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引起誤會,可能是我之前沒將距離說明清楚
如果沒記錯的話,
據工程師說法,距離應該在4~500m左右
此文章於 2009-01-15 01:31 AM 被 preattyall 編輯。
樓主, 不好意思,那我沒看到你有寫距離是多少
如果是超過100公尺就沒解了,,,, 我猜你家可能是
透天厝(獨立型)或舊式公寓(FTTC+VDSL Modem), 而不是社區大樓(FTTB+VDSL Modem), 除非你是FTTC+VDSL Modem的社區大樓
, 所以才會超過400-500公尺
如果是FTTB+VDSL Modem的社區大樓 距離還超過400-500公尺
那你應該住在台北101大樓的85樓以上
另外wulala兄,
規定是規定, 但這是消費者的權益, 沒凹看看怎麼知道一定不行呢?
現在很多透天厝(獨立型)或舊式公寓都沒有辦法申請到光纖網路(以中華電信來說就是FTTC+VDSL Modem), 但還是有人硬凹到可以申請, 這種事情又不是法律, 規定是會因人而異的, 會吵的人才有糖果吃....站在中華電信的立場,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少樓主這個客戶又不是死人, 假設樓主是住在社區大樓
社區大樓電信箱到住家這一段乙太網路線 自己花錢請人拉,
沒道理 GS-3012不能給一般用戶使用, 中華電信目前針對社區大樓的光纖網路配置方式, 也有包含FTTB+{乙太網路線}, 並沒有說一定只有FTTB+VDSL Modem
GS-3012本來就是用於串接/擴充VDSL Switch或其他L2 Switch的設備,
就定位上, 它比較屬於骨幹邊緣的交換設備, 不是用戶端設備, 拿來給一般用戶使用是很沒經濟效益的.
(一台四萬多的交換器只能給10個人用, 和一台兩萬有找的可以給24人用, 若您是業者會怎麼做?)
若是要用CAT.5網路線供裝, 那大樓電信室裡的給用戶的設備會是像ES-3124這種管理型的交換器.
CHT的用戶契約裡也有一條企業自保條款, 就是"該項業務受距離及設備限制,
供租對象為該公司採用產品技術可達之範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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