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050902/4/294gt.html
健保法修法,定位為社會保險
【中廣新聞網 】
健保法首度大翻修,衛生署表示,將在九月中送草案版本到行政院,草案中將把全民健保,明確定為社會保險,而不是多用多付費的商業保險,另外,對於爭議大的一年看病超過十二次要自行付費將會取消。(黃玉芳報導)
衛生署期望以二代健保,挽救健保現在財務失靈的爛攤子,衛生署二號再度召開二代健保規劃修法會議,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表示,在健保法的大翻修中,決定把健保定位為社會保險,大家互助分擔,而不是多用多付費的商業保險。
另外,對於爭議大的第五十一條,也就是一年看病超過十二次,要自行負擔,被外界批評是懲罰病人,決定取消。不過還是有一些還沒有結論,例如第五十六條,定出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包括酒癮,藥癮,煙癮等戒斷治療,以及眼科驗光,預防接種,疾病篩檢等項目,要不要納入給付範圍,還是自費,則是下週邀集民間團體在談。衛生署希望九月中完成草案,再送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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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這篇報導的「社會保險」,和我們心想的「社會福利」到底是差在哪裡,我看不出來耶∼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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