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政府機關本來就要使用合法軟體ㄌ....
但......不需要用到XP吧!!!
95.98不能用嗎???
會不會以後政府機關要使用代步工具...就全部都買賓士或其他高級車種阿....
並不是說政府機關的一些設備我們沒有用到所以就不繳稅...
而以這種無謂ㄉ浪費令人對台灣政府寒心阿∼∼∼
台灣政府到底還要浪費人民多少血汗錢阿∼∼∼
無解∼∼多年來依然無解∼∼∼
有能力的人...移民去吧∼∼∼
我個人認為政府機關本來就要使用合法軟體ㄌ....
但......不需要用到XP吧!!!
95.98不能用嗎???
會不會以後政府機關要使用代步工具...就全部都買賓士或其他高級車種阿....
並不是說政府機關的一些設備我們沒有用到所以就不繳稅...
而以這種無謂ㄉ浪費令人對台灣政府寒心阿∼∼∼
台灣政府到底還要浪費人民多少血汗錢阿∼∼∼
無解∼∼多年來依然無解∼∼∼
有能力的人...移民去吧∼∼∼
最初由 antion 發表
不然就是政府出錢把微軟買起來,免費提供全民使用,也可以賺外匯;把微軟的旗幟改為我們的國旗,讓我們的國旗也飄在全世界各個角落...
這點子更棒.不要說免費,再付個幾百元也可,至少稅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昨天新聞媒體登載,法務部和台灣微軟簽約合法授權,陳部長很得意而愉快的說,
從此法務部上下一萬多員工,每人都可以合法使用 Windows XP.
但我要問的是,法務部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為何非 Windows XP 不可.
有什麼是 Windws 95,98 NT 做不到,而要動到 Windows XP 的.陳部長又是否考慮過,
Windows XP 不只授權貴,相對而來還有 Office XP 更貴.而誰都知道 XP 對電腦硬體配備要求的嚴苛,
當你准許員工無限制用 XP 後,畢將面對一波又一波的硬體升級採購,以微軟兩年版本一換,
可想見 XP,XXP,XXXP 都將出現,無止盡的追求,你們到底要被 X 幾次.而那些錢,
請問是由你們薪水中扣,還是由我們稅金中出.
如果只是貴部一部如此,算了,我們忍一忍,誰教貴部是明星部會咧.但據立法委員粗算,
如果都要這麼下去,一年我們要付給微軟三百億權利金,三百億耶,台灣人口兩千萬,
等於政府每年替每個國民向微軟交一千五百元的權利金.我請問,我,我爸,我媽,都沒在用 XP,
我家為何每年要交四千五百元給微軟?
所以請全面檢討公務機關電腦等資訊設備使用的必要性,尊重智慧財產權是對的,政府更要積極查緝盜版,
但這跟你們騷包還要合法化,最後要全民買單,是兩碼子事.你們這種對電腦軟硬體使用毫無管制,每年漏出去的錢,
可以在台灣成立自己的作業系統公司了.
我們反對對電腦軟體使用的干預,每個人都有使用自己喜歡軟體的權利,但先決條件是你要負得起價錢.
如果公務機關要用微軟導致那麼大權利金的流失的話,很抱歉,我覺得應該強迫公務人員使用免費的自由軟體處理公務,
因為那權利金是我們出的,我們一家都沒用 Windows XP.
最後,請陳部長不要和微軟簽訂三百億 XP 賠款條約還那麼高興,
你們查緝盜版和濫用國家資源是兩回事.
本文歡迎轉載,複製,流傳.
藍祥紫
GIGABITS 網芳採用中
為什麼法務部長不能向人民公開付給微軟的價錢,難道這也是另一個事關洩漏國家機密的國家安全問題嗎??令人不可思議!
堂堂中華民國法務部長在面對國內媒體【處理國安局洩密案時】和美國商人【面對微軟的半要脅半強迫】時的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令人不得不懷疑政客是不是都有雙重性格!悲也!憤也!!
一件商品,可以有上萬的價格,也可以千元賣出,還可以賣到一元。這應該是生意手段,如果說這樣的定價是合理的。那麼,微軟有他的生意手段,我們有我們的生活手段。他說他的定價是合理的,我們說我們的盜錄是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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