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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 | 基本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寓之中您家的大門外就是公共用地, 就是不可以擺放任何東西的,只是沒有公德心的台灣人,早就都自以為 是的把門口當成是自己的地盤了,您想跟他說什麼呢?跟他說法律嗎? 還是跟他說公共道德?我只能無言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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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命人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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