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電信架設ADSL並非單純商務行為.
a. 他是全台灣唯一壟斷ADSL硬體設備的半官方營利機構. 接收來自日治時代開始的電話線路.
b. 他有大量的盈餘(上千億營收), 交給國庫轉為他用. (表示網路基礎建設的重要性低於其他建設?? 中華電信覺得他們網路已經建設好了, 不需要錢了?)
2. 最低速率的1M/64K, 64Kbps上傳速度跟窄頻(modem,56Kbps)差不多, 嚴重妨礙不經HiNet伺服器的雙邊通訊. 且中華電信契約表示任何速率皆不保證頻寬. (2M/256K如果只達1M/64K客戶也要接受, 為何連申請都不行?)
中華電信嚴重阻礙國家基礎網路建設發展.
3. 對外宣傳1M/64K, 2M/256K, 卻沒有明確標示尚有許多地區無法安裝, 而且不保證速率. 顯然有 "詐欺" 的嫌疑. 經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依照消保條例30條申訴後, 中華電信主管馬上安排好安裝設備......(案例並列入人民申訴案管考)
4. 中繼器多貴是另外一回事. 既然已經大量宣傳2M/256K, 8M, 12M, 當初就應該已經把距離不足必須使用中繼器的經費因素考慮在內, 放在ADSL成本售價中. (我們不是都有交"電路費"???)
等產品已經上市, 開始販售後再來不依照商品內容要求客戶降速, 是不對的!! 如果依照中華電信的邏輯, 電腦廠商豈不可以不依照產品規格交貨, 拿掉一些重要零件, 告訴你某些零件太貴不能給你?
5. 經由第三者去控訴中華電信是比較有效的!! 中華電信已經麻木. 一般消費者也不知道誰對誰錯. 逕行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去申訴, 讓他們來決定對錯, 或許是更好的方法.
申訴後, 所有案件都會列管有紀錄, 對中華電信來說, 是種壓力. 可以促進其進步.
線上申訴:
http://1950.cpc.gov.tw/new.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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