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轉貼】GIGA要玩新花樣???Giga超網路服務ADSL全契約條款!!! 剛剛收到Giga超網路契約條款變更通知信,大家看看跟自己的ISP的契約有差別嗎?另外我真搞不懂他改的地方在哪裡,是不是這個Giga超網路契約條款變更通知信,發給大家後,過不久又要玩什麼花樣,來殘害GIGA的使用者???以下是信的內容: 為維護您的權益,本公司已修改部份合約條款內容,並將最新契約條款內容公告於「客服 網站表單下載」處,請您儘速前往瀏覽,新版合約將於2002.6.21正式生效。 ■ ADSL下載區-->各式表單下載-->Giga超網路服務ADSL全契約條款 https://service.gigigaga.com/adsl/do...�約條款.DOC ■ Cable Modem下載區-->各式表單下載-->Giga超網路服務CM全契約條款 https://service.gigigaga.com/CM/doc/...�約條款.doc 若您不願接受變更後之條款內容,得於2002.6.21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終止租用,否則 將視為您同意該變更或修正事項。本公司並提供客服專線0800-024-555 / 02-87126250及客服信 箱http://service.giga.net.tw竭誠為您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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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我找出很矛盾的條款如下: 第八條(設備安裝及相關規定) 一、本業務係以非對稱數位用戶迴路(ADSL)連網,用戶明白必須自行具備相關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個人電腦及具有合法版權之相容作業系統等設備在內。 二、進入許可 用戶同意本公司及其協力廠商之服務人員得因裝機、檢查、測試、維修、變更、訪談、調查或移動設備及器材等目的,進入用戶指定地點進行上述及其他必要行為,但所有行為皆必須在用戶同意之時間內進行。 用戶表示並保證其有權同意本公司及其協力廠商之服務人員進入指定地點進行上述及其他必要行為。倘若用戶並無權為上述之同意時,用戶應主動告知本公司及其協力廠商之服務人員該等情事,並應設法向有權之人取得一份准許本公司及其協力廠商之服務人員進入指定地點進行上述及其他必要行為之書面同意書。本公司及其協力廠商之服務人員於收到該書面同意書前得拒絕於指定地點為任何行為。 用戶同意賠償本公司因用戶無權為上述許可或為不實之上述許可及相關原因所遭受之一切損害及相關費用。 三、所有權及歸還 本公司派員至用戶處維修時,本公司有權酌收維修費及車馬費,其金額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維修服務收費標準」,並視實際修復情形定之,前述費用由用戶當場以現金支付。 本公司有權針對「維修服務收費標準」為增、刪、變更,並於預定生效之日十天前於網頁上公告。 四、備份需要 用戶瞭解在安裝、設定、使用、檢查、維修、變更、遷移或取消本業務及其相關設備之相關過程中,可能會對用戶之電腦周邊設備,軟體,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設備及器材造成電源中斷或其他各種損害及影響,因此用戶應將其軟體及資料自行作好完善的備份措施。除本條第六項所定之情形外,本公司對於用戶之電腦及周邊設備、其軟體及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設備所造成之所有損失及損壞不負任何責任。 五、非建議裝置 為使本業務能順利運作,本公司服務人員或協力廠商得告知用戶其自備電腦及設備之最低軟硬體規格及要求;若用戶要求本公司服務人員或協力廠商在其未符合最低規格及要求之電腦及設備上進行安裝程序,則 (一) 用戶要求相關支援或維修服務時,須給付本公司或協力廠商因提供該支援或維修服務所生之一切費用; (二) 因用戶自有之電腦或設備不符合規格,本業務可能無法順利設立或運作,且可能會對用戶之電腦、周邊設備、其軟體或資料造成損害,用戶充分瞭解該可能發生之情形,且同意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對任何上述相關之情形及損害均不負任何責任。 六、用戶之軟硬體設備 除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之服務人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用戶同意本公司對用戶設備之任何損害,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且本公司之協力廠商亦不負任何連帶責任。因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服務人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造成用戶設備之任何損害時,本公司對用戶之損害賠償及其他一切責任,以本公司維修或更換受損設備或其零件之費用為限,且最高賠償額度不得超過新台幣貳萬元整,用戶不得請求其他賠償且本公司不負任何其他責任。此外,經由用戶同意下,打開電腦外殼進行必要相關設備之安裝或維修時,可能會使電腦軟硬體製造商或經銷商等所提供之保證失效。本公司對於此保證失效之情形不需負任何責任。 七、安裝過程 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之服務人員將提供並安裝本業務所需之軟、硬體設備,其使用說明得以口頭、書面或網路線上模式提供。 八、檔案變更 用戶瞭解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替用戶安裝軟硬體或其他所需設備時,需打開用戶的電腦外殼。此外,安裝軟硬體或其他所需設備時,可能會變更客戶電腦之系統設定及檔案。因本公司不保證上述情形不會破壞用戶原有電腦系統之正常運作,所以用戶同意在進行安裝服務前,先將所有軟體及資料檔案做成備份留存。若用戶未將現有檔案備份,則需自行承擔所有相關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九、病毒 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於軟體安裝過程中對於病毒或破壞性檔案所造成用戶之損害及損失,概不負責。此外,使用本業務所下載之軟體或檔案,有可能會含有某些病毒及破壞性檔案,用戶需自行負擔全部責任,保護其檔案資料免於病毒之破壞。 第九條 (啟用) 一、 用戶申請租用接取網路經確認後,如需第一類或第二類電信事業施工者,應由用戶自行與該電信事業約定時間,至用戶指定處所架設數據電路及網路終端設備,用戶並應於架設完成後立即通知本公司,並於雙方租用本業務安裝設定完成後視為本業務之正式啟用日。測通事宜應由該電信事業於測通用戶租用之數據電路並完成網路相關軟硬體設定後通知用戶,本公司不負通知義務。 二、 前項施工如係由本公司之協力廠商提供者,則應由其於測通完成後告知用戶,用戶並應即據此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本公司測通完成之訊息。 也就是說它們協力廠商幫你們灌一些軟體有病毒的話你們自己負責!它們不需要負責的 此外當它們幫你們裝好後只會叫你們自己去打電話通知公司測通完成???不是應該由它們協力廠商負責的嗎?還要客戶打電話喔??怪怪!! 看來看去合約書上都是有利和信不利消費者權利ㄟ!!因為它們雖然有提出它們的義務如下: 第十九條(本公司之責任) 一、本公司應每日二十四小時提供本業務之服務。 二、本公司應維持有效使用率(Availability)每年達到90%及正常運作。 三、本公司應提供適當之客戶服務以處理障礙排除、網路設定詢問、故障報修等事宜。 這點我是不清楚他們公司真的有把握每年90%正常運作嗎? 只是第一第二第三點要問一直在用它們的用戶想法才能知道!!我不是它的用戶 所以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想說合約書改的意思是比上次好還是不好對嗎? 我看的是adsl合約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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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員 | 有一件事情很奇怪ㄟ 為什麼我沒收到giga通知信 giga客服網站也沒有公佈這項消息 而且你還是【轉貼】的 有其他giga的使用者收到這封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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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引用:
因我沒用過不予置評!!只能提出有的條款對消費者不合理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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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有...我收到了... 本來要叫giga直接丟修正的部分,結果居然被退... 看來不能用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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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家的小孩 | 引用:
不可能是謠言... 頂多有可能是被入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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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員 | 引用:
我剛剛看完了 我還有拿以前的全契約條款來比對 看不出來那裡有不一樣 我提出的疑問就是 為什麼我沒收到通知信 和giga客服網站也沒公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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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員 | 引用:
我有注意看右下角的更新日期AGR900605 他更新日期是90年6月5日 可是今年是91年了ㄟ 真是太奇怪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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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會員 | 引用:
你什麼時侯收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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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引用:
outlook顯示giga是在6點多才寄的 信件附於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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