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600 2. 我實在是忘記了有無貼上那張照片,也沒再使用該相簿 3. 我使用的相簿所貼照片無設密碼,亦未分享給任何人觀賞 2.真的「忘記」有沒有的話,直接跟律師討論,該如何抓停損點! 3.未設密碼表示為「公開」資訊,有無宣傳、分享皆可能犯法, 況且違法的照片,與相簿屬性,開放與否並無直接關係。 只要是不確定、記不得的事,就說「記不得」, 千萬別說沒有、或是說忘記, 稍有聽不懂、文意不清的問題,一律拒絕回答! 還是要有律師或專業的人在場,不然層層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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