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討論區 ] 配合 與 離開 之外沒有第三條路可以走! - 第 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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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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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覆: [ 勞工討論區 ] 配合 與 離開 之外沒有第三條路可以走!

    有色人種失業率偏高 全球化浪潮再補一腳

    趙美盈(玄奘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當年我在法國讀書時,主要研究法國的外籍勞工,課堂上老師說為了讓外籍勞工也有良好的家庭生活,只要工作兩年,他的直系親屬就可以來法國。當時我問老師,外籍勞工為過良好生活,為何不回國,何必來法國?老師當時相當驚訝,回答說「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


    從這件小事情就可看得出法國人對人權的重視、對勞工的保障;罷工在法國是合法且被尊重的行為,就連巴黎市政廳前的廣場也以「罷工廣場」命名。這次法國青年大罷工事件,其實是一連串社會問題和外籍勞工問題的綜合體。


    由於法國勞工被號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勞工,雇主也不敢任意資遣勞工,這讓雇主聘請勞工時,不願請有色人種,造成有色人種失業率遠遠大於法國的平均失業率,而有色人種的失業勞工也生育率相對高,「過度使用」社會福利補助──這些社會邊緣人長期處於貧窮、失業和種族歧視的環境中,剛好遇到了法國政府原本想挽救青年失業率的新政策,將沈疴多年的不滿、怨恨透過罷工事件完全抒發出來。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法國這次罷工事件也是全球化的受害者,法國近年來物價上揚、房地產飛漲,人民對執政者不滿,已不再僅限是青年學生;席哈克總統這次的政策,更造成政府、資方和勞方三輸的局面。


    雖然我國的社會結構和勞工地位與法國不同,法國大罷工對我國勞工運動應不致有太大影響,不過國內的既得利益者應記取法國這次的罷工事件,因為既得利益者目前在台灣還持續在「相對剝削」, 若政府與資本家不能妥善照顧勞工的就業權益、兼顧社會公平,台灣難保不會出現如法國般的「對不平等的反撲 」。(記者祁安國╱記錄)

    【2006/04/05 民生報】 @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WORLD/WORS2/3246894.shtml

  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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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燈泡 回覆: [ 勞工討論區 ] 配合 與 離開 之外沒有第三條路可以走!

    僱用非法外勞明天起最高重罰75萬元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十九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宣布,明天起對非法僱用外勞的雇主,最高重罰新台幣七十五萬元,如果雇主仍不知悔改,五年內再犯,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勞委會(新聞、網站)主委李應元還呼籲立委,不要以身試法,或就此事關說。

    勞委會今天舉行「僱用行蹤不明外勞雇主420重罰上路」記者會內政部長李逸洋警政署長侯友宜也出席記者會,透過行動儀式,強調勞委會、警政署聯手出擊拼治安的決心。

    李應元在記者會中表示,希望未來稱呼外勞能使用「國際勞工」或「移工」,對合法外勞給予正面看待,對不法外勞則加以查緝。

    李逸洋指出,目前三十三萬外籍勞工中,有兩萬三千名行蹤不明,失蹤比例達百分之七,這些人衝擊本國勞工就業機會,也對合法外勞造成影響。

    勞委會呼籲行蹤不明外勞主動投案,可利用0800885885英語專線、0800885995泰語專線、0800885958印語專線、以及0800017858的越語專線,由勞委會通曉外勞母語的人員提供諮詢和協助,幫助行蹤不明外勞早日結束提心吊膽、非法打工(新聞)的生活。

    勞委會表示,除了重罰非法雇主、並鼓勵行蹤不明外勞投案外,在不肖仲介業者方面,如果業者媒介行蹤不明的外勞非法為他人工作,一經查獲,最高將處以新台幣五十萬元罰鍰,五年內再違反,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950419

    http://tw.news.yahoo.com/060419/43/31ue8.html

    本人對勞委會不畏一切代價提出重大問題之後,終於有了一些行動


    勞委會不肖官員,仲介業者,仲介背後的(財團,民代),通通交給行政及司法機關處理

    *找工作前也要了解一下相關法規,確保人民自已的權益*

    * 就業服務法
    *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
    *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因密件期限為N年,本人必須遵守,N年之後有機會公開給大家分享*

    自已有實力的人,不必找民代,人民(頭家)比民代大,實力也是多年經歷,磨練出來的囉
    此文章於 2006-04-24 06:19 PM 被 3q3q 編輯。

  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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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委提案修法 企業徵才不得限制年齡

    許多企業在召募人才時,往往都會有年齡限制,不過,未來可能會違法;立委盧天麟,黃適卓等人提案,未來企業徵才不得有年齡限制,讓中高年齡勞工,也可以就業;而勞委會(新聞、網站)副主委蘇麗瓊表示支持,不過,到底要納入(就業服務法)或(工作平等法),還要再討論.

    (賴正翔報導)

    盧天麟等人表示,根據資料,近年來中高齡失業率愈來愈高,而我國己經是中高齡社會了,企業徵才的年齡限制,對中高齡者再就業,己經產生影響;有鑑於世界各國都己經提出反年齡歧視法案,台灣也應該配合潮流修法:

    對於這項修法提案,勞委會蘇麗瓊表示支持,不過,她也坦承,就算修法規範不得在徵才廣告中限制年齡,但企業在徵才時,可能會用其他方式,除排中高年齡者求職(新聞、網站),法案的規定,恐怕仍是宣示大於實質;雖然坦承可能是宣示大於實質,但蘇麗瓊說,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仍然會支持,但到底要納入就業服務法或工作平等法,還要再討論.
    http://tw.news.yahoo.com/060424/4/32d1z.html

  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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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委會:將啟動兩性工作平等法勞檢專案

    不重視兩性工作平等法的雇主要小心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本週起將啟動兩性工作平等法勞動檢查專案,對十二個行業進行大規模勞動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性騷擾防治措施、陪產假、育嬰假等。

    勞委會指出,兩性工作平等法上路後,以往由各地方政府進行勞動檢查,今年首度由勞委會檢查處、北中南勞動檢查所與地方政府,專門對兩性工作平等法的落實情況進行專案檢查,預計四月二十日起展開大規模勞動檢查。

    勞委會表示,檢查重點內容包括:生理假、陪產假、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管道等部份雇主是否落實,違反相關法令者,將依規定懲處。

    http://tw.news.yahoo.com/060417/43/31ipj.html

  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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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委會事情大條之後才動作頻頻,不管如何,行政及司法同步進行

    勞委會不肖官員,仲介業者,仲介背後的(財團,民代),通通交給行政及司法機關處理



    *找工作前也要了解一下相關法規,確保人民自已的權益*

    * 就業服務法
    * 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
    *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此文章於 2006-04-30 11:55 PM 被 3q3q 編輯。

  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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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異動 職訓局長郭芳煜任勞委會副主委

    (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三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人事異動,勞委會(新聞)主委李應元今天正式對外宣佈,由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局長郭芳煜擔任勞委會副主委,原常務副主委林豐賓則轉任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主委。

    李應元今天在台北101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活動中,對外宣布這項人事案,職訓局長一職目前仍由郭芳煜兼任。
    http://tw.news.yahoo.com/060423/43/329b9.html

  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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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應元:育嬰留職津貼 最高可領13500元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八日電)母親節前夕,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應元今天表示,研議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以最高給付五成計算,請育嬰假的婦女,每月最高可領新台幣一萬三千五百元,給付期間最長六個月,預計政府將支出二十八億四千萬元,將由勞保就業保險基金支應。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胡勝正、勞委會(新聞)主委李應元、經濟部次長陳瑞隆等人上午在行政院新聞局召開「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簡稱經續會)會前說明會,第二場會議主題為勞動市場與人力資源規劃,由李應元負責說明,經續會預計六月十八、十九兩天召開。

    李應元表示,我國女性勞動力因女性薪資及職位較男性偏低,受傳統觀念影響,家庭照顧負擔多落在女性身上及婚後生育復出職業比率較低等因素,導致女性勞動參與率偏低,以二千零四年女性勞動參與率而言,台灣總平均百分之四十七點七一,美國百分之七十三點三,日本百分之七十三點四。

    為提高婦女勞工參與率,李應元表示,根據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婦女可請育嬰假,最高期限為兩年,但育嬰假期間是留職停薪,婦女沒有收入,因此,考慮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穩定婦女就業,這項方案,預計今年十二月底前提出就業保險法修正案,從就業保險基金支應這筆財源。

    勞委會綜合規劃處長李來希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委會目前初步規劃按勞保投保薪資給付三至五成,若最高給付五成,婦女每月可領到補助津貼一萬三千五百元,給付期限勞委會建議最高不超過六個月;但給付標準到底採取差別給付或平準給付,將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新聞)決定。950508


    http://tw.news.yahoo.com/060508/43/341zm.html

    *********************************************

    勞委會擬修法取消徵才廣告限制年齡

    行政院今天召開「台灣經濟永續成長會議」籌備記者會,由勞委會(新聞、網站)報告「勞動市場和人力資源規劃」。

    勞委會表示,現在許多徵人廣告當中,都限定要三十五歲以下,未來勞委會也將透過修改「就業服務法」,取消年齡的限制,任何求才(新聞、網站)的廣告,都不能限定年齡。

    〈康子仁報導〉 勞委會主委李應元表示,我國現行的退休制度,造成國人提早退休的不正常現象,加重社會負擔。

    未來將排除中高齡者持續就業的障礙,提供雇用中高齡勞動力的獎勵措施,降低企業主雇用中高齡就業的負擔,推動企業辦理員工在職訓練和第二專長訓練, 李應元指出,未來將修正現行相關退休制度,提高退休年齡下限的規定,鼓勵企業開發部分工時和彈性工時等工作機會,方便中高齡者就業。

    http://tw.news.yahoo.com/060508/4/341md.html

    應元兄阿~應元兄,有很多對國人勞工不公平的事情(含人權及工作權)早就可以作,我直批評 " 勞委會,職訓局為各部會中最無能 ",又我所看到的問題提出來之後,現在行政院會會議中面子掛不住才為國人 勞工福利一個接一個的出來!作一些事比什麼都不作好吧 ~~~

    *Politicians are responsible to the voters*
    此文章於 2006-05-09 07:25 AM 被 3q3q 編輯。

  8.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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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問題我最近才發生啊!公司片面更改了工時但薪資福利並無增加已經違反勞基法,沒辦法...大部分人都是那種鳥個性自私自利,只敢在私底下講東講西大聲公,但每個人的出發點都以自己為考量,怕自己失業...OOXX有得做就將就做,自己找罪受不需要同情,延伸到後來不就變成配合就做不配合就離開,反而是有第三種答案的人是有問題的是麻煩的,到北縣勞工局也是一個樣,要大家雙方配合一下搞不好還有退休金可以領,我是覺得這些公家機關動不動就一堆義工,民眾有問題反而不是先透過正職人員而是先推給義工...義工就是比較不專業的一群它們或許略董一二,但它們很喜歡亂拉咧很令人受不了,但也沒辦法它們會去那做義工就是太無聊想找人聊聊,所以會把你當成聊天對象,就一直發表個人觀點的事情...今天會去勞工局就是想要解決一些事情不是到那裡才在想我要怎麼跟雇主溝通或是OOXX,如果可以大事或小事就不會去那裡啦!我覺得以專業的角度則是要聽的成份居多再針對問題處理

  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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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龔照勝即起移付懲戒 先行停職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十二日電)行政院今天發布命令指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龔照勝任職台糖公司董事長任內涉嫌台糖三起弊案,對所屬人員監督不周,即日起移付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懲戒並先行停職,職務由副主委呂東英代理。

    行政院晚間發佈新聞稿表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規定,公務員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應受懲戒;依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各院、部、會長官認為所屬公務員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應受懲戒者,應備文聲敘事由,連同證據送請監察院審查;第四條規定對被移付人員,認為其涉案情節重大者,亦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行政院說,龔照勝在台糖董事長任內涉及三起弊案,包括辦理詩丹雅蘭保養品經銷權及蘭花咖啡館招標(新聞)工程、聘僱女友的姊姊出任咖啡館顧問等情,經檢調單位蒐證、約談、複訊後,認為涉嫌圖利、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涉案情節重大,諭令新台幣五十萬元交保候傳。

    行政院表示,龔照勝對於所屬檢查局前局長李進誠,未依法遵守保密規定,違背法令,圖利友人得以自股市以放空股票獲取不法利益,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在案,顯有監督不周之疏失,考量其涉案情節重大並影響政府形象甚鉅。

    行政院指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並依同法第四條規定予以停職,其職務並由金管會(新聞)政務副主任委員呂東英代理。950512
    http://tw.news.yahoo.com//060512/43/34tsw.html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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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委會推動就業多媽媽 職引迷津關懷失業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二日電)行政院勞委會(新聞、網站)送出不一樣的母親節禮物,勞委會主委李應元今天宣布,今年下半年在台北、基隆及宜蘭,試辦推動「就業多媽媽」外展工作,以走動式就業服務「職引迷津」,協助發掘並關懷失業者。

    李應元說,就業多媽媽背著「LA」(Labor affair)皮包,手拿PDA,將走入社區各角落,推銷的產品就是協助就業,初期先在北部試辦,未來擴大到全國。

    勞委會推出「就業多媽媽」,主要是考量長期失業者、中高齡者及弱勢對象的就業問題有待努力,另台灣女性勞動參與率雖有上升,但與國際比仍屬偏低,因失業者多隱藏在地方底層,勞委會希望能在全台三百四十七個就業服務據點基礎上,招募在地中高齡者,以動態就業服務方式,將人員組成「就業服務外展工作隊」,主動出擊,發展社區即職場的概念。

    勞委會預定六月中旬辦理「就業多媽媽」甄選,先招募二百人,一週教育訓練後,測驗遴選一百人,以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婦女優先,但必須具備上網、中文輸入並具備WORD等電腦應用能力。
    950512

    http://tw.news.yahoo.com/060512/43/34rfu.html

    *Politicians are responsible to the vo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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