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偶然的機會中,在他版討論「無線寬頻」的問題時,有位目前服務於某家提供「無線寬頻」的業務人員出面解說。雖然如此,我還是深感困惑。

他說他服務公司所提供的「無線寬頻」,是使用交通部核准開放的 ISM Band 無線電頻道,而此頻道已開放超過十年。採用的頻道為 2.4GHz IEEE802.11的規格解釋,無線網路傳輸的產品其輸出入功率必須在50mW~100mW 是屬低功率範圍,與長途話務之高功率範圍相差甚大,功率又較手機的功率為低,僅及行動電話的百分之一到二;直線距離三十公里範圍內,都可運作。

但這跟我所知交通部電信總局預定開放「頻譜」的「無線寬頻」,是屬 LMDS (Local Multipoint Distribution System) 『區域多點分散系統』,以高頻 24, 28, 38 GHz 傳輸頻道,傳輸距離為 2-5 公里之可直視距離,實在差異太大了。

如果真像那位業務人員說得這麼好,那為什麼交通部電信總局,還要預定開放「頻譜」給固網業者,以 LMDS 的方式來服務使用者呢?不就採用 ISM Band 無線傳輸方式就好了嗎?

我實在大惑不解,煩請網友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