「家
家有電話」的國家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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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以現在為例,一般住宅用戶市話月租費最低可到七十五元,企業用戶則高
達三百元,華電工會在法庭上如果堅持主張過去為了達到「家家有電話」
的國家政策,國內市內電話一般住宅用戶月租費和通話費率明顯偏低,根
據中華電信的統計,市內電話毛利極低,部份地區甚至不賺錢。以往都運
用國際電話、國內長途電話利潤補貼。在國際電話、國內長途電話因開放
市場相互競爭跌價後,市話無法再獲得足額補貼,因此醞釀調漲已久云云
[/B][/QUOTE]
你所提的,電信法全都有規定了!
之前我也搞不懂,同戶迴路的問題怎麼會搞到要"民眾"去抗議??
後來才找出問題的關鍵,就是交通部本身是華電的大股東,
"交通部電信總局"未依法執法。
[b]電總將立法院通過和總統公布之法案視為無物,也就是電總瀆職![/b]
電信總局未依電信法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二條之一,
對中華電信處以「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改善時為止。」
電信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已規定不得有妨礙公平競爭之交叉補貼,華電也已把市話電話費調漲每3分鐘1.6元。
市話裝機費從過去的6萬元到現在的3千元,這是消費者付的錢,並不是華電自有資產所支出之成本。
所以,我才說民營固網除了可上法院打官司之外,還可以到監察院申訴電總失職。
美國就是靠打官司才開放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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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你所提的,電信法全都有規定了!
只差在電信總局亦未依電信法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二條之一,
對中華電信處以「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
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至改善時為止。」
電信法已規定不得交叉補貼,華電也已把市話電話費調漲每3分鐘1.6元,
市話裝機費從過去的6萬元到現在的3千元,這是消費者付的錢,並不是華電
自有資產所支出之成本。 [/B][/QUOTE]
關鍵在於每線每月"成本";
"成本"究竟是否為新台幣三百元,誰知道呢?
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如果硬著頭皮說每線每月"成本"為新台幣四百元以
上;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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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PPPP 發表[/i]
[B]關鍵在於每線每月"成本";
"成本"究竟是否為新台幣三百元,誰知道呢?
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如果硬著頭皮說每線每月"成本"為新台幣四百元以
上;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呢
?????? [/B][/QUOTE]
我已說過電信法有規定了!
電信法第十九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依其所經營業務項目,建立分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制度,並不得有妨礙公平競爭之交叉補貼;第一類電信事業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或其他非電信事業業務者,亦同。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分離制度、會計處理之方法、程序與原則、會計之監督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會計準則,由交通部訂定之。
到底成本有多少? 有會計準則可以拿出來看,
民營固網沒上法院告,華電幹嘛沒事跟你講成本有多少?
像電信法已經算是蠻完善了,就算我們向立委抗議,但立委能再立哪些"法"?
電總也已訂出瓶頸設施以成本計價,
所以,只差在電總"執法"上的問題,和民營固網沒去告上法院的問題。
電路費單一價,電路費的"價差"和用戶迴路沒有直接關係,
價差是差在"網路設備"使用率,可由二類電信ISP吸收並轉價給消費者,可以好好的抗議。
用戶迴路開放的問題,
除了華電本身的態度之外,民營固網沒告上法院,還有電總未依現有法令"執法"所造成的問題,也是可以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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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我已說過電信法有規定了!
電信法第十九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依其所經營業務項目,建立分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制度,並不得有妨礙公平競爭之交叉補貼;第一類電信事業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或其他非電信事業業務者,亦同。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分離制度、會計處理之方法、程序與原則、會計之監督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會計準則,由交通部訂定之。
到底成本有多少? 有會計準則可以拿出來看,
民營固網沒上法院告,華電幹嘛沒事跟你講成本有多少?
像電信法已經算是蠻完善了,就算我們向立委抗議,但立委能再立哪些"法"?
電總也已訂出瓶頸設施以成本計價,
所以,只差在電總"執法"上的問題,和民營固網沒去告上法院的問題。
電路費單一價,電路費的"價差"和用戶迴路沒有直接關係,
價差是差在"網路設備"使用率,可由二類電信ISP吸收並轉價給消費者,可以好好的抗議。
用戶迴路開放的問題,
除了華電本身的態度之外,民營固網沒告上法院,還有電總未依現有法令"執法"所造成的問題,也是可以抗議! [/B][/QUOTE]
什麼叫做『華電幹嘛沒事跟你講成本有多少?』
關於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拋出要市內電話月租費資費合理化的訴求,
講穿了,
呂學錦總經理意思就是要漲價,
關於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記者會內容,您去Yahoo!奇摩新聞網站或者番
薯藤新聞網站都可以免費搜尋得到
差別在於呂學錦總經理在記者會上沒有明講要漲價到多少新台幣........
試問
中華電信公司的市話通話資費什麼時候公佈過計算準則?
換句話說,
三家民營固網告上法院之後,中華電信公司委任律師事務所提出某種計算
準則,三家民營固網要怎麼樣反駁他們?????
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如果硬著頭皮說每線每月"成本"為新台幣四百元以
上;三家民營固網業者委任之律師事務所該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呢
??????
上法院容易
三家民營固網業者要怎麼樣回答"每線每月成本"
可難了
三家民營要告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胡說八道
問題是
三家民營固網業者要怎麼樣證明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在胡說八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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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PPPP 發表[/i]
[B]什麼叫做『華電幹嘛沒事跟你講成本有多少?』
關於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拋出要市內電話月租費資費合理化的訴求,
講穿了,
呂學錦總經理意思就是要漲價,
差別在於呂學錦總經理在記者會上沒有明講要漲價到多少新台幣........
[/B][/QUOTE]
我都把電信法列出來了,你都不看法律條文的喔!
--------------
電信法第十九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依其所經營業務項目,建立分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制度,並不得有妨礙公平競爭之交叉補貼;第一類電信事業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或其他非電信事業業務者,亦同。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分離制度、會計處理之方法、程序與原則、會計之監督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會計準則,由交通部訂定之。
--------------
華電已是股票上市公司,如果不是因為物價指數漲,才調漲電信費率,
就代表華電還在進行交叉補貼,已經違反電信法第十九條!
電總可以對華電開罰30萬到500萬,或取消華電執照!
你看華電敢不敢明講?只要華電一講明白,就代表公然違法!
但還要看他是怎麼調,如果是要讓營業和住宅的市話月租費平衡,因同屬市話業務,這樣調是合理的!不必開罰單給華電。
但這也代表用戶迴路的月租上限,應該不到營業用市話的月租費,也就是300元吧!
而對成本的問題,
拜託,你買電腦零件,哪個賣家會跟你講他的真實成本多少、暗盤有多少?
例:
賣方跟你講進貨單價成本27元,一樣只賣你27元,沒賺你1毛錢!
但他沒講一次進5個的成本單價只要15元。要查他的細帳,你才能知道實際的成本。
(有批過東西的人,應該心裡有數吧!哈哈)
而要華電把"成本"會計帳公布給競爭對手看,這就一定要上法院或由電總處理才行!
華電如果又做假帳,那又違反公司法、會計法和電信法第十九條第二項!
民營固網不以司法程序控告華電,華電提出的"成本"永遠是用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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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PPPP 發表[/i]
[B]
既然ehawk兄弟 04-27-2004 07:09 PM問到:『公權能任意介入民營機關
嗎??? 他價格貴有犯法嗎???』
那俺個人請教ehawk兄弟,
中華電信公司是否要遵守中華民國公司法呢.....假設中華電信公司必須
要遵守中華民國公司法
中華民國交通部目前握有中華電信公司超過百分之五十一的股權,在目前
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究竟是誰說了算呢?????
試問,誰是一群傻呼呼的人民?????
既然ehawk兄弟您04-27-2004 07:09 PM都說中華電信公司最大股東還是政府,
很明顯
ehawk兄弟您知道中華民國公司法裡面規定什麼,不是嗎?????
股東國泰什麼東西,一旦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裡面進行表決,股東國泰一
邊涼快去....股東國泰手上才多少股權阿
試問,誰是一群傻呼呼的人民?????
至於花多久的時間回本?等交通部拿到迴路所有權之後,至於交通部究
竟每線每月要以一千元還是七十元出租,交通部再去慢慢思考.......
........ [/B][/QUOTE]
恕截掉一些無關的文字...
我多次點明, 政府不願放掉這口肥羊....其心態就是 故左言右, 聲東
擊西, 順水推舟--->[B]毫無誠意[/B]..政府及中華互扮黑白臉演苦肉計.
背地裡的政策上是不宜開放用戶迴路, 那股東開個屁會啊??
重點是在政府!!! 不在中華!!! 政府主導一切.
這是所以它能玩弄人民的主因了, 以一個經營者的角度來看待這事, 能
賺的, 既有的利益怎能輕易放過啊??? 何況財政上的漏洞正日益擴大中.
要不然中小企業每僱用一名員工政府每年補貼12萬元的錢那兒來? 投入
在媒體上做毫無需要(只為選舉需要)的政令廣告的錢那來? 現在這政府
比以前的還需要花更多錢, 只有逼政府才有希望, 否則, 中華會扮黑臉
來替政府背黑鍋.
用戶迴路成本早就分攤完畢, 嚴格講, 中華由用戶賺來的錢能給他股東
每股分到4塊多....中華還要因此每月倒貼用戶一些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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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
像華電和民營談判52次,華電提出租給民營的用戶迴路一線的月租費為
560元,且民營不可經營ADSL電路(沒講是否為成本喔!)
那為什麼消費者不含電路費的市話基本費,只要70~75元,不必每月繳給華
電560元呢?
批發價比零售價還貴,你要華電怎麼解釋?
難道要華電工會明白的講,我就是要壟斷嘛!
[/B][/QUOTE]
關於為什麼批發價比零售價還貴?
.........您去Yahoo!奇摩新聞網站或者蕃薯藤新聞網站目前沒辦法免費
搜尋得到這方面資料;不曉得您是否為聯合報系網站付費會員,如果您不
是聯合報系網站付費會員,請您到圖書館查一查2004/04/22 經濟日報
在經濟日報2004/04/22 財經產業要聞版面裡面記者宮能慧、費家琪
台北報導,中華電信規劃的用戶迴路出租方式為,中華電信的機房到用戶
端算租金200 元;加上中華電信的機房租用金額100元
請問您究竟是聽誰說華電提出租給民營的用戶迴路一線的月租費為560元
?????????
[QUOTE][i]最初由 Fabian C 發表[/i]
[B]
我都把電信法列出來了,你都不看法律條文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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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法第十九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依其所經營業務項目,建立分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制度,並不得有妨礙公平競爭之交叉補貼;第一類電信事業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或其他非電信事業業務者,亦同。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分離制度、會計處理之方法、程序與原則、會計之監督與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會計準則,由交通部訂定之。
--------------
華電已是股票上市公司,如果不是因為物價指數漲,才調漲電信費率,
就代表華電還在進行交叉補貼,已經違反電信法第十九條!
電總可以對華電開罰30萬到500萬,或取消華電執照!
你看華電敢不敢明講?只要華電一講明白,就代表公然違法!
但還要看他是怎麼調,如果是要讓營業和住宅的市話月租費平衡,因同屬市話業務,這樣調是合理的!不必開罰單給華電。
但這也代表用戶迴路的月租上限,應該不到營業用市話的月租費,也就是300元吧!
而對成本的問題,
拜託,你買電腦零件,哪個賣家會跟你講他的真實成本多少、暗盤有多少?
例:
賣方跟你講進貨單價成本27元,一樣只賣你27元,沒賺你1毛錢!
但他沒講一次進5個的成本單價只要15元。要查他的細帳,你才能知道實際的成本。
(有批過東西的人,應該心裡有數吧!哈哈)
而要華電把"成本"會計帳公布給競爭對手看,這就一定要上法院或由電總處理才行!
華電如果又做假帳,那又違反公司法、會計法和電信法第十九條第二項!
民營固網不以司法程序控告華電,華電提出的"成本"永遠是用喊的![/B][/QUOTE]
請您到圖書館查一查2004/04/22 經濟日報,中華電信的機房到用戶端算
租金200 元;加上中華電信的機房租用金額100元
以現在為例,一般住宅用戶市話月租費最低可到七十五元,企業用戶則高
達三百元,華電工會在法庭上如果堅持主張過去為了達到「家家有電話」
的國家政策,國內市內電話一般住宅用戶月租費和通話費率明顯偏低
華電工會如果在法庭上明講過去為了達到「家家有電話」的國家政策所以
在進行交叉補貼,違反電信法第十九條!華電就算天天被開罰30萬到500萬
,又怎麼樣呢?
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拋出要市內電話月租費資費合理化的訴求,講穿了
,呂學錦總經理意思就是要漲價,差別在於呂學錦總經理在記者會上沒有
明講要漲價到多少新台幣......華電就算天天被開罰30萬到500萬,又怎麼
樣呢?對華電來說天天被開罰30萬到500萬,與市內電話月租費資費漲價,
兩者比較起來,天天被開罰500萬算什麼東西阿
華電把"成本"會計帳法院上公布給競爭對手看,又怎麼樣呢?
試問
三家民營固網業者要怎麼樣證明中華電信在做假帳呢????
假設三家民營固網業者普通職員薪資為A,中華電信普通職員薪資為2A,
中華電信普通職員薪資為三家民營固網業者普通職員薪資的兩倍
同樣是科長,同樣是大學畢業生,但人生的際遇卻是大不相同。
中華電信沒有在做假帳呀
上法院容易
三家民營固網業者要怎麼樣怎麼樣打贏官司
可難了
[COLOR=teal]
《今周刊》第354期文:謝春滿、廖怡景 攝:吳佳霖
中午休息時分,同事們相邀去西餐廳吃簡餐,三十八歲的王時英獨自來到公司隔壁的便利商店。站在便當區前,他選了最便宜的五十元便當;在結帳區,猶豫著要不要再幫三歲的兒子買個玩具。
五十九元一部的玩具車,說貴不貴,但對太太沒有工作的王時英而言,繁密的生活開支,以及沉重的房貸,總是讓他覺得手頭寬裕不了。
在私人企業任職的王時英,前兩年因為工作表現還不錯,跟了六年的老闆終於幫他升了科長,不過,薪水也只調了幾千塊錢;一個月不過六萬多元,這樣的薪水對一個獨自肩負家計的中年男人,感覺好像還是微薄了些。
王時英必須儘快下決定,好趕回辦公室,處理老闆一早交辦的事情。他想趕快辦好,否則下班後還得留下來加班,不僅無法和家人吃飯,現在時局不好,加班也是沒有加班費的。
王時英不經意地摸摸口袋,最後他放回便當,改買了一個三明治,連同鮮黃色的塑膠玩具車,結了七十九元的帳。
• 兩個科長 兩種境遇
同樣是科長,同樣是大學畢業生,但人生的際遇卻是大不相同。
台北市的另一端,在中華電信的林姓科長,大學畢業後就考進中華電信工作,這裡是國營事業,有公務員的保障,今年四十三歲的他,目前擔任科長職務。別看這不大不小的科長職務,中華電信是獨占事業,每年都賺錢,待遇優渥,績效獎金一年可領四•六個月,算算月薪也有十三萬多元,年薪約一百五十八萬元。工作多年下來,林科長在台北市精華區的電梯華廈擁有一戶住宅,銀行也小有存款,生活無虞;在這裡工作讓他有安穩的感覺,只要不犯大錯,每年高額的績效獎金就會自動落袋,表現好壞相差不多,每天固定上下班,偶爾要加班時,就報加班費,反正這是政府的單位,不會欠你一分一毛,假也不會少你一天,等到退休時,還可比照公務人員領月退俸。在中華電信上班像公務員,但薪水卻比公務員多出一倍。
林科長不用像王科長那樣,午餐時間必須站便利商店裡,猶豫要買便當還是玩具。只不過,當林科長看著政府要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一旦中華電信走向民營,這種好日子不再,想到這裡,林科長眉間閃過一抹憂愁。
• 勞碌台塑牛 薪資不敵中華電
雖然國營事業賺錢得不多,但是員工薪水福利卻相當優渥。根據本刊調查,國業事業員工薪水的確比一般公務人員還高,連一般私人企業的待遇都比不上它。
中華電信即是一例,在中華電信,一個科長級職務,年薪高達一百五十萬元以上。台電公司次之,但也有一百三十幾萬元,像虧損累累的台糖、漢翔、唐榮等國營事業,科長級薪水每月也有十萬元左右,年薪仍在百萬元以上。而一般公務機關的科長,每月薪水約七萬多元,年薪不過八十幾萬元。
這樣的薪水連大企業都比不上,以台塑集團為例,一般新進人員年薪約在六、七十萬元之譜,年資五到十年的專員(相當於科長級),年薪大約在九十到一百二十萬元之間,仍然少於中華電信員工。台塑人說,我們平常做得像牛一樣(台塑人自稱為台塑牛),薪水還算不錯,獎金也很豐厚,平均一年有五個多月獎金,但是仍然敵不過中華電信等國營事業。
一位在國立大學的劉姓教授拿出他的薪水單,本刊發現,一個在美國拿到博士學位,回國教書十幾年的教授,平均月薪才十一萬元(加計獎金在內),年薪約一百三十萬元,遠比中華電信的科長還低,教授拿著薪水單,無奈地笑著。
• 薪水超五院院長 主管年賺三百萬
即使不比較科長級薪水,本刊再調查國營事業平均薪資,不論是中華電信、台糖、台電、中油,員工平均年薪都在百萬以上,只有中船因為虧損嚴重,實施裁員減薪,平均年薪六十四萬元,算是國營事業中薪水較低的單位,但與一般企業相較,中船的薪水還算差強人意。
立委湯火聖曾公布九十一年國營事業薪資排行,結果發現國營業高階主管薪水超越五院院長,像中華郵政、中華電、中油等多位高階主管,年薪都在三百萬元以上,比行政院長游錫坤的薪水還高,相當驚人。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每年虧損百億元以上的台鐵,科長級(在台鐵稱為高員級)每月平均月薪仍有八萬多元,年薪近百元,而台鐵所有員工平均薪資也有八十八萬元,雖然比其它國營事業還低,但是比起虧損多年而減薪的中船員工,仍高出三十萬元。同樣都是虧錢,中船員工看了不知做何感想。
看到這樣的高薪,稱這群在國營事業上班員工手捧的是「鑽石飯碗」絕不為過!
不過,當手捧鑽石飯碗的員工走上街頭抗議反民營化的時候,不知道身為國營業頭家的全民,心中做何感想?
• 虧損領高薪 錯誤的管理示範
台大經濟系教授張清溪認為,國營事業平均薪資都很高,但平均年薪百萬,實在很不合理,在民營企業,只有賺錢的公司才可以領高薪,目前很多國營事業都是虧損狀況,還可以領那麼高的薪水,真的不是好的管理方式。張清溪認為台鐵這次抗爭其實是有失身分的,因為台鐵員工並不是老闆,台鐵真正的老闆是台灣全體老百姓,台鐵員工不過是一個受僱員,大家有聽過雇員教老闆如何經營公司嗎?
中華電信工會在「九二三」抗議之後,決定在年底前串連所有國營事業員工走上街頭抗議,在一波波反民營化浪潮下,國營事業基層員工真正的心聲似乎被淹沒了!
• 高階反民營化 基層心聲出不來
一位在中華電信工作二十年的電信業務員私下透露,其實走上街頭反民營化的都是中華電信坐領高薪的領導階層,他們希望可以繼續做到六十五歲領月退俸,捨不得放棄既有利益,阻礙民營化。
這位電信業務員說,在中華電信這種國營事業做事,大家都是吃大鍋飯,再混的人也是可以拿獎金,沒人會把您解僱。其實中華電信很多基層員工都是支持民營化的,他們希望民營化之後,中華電信成為有競爭力的公司,像台積電一樣,可以吸引年輕人進來,這樣他們才有明天。
不過,這位電信業員也擔心他們這些基層員工的心聲發不出來,因為當高階主管都反民營化的時候,哪有人敢站出來贊成民營化?
雖然部分國營事業去年開始轉虧為盈,不過,由於過去長期虧損,累積的虧損金額已達一、二千億元以上,這些錢最後還是得都要靠全民買單!例如,台鐵每年虧損上百億元,不論前述的王科長是否曾經坐過火車,他每天睡醒就要先繳納一塊三毛錢的「台鐵稅」,一家三口,每天三塊九,半個月正好可以幫兒子買個玩具車。(本文轉載自354期今周刊)[/COLOR]
[QUOTE][i]最初由 ehawk 發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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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截掉一些無關的文字...
我多次點明, 政府不願放掉這口肥羊....其心態就是 故左言右, 聲東
擊西, 順水推舟--->毫無誠意..政府及中華互扮黑白臉演苦肉計.
背地裡的政策上是不宜開放用戶迴路, 那股東開個屁會啊??
重點是在政府!!! 不在中華!!! 政府主導一切.
這是所以它能玩弄人民的主因了, 以一個經營者的角度來看待這事, 能
賺的, 既有的利益怎能輕易放過啊??? 何況財政上的漏洞正日益擴大中.
要不然中小企業每僱用一名員工政府每年補貼12萬元的錢那兒來? 投入
在媒體上做毫無需要(只為選舉需要)的政令廣告的錢那來? 現在這政府
比以前的還需要花更多錢, 只有逼政府才有希望, 否則, 中華會扮黑臉
來替政府背黑鍋.
用戶迴路成本早就分攤完畢, 嚴格講, 中華由用戶賺來的錢能給他股東
每股分到4塊多....中華還要因此每月倒貼用戶一些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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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華電信總經理呂學錦記者會內容,您去Yahoo!奇摩新聞網站或者番
薯藤新聞網站都可以免費搜尋得到
呂學錦總經理意思就是六月一日之前用戶迴路可能開放............
為什麼這幾天中華電信工會投入在媒體上(電視台媒體)做毫無需要(只為
中華電信工會私利需要)的政令廣告的錢那來?
同樣是科長,同樣是大學畢業生,但人生的際遇卻是大不相同。
中華電信工會去年早準備好罷工基金...........
現在這政府比以前的還有誠意開放用戶迴路, 但是, 咱們老百姓只有逼
政府和中華電信工會開放用戶迴路, 才有希望, 否則, 現在這政府會替
中華電信工會背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