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這 ...這樣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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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盜基德
2003-08-05, 09:40 PM
最初由 Ivan Lin 發表
基德兄所言,小弟了解,我也知道這個法令對我本身不構成影響。此處我所指為各主要零件(如RAM、CPU、HDD、ODD及MB等)或整機之生產或進口者,而非指門市組裝者。

呵呵 :) 不過上面有人提出啦,會直接受到影響的可能就是順發牌或燦坤牌了,幸好他們兩家錢賺的可多了,大家也不必替他們擔心啦 :D 但是台灣的各種檢驗費用跟其他國家比起來真的是蠻高的,這也會反應在售價上,希望改一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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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Vader
2003-08-06, 01:07 AM
若只會影響燦坤那種黑店最好......
就怕那幾家皮厚肉粗的到時反倒用這法令反咬小門市:(

ranger
2003-08-06, 11:01 AM
英明偉大的政府又一次朝令夕改了........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2003/08/06/technology/ctnews/4156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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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門市組裝電腦 不必送驗

  曠文琪台北報導 有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函各電腦公會,表達將針對組裝電腦進行電磁檢驗,不遵守將開罰一事,在近日台灣電腦市場引發眾多反彈聲浪。昨日檢驗局組長吳明德重申,此事純為溝通上的誤解,政府僅會針對具量產形式與以制式規格生產,並以品牌通路銷售的成品,要求送測檢驗,其餘在零售門市組裝銷售者,並不在規定範圍之內。 廣 告



  標準檢驗局所述要求檢驗的名單中,除了品牌大廠外,通路商聯強與捷元,甚至是如順發、燦坤等賣場,都在其中,而上述廠商現在也均已按照規定送測。吳明德表示,現在幾乎是該送測的都送測,所以標準局才會想把其對電磁檢測的規定說法,作更進一步說明,未料卻引起此誤會。

  吳明德強調,一般門市代客組裝,甚至自己單件組裝好放在門市銷售的產品,並不在限制之中。另一方面,標準局所謂的送件組裝,絕非每一台電腦生產出來都要送測,而是以款式為準,該款中的一台送測,驗證登錄申請費是五千元,送到委託的三十六家實驗室,測試費一萬五千元到三萬五千元不等。

  吳明德說,經濟部標準局並未說出明年起就要開罰的話,事實上,有關商品檢驗法規條的制定行之久遠,只要有人檢舉,標準局就會調查處分,延至目前為止,並沒有什麼新規定出現。標準局預計未來兩日行文各電腦公會,詳加說明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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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搞不懂這些狗官是怎麼想的....
在訂定制度時難道都是閉門造車,矇著頭幹嗎?
等到民間反彈才再又修正,置政府公信力何在?
這樣的例子已經不止一次了....

ivantw
2003-08-06, 11:17 AM
頭殼裝屎..

Javen
2003-08-06, 11:38 AM
政府訂律法難道都不請專業人士評估嗎?

cky
2003-08-06, 11:52 AM
有啊 他們也是請一堆所謂專家人士 然後加以斷章取義(只取對自己有利的) 埋頭蠻幹 就做出這些白痴法案

ejo4ejo4
2003-08-06, 12:04 PM
我自己DIY組一台新電腦,一年後想換掉,用二手貨賣給別人,

未經檢驗,卻有較易,不知是否違法!!

又我買品牌電腦,一年後升級或換修其中某些元件,

此種新組合未經檢驗,不知是否安全

我的意思是這個法令真的能保護消費者嗎??

直接對各元件做嚴格檢驗是否較合適??

Howard
2003-08-06, 12:39 PM
無所適從....,現在也只能這樣說

一直改...

cwl5858
2003-08-06, 01:05 PM
最初由 Howard 發表
無所適從....,現在也只能這樣說

一直改...

沒辦法,什麼都改,教改 改的什麼都不是
無聊到連這個都改,下次要不要改說:自己做的飯不能吃,一定要經過檢驗才能吃,另外也可以購買貼有合格標籤的便當,檢驗費10萬--20萬不等
此外,變更菜色,必須向行政院便當會提出申請,否則需罰鍰50---450萬不等
菜市場的東西沒有經過檢驗的不能賣,否則罰100--200萬@_@

cky
2003-08-06, 01:08 PM
以後規定 行房前要先做檢驗 不然得病 要罰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