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
未成年的人某些行為不能自行決定, 必需要有監護人同意是否也算違反人權??
依舊貼這個連結,供您參考,不是我說的,是我們賴以運作的法律說的:
http://disable.yam.org.tw/law/Q&A/retard/qa01.htm
我個人覺得,人權這種東西,還是離不開整個社會運作所產生的所謂的
風俗習慣,以及人情義理。再說的露骨一點,人權也不過是某些思想家
,也就是人類所想出來的東西,不是神所創造的。神的東西都沒人相信
了,為何就一定要死抓著人類所創造的東西不放呢?也就是我常說的,
選擇性失憶這種東西。
此文章於 2008-01-07 12:57 AM 被 rushoun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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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智慧處理事情,用慈悲對待他人。(節錄 聖嚴法師與人文對話一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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