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於 2010-01-31 01:37 PM 被 spooky_mulder 編輯。
錯了,扣除頻寬費用,社區網路業者的成本跟管銷比以完全量化的中華電信還高,只是向中華電信租用網路,頻寬費比較省一點罷了,實際利潤誰高誰低還很難說
至於免費網路,這世界上一像沒有白吃的午餐,印象中沒錯的話,高雄去年就出現過,沒多久就倒了
另外,中華電信錢不是也在推"社區方案"嗎???10M/2M一個月才750,單看與990的價差,就知道中華電信利潤有多雄厚了,價差240可以說是從淨利扣除呢(每100萬戶價差是每月2.4億,每年28.8億),全台灣哪家社區網路有240元的價差可以跟中華電信玩降價呢???
套用S大常說的,有競爭才有降價,由此可觀,社區網路對台灣的電信業的貢獻,實在難以抹滅,起碼比一般固網要強而有力
最後小弟要說的是,小弟一直不以為目前的社區網路經營狀況是一個正常狀態,單靠價差生存其實是最不好的經營模式,只是目前的網路環境也只能這樣,
此文章於 2010-01-31 01:51 PM 被 acion 編輯。
社區方案當然是在壓力沉重之處推,其實這個方案是有違電信法與公平交易法的,因為電路費降價只針對HINET的用戶而且僅限於HINET浮動制,只是不想說太多
電信法
第 19 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應依其所經營業務項目,建立分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制度,並不得有妨礙公平競爭之交叉補貼;第一類電信事業兼營第二類電信事業或其他非電信事業業務者,亦同。
公平交易法
第十條(獨占事業不得為之行為)
獨占之事業,不得有左列行為:
一、 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事業參與競爭。
二、 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
三、 無正當理由,使交易相對人給予特別優惠。
四、 其他濫用市場地位之行為。
至於MOD的現況嘛,其實就像中華電信對付其他業者一樣,有線電視業者不過是依樣畫葫蘆,每家業者都會利用自己的優勢壓制對方,只是目前雙方使用的幾乎都是惡性壓制,關鍵在於雙方在自有的勢力範圍內都是寡占市場
至於社區網路業者不主推高頻寬的方案是很正常的吧,不說其它的,單單是要社區網路租用超級昂貴的企業網路(需要一個月數萬至數十萬雙向固定制頻寬的方案)與中華電信競爭,就是一個不可能,哪家公司會笨到以超高級企業網路去跟一般網路競爭(中華電信Hibuilding的失敗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除非出現相對合理的線路可租用,以目前來說租用固6 FTTB就是一個極限了吧
此文章於 2010-01-31 02:21 PM 被 acion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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