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面已講了,你沒在看,
手機資費則是依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其中有些是管到主導者,有些是管到一類固網資費,有些管到行動電話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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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 (這是立法的法律)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審核管理、各項資費之首次訂定、價格調整上限制
之適用對象、適用業務、資費項目與調整係數之訂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管理辦法,由交通部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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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這是行政法規)
第 1 條 本辦法依電信法第二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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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NCC已取代交通部的電信總局,所以由NCC訂定。
此文章於 2010-04-14 05:35 AM 被 Fabian C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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