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想惡言相向… - 第 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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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
    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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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1-07
    討論區文章
    153
    最初由 cookiess 發表
    這樣也算是學一個經驗,大家學著點。
    有時候想做好人還做不起來ㄋ~~
    幾年前有一台轎車闖紅燈~~我就撞上它了~~(生平第一次車禍@@)
    因為那時七點半左右~~一大堆車,上班族,學生~~
    而且車禍的地點剛好只有兩線~~
    因為我們車禍檔到別人~~我就有點過意不去~~
    我就提議說把車子挪一下~~
    後來..他說是我提議的..破壞現場,等警察來..大家都不好..
    那時被他呼弄過去..加上第一次車禍..根本不知道怎麼解決..
    就照他說的互流電話..然後就走人了~~(後來也沒打~~)
    摩托車車頭幾乎全毀~~還好人平安~~
    真的是不經一事,不只一智...

  2. #12
    進階會員 jessee780522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12-28
    所在地區
    T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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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91
    讓我想到有一次我舅舅開車要準備從醫院回去的時候撞倒人.....
    當時那個女的超會敲的.....跟我舅舅敲了快一百多萬.....
    結果後來才知道他好像是念台大法律系的.....=..=凸

  3. #13
    會員 cookiess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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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
    嗯,就像rEdS 兄說的,人千萬不可以太善良,經過這一次,我會學著點的。

  4. #14
    WebSphereMania Schnaufer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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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76
    最初由 jessee780522 發表
    讓我想到有一次我舅舅開車要準備從醫院回去的時候撞倒人.....
    當時那個女的超會敲的.....跟我舅舅敲了快一百多萬.....
    結果後來才知道他好像是念台大法律系的.....=..=凸
      碰到她的專業領域了,只得任她宰割,除非能找到功力更好的救兵。
    Do you have interests in Software Testing !?

      Do you play Table Tennis !?

  5. #15
    趕路痴頑
    註冊日期
    200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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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8
    轉貼

    我是地檢署的法醫,車禍對各位車主而言,是一件不願意見到的事,尤其是發生死
    亡車禍,然而,每次遇到車禍發生時,車主通常會不知道如何處理,基於我的專業
    和分享我的經驗,希望可以為你減少日後的麻煩。

    首先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有閃光燈的相機,內要有底片,及捲尺一把,約七公
    尺左右。
    當發生車禍時,第一件事,不是和對方說誰對誰錯,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理
    由是臺灣的員警,不會為你花自己的錢幫你認真照相,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也
    不會,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四張,請問三四張又如何將現場表現出來,與
    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還不如自立救濟,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將,車禍辦
    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分享給大家,希望每個車主知道,一來可以保護自己,二來,
    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對車禍案件回歸較公平的一面。

    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1. 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
    2. 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3. 煞車痕一定要照,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臺灣警員的現場圖,十個圖有九個有
    問題,所以,建議你照照不會對自己不好。
    4. 底盤要照相,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異物,不要忘記沒有東西
    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5. 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不要覺得自己說就是對,要為自己留證據。
    6. 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第二部份是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

    第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
    酒,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做酒精及藥物測試,以我的的經驗我有
    一個案子表面上是車禍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才知道死者是先死藥物
    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物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臺灣的司法是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所以建議你自己要
    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

    第二要求檢察官照相,要照什麼呢?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這在日後法律上要
    求時,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像一定要要求照左腳上的傷,這是根據1990
    美國的法醫報告中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還不知道如何用此
    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重要的事你要求檢察官做,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
    據。

    第三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不要給檢
    察官,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是否認真,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你要知道臺灣少數檢
    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我想看臺灣的新聞就知道,不需要我多說。
    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

    最後態度要客氣,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他們最怕記者。

    法醫的工作不只要確認死因,更重要的是預防死亡的再次發生------美國法醫書上的
    開門見山的第一句話,但是臺灣的司法制度中,常以偵察不公開不要法醫提出任何
    危險的警訊,而愚弄市民,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
    預防的方法。
    我的經驗像一段路連續死亡車禍發生,為了偵察不公開,不知道有多少駕駛者,在
    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而發生車禍,又要害死多少人,只有每天看著一個個家庭破
    碎,才會想寫此文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如果對你有用你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
    友,提醒他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力,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少。

    一個不希望再看到臺灣人不明不白的被起訴的法醫留


    僅供參考



  6. #16
    謝謝你 波波.... lanpeng 的大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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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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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3
    怎就是會有這種人啊
    台灣的事故好像都會這樣要求"道義"上賠償!? 趁機佔便宜嘛 凸
    現在強硬也來得及 就跟她說老子沒錢 甚麼是道義老子不懂啦 對付瘋子就要用非常手段

    那女人大概是回去越想越不甘心 變把錯都怪到cookiess兄身上
    不然就是有人在旁罵她笨

    多少賠一點 她想要多少啊
    cookiess這次保險 醫藥費出了多少呢

    乾脆帶V8 把現場還有雙方所說的一切完整錄下

  7. #17
    會員 cookiess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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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
    她的部份,全部都由保險給付,所以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還要錢…

    我金錢上的損失,就是因為出險使我的下一期的保費多2成。還有就是被她煩的我這幾天心情都很不爽。

    我媽還說我講話太客氣了…唉…

  8. #18
    迷戀在瞬間蔓延 粉嫩小女巫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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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47
    可能他覺得給ㄉ不夠多ㄅ
    而且是保險公司給他
    又不是你給他

  9. #19
    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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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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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
    放一台數位相機比較好
    底片會壞掉

  10. #20
    無女友的人生38年 ellery 的大頭照
    註冊日期
    2001-04-23
    所在地區
    不知道耶, 反正可以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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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45
    最初由 tirpitz 發表
    放一台數位相機比較好
    底片會壞掉
    數位相機的話, 對方會說你的照片是經影像合成變造過.
    所以還是要用一般相機.

    還有, 就算是小碰撞無傷亡的, 也不可以自行與對方和解,
    要等警方及保險公司的人來再談. 以免日後麻煩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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