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很爛很爛 已經爛到用文字無法形容的爛
不只是服務差 品質差 就連他們推銷的GATELOCK也是超爛的
結果因為我GATELOCK覺得不好用 想退貨
結果他們說要罰3000元 真是有夠惡劣
(註:GATELOCK每個月要角99元 繳到第三年就不用在繳了)
東西不好還感拿出來推銷 枉費我以前還那麼支持中華電信
而且他們做錯事還會推三阻四的 一點都不負責
真是有夠氣
真的是很爛很爛 已經爛到用文字無法形容的爛
不只是服務差 品質差 就連他們推銷的GATELOCK也是超爛的
結果因為我GATELOCK覺得不好用 想退貨
結果他們說要罰3000元 真是有夠惡劣
(註:GATELOCK每個月要角99元 繳到第三年就不用在繳了)
東西不好還感拿出來推銷 枉費我以前還那麼支持中華電信
而且他們做錯事還會推三阻四的 一點都不負責
真是有夠氣
我不是律師,我只是懂得利用網路查法律
一般涉及消費糾紛的話,就是消保法
如果涉及聯合行為,限制販賣行為,就是公交法
只要我們能夠善用此二法,就不會被欺負
法律是給人用的,解釋各有不同,
我們當然是就自己有利的先解釋,
採不採納,是仲裁人的權力,
希望大家不要把法律當做擺著好看的東西
這次我這麼做,是要大家看看華信的作為
如果我申訴成功,大家就有前例
如果我申訴失敗,你們就要考慮,是不是要找一個將來會跟你任意變動服務內容公司?
佩服您的精神 , 通常這要花很多時間/精神去申訴 , 我都是摸摸鼻子算了
之前曾連續 3 個月 , 每個月打一通電話去追一筆爭議費用 , 後來還是認了...我浪費的時間還會因此生氣 , 評估一下應該大於那筆費用...
雖然很花時間也不見得能解決,還是盡量讓這類消息曝光啦!
或者造成對方的一些「困擾」。
不然一味姑息,那些吸血蟲只會認為用戶是好坑的,愈吸愈狠。
萬一「個案」成了「通病」,最後倒楣的還是大家。
還是謝謝肯為了自己權益挺身而出的用戶,
因為他們那些業者也不敢太囂張。
人啊,都是得寸進尺的......
∼對手的貪腐與無能、不是因循苟且原地踏步的藉口!!∼
~這年頭充斥各討論區的假用戶真業代置入性行銷文真令人反感與無奈~
.
還有一點....^^""
希望大家有看到 ant 兄此篇發表的人.能多多給予支持與回覆
雖然回覆文章沒能在實質上給予幫助.
不過這是肯定 ant 兄做法的最佳支持.鼓勵方式
同時能讓大家知道cht的官僚作風
** 不知道是否能請版主將 ant 兄的這篇文章置頂.讓大家都能看到.同時讓大家了解後續發展 ... **
給你拍拍手....加油....
雖然過程會很煩長,但是希望你能力爭到底....
因為這是為了全民的福利而努力....
讓他們知到我們可不是那麼好騙的....
像上次台北那一棟沒水沒電的事件,僵持了6~7年都沒用...
可是事件一曝光,立委、媒體一報導就立刻解決了....
所以事情鬧大不是沒有用的.....
這是我在PCZONE近兩年來,第一次看到終於有人真的寫申訴書公文過去了!
每次都聽說要去消基會提告訴,後來都沒有下文...
我五年前也有做過類似的動作
被一家全球華人Misnet(老闆是前新黨立委周荃的姊妹周菲)給倒過網路
我從合約書,帳單一些證據都有保留(一開始就知道它會倒)
蒐集證據後向台北市政府公平交易委員會提申訴(忘記實際單位)
後來也有回函給我,說將請對方解釋,
但我從商業司查出公司已經關門大吉,我直接去公司也人去樓空了,
當然沒人會做回應,事情也不了了之...
那時將近聯考了,沒辦法玩下去,也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
祝你申訴成功!!!
但也可能中華電信直接跟你解約,並不做賠償,
還有久津公司在這的地位為何?為什麼沒有一併提申訴?
久津公司只是華信的下游廠商,
代為執行契約,
因為我們網路契約都是與華信訂的,
他只是配角,華信才是權利義務發生的法人
所以才告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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