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cool
2004-04-02, 10:56 PM
教師網路素養與認知 http://eteacher.edu.tw/index0.htm
標題:網路援交 http://eteacher.edu.tw/frid_5.htm
一、網 路 援 交 是 否 觸 法 ?
上網留言援交,是一種類似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之處的拉客行為,僅受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範,如果將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中有關「使人為性交易」擴大解釋,也將「使人與自己性交易」包含在內,將造成法律體系上的混淆,且處罰也過重更非立法原意。
充斥網路上的援交,是否構成犯罪,法官見解迥異。某些法官認為應以「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處,但某些則認為處罰對象應是促成交易的老鴇或嫖客,提供性服務者依此條例應是「被害人」,從網上拉客與自己發生性交易的行為無須負起任何刑責,僅具行政罰性質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可適用,相關法條不宜擴張解釋,因此判處無罪。
而在網路上登載「一夜情」、「援助交際」廣告的特種業者,可能會涉嫌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一般而言,網路雖非是實體空間而是虛擬的,一般不特定的大眾也可以隨時「進出」,網路可算是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自由出入的場所,而在網路上登載「援助交際」等字眼,亦難脫是一種「拉客」行為。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罰的是營利行為,除非「免費、不收錢」,不然可能會依該規定處罰拘留或罰鍰。
但若廣告主是因為本身的生理需要,而在網路上登載廣告或留言,希望特種業者或有心人士看到能主動聯繫,除非有其他不法事證,否則這一類廣告主形式上尚難遽以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論處。就網站的負責人而言,可能會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媒合暗娼賣淫」,須依該條處罰拘留或罰鍰。
網路援交在法律上仍處模糊地帶,一般而言,真正能查辦的網路援交,除非是因援交未成年少女而觸法,否則很難斷定是否正在進行違法的性交易。
二、網 路 援 交 的 負 面 影 響
網路援助交際案件愈來愈常發生,使用網路族群又傾向年輕化,青少年涉入性交易的案件也因而頻傳。日本的「援助交際」普遍流行至台灣,事實上跟家庭、社會、經濟、文化的時代趨勢有關,青少年在傳統的「名節」觀念上與大人已有明顯不同。
青少年認為雖然在網路認識,彼此已熟識,和熟識的朋友發生親密行為很正常。各項調查亦顯示,青少年有性行為經驗的年齡有逐漸下降的趨勢;至於網路「隱慝性」的特色,更增加了青少年涉入性行為的方便性。
三、教 師 應 如 何 看 待 網 路 援 交
援助交際的形式很多,交際雙方的動機因人而異,難以一概而論。基本上,援助交際只有部份和性工作相關,援助交際有大部份則屬於「交際」。隨著性開放的趨勢,男女(包括男男、女女)的交際與交往也常伴隨著性活動,這些性活動可能終止於一夜情,也可能成為朋友,也可能變成愛情或婚姻,但是也可能在事後發生饋贈的情形。正如同一般交際與交往會產生很多不同的結果,性的交際與交往也是一樣。
援助交際雖是一個時髦的名詞,但背後往往隱藏著錯誤的性價值觀,是否會對青少年的性觀念產生負面作用,進而戕害心理與生理呢?這才是令我們所擔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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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網路援交 http://eteacher.edu.tw/frid_5.htm
一、網 路 援 交 是 否 觸 法 ?
上網留言援交,是一種類似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出入之處的拉客行為,僅受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範,如果將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中有關「使人為性交易」擴大解釋,也將「使人與自己性交易」包含在內,將造成法律體系上的混淆,且處罰也過重更非立法原意。
充斥網路上的援交,是否構成犯罪,法官見解迥異。某些法官認為應以「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處,但某些則認為處罰對象應是促成交易的老鴇或嫖客,提供性服務者依此條例應是「被害人」,從網上拉客與自己發生性交易的行為無須負起任何刑責,僅具行政罰性質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可適用,相關法條不宜擴張解釋,因此判處無罪。
而在網路上登載「一夜情」、「援助交際」廣告的特種業者,可能會涉嫌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一般而言,網路雖非是實體空間而是虛擬的,一般不特定的大眾也可以隨時「進出」,網路可算是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自由出入的場所,而在網路上登載「援助交際」等字眼,亦難脫是一種「拉客」行為。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罰的是營利行為,除非「免費、不收錢」,不然可能會依該規定處罰拘留或罰鍰。
但若廣告主是因為本身的生理需要,而在網路上登載廣告或留言,希望特種業者或有心人士看到能主動聯繫,除非有其他不法事證,否則這一類廣告主形式上尚難遽以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論處。就網站的負責人而言,可能會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媒合暗娼賣淫」,須依該條處罰拘留或罰鍰。
網路援交在法律上仍處模糊地帶,一般而言,真正能查辦的網路援交,除非是因援交未成年少女而觸法,否則很難斷定是否正在進行違法的性交易。
二、網 路 援 交 的 負 面 影 響
網路援助交際案件愈來愈常發生,使用網路族群又傾向年輕化,青少年涉入性交易的案件也因而頻傳。日本的「援助交際」普遍流行至台灣,事實上跟家庭、社會、經濟、文化的時代趨勢有關,青少年在傳統的「名節」觀念上與大人已有明顯不同。
青少年認為雖然在網路認識,彼此已熟識,和熟識的朋友發生親密行為很正常。各項調查亦顯示,青少年有性行為經驗的年齡有逐漸下降的趨勢;至於網路「隱慝性」的特色,更增加了青少年涉入性行為的方便性。
三、教 師 應 如 何 看 待 網 路 援 交
援助交際的形式很多,交際雙方的動機因人而異,難以一概而論。基本上,援助交際只有部份和性工作相關,援助交際有大部份則屬於「交際」。隨著性開放的趨勢,男女(包括男男、女女)的交際與交往也常伴隨著性活動,這些性活動可能終止於一夜情,也可能成為朋友,也可能變成愛情或婚姻,但是也可能在事後發生饋贈的情形。正如同一般交際與交往會產生很多不同的結果,性的交際與交往也是一樣。
援助交際雖是一個時髦的名詞,但背後往往隱藏著錯誤的性價值觀,是否會對青少年的性觀念產生負面作用,進而戕害心理與生理呢?這才是令我們所擔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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