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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固網業「大利多」 建設第二管道有譜
不知道該貼到哪一版,反正有人能看到就好!

原文來自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2003/09/15/...s/4254089.html

江睿智台北報導 配合行政院「五年五千億元公共建設計畫」及「投資台灣優先」政策,行政院為國內三家民營固網業者提出大利多。政府規畫「全國光纖到戶管道建置計畫」,擬在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度三年內,總計編列六百億元,在全國各縣市興建第二管道,提供固網業者承租;且建置完成後,管道產權將歸給地方政府所有,由地方政府向業者收取租金。

  根據交通部規畫,政府計畫於未來三年內,使全國近七百萬個家庭用戶中,有五百萬家庭用戶能以合理價格享有10Mbps頻寬,即普及率七○%;而全國一百萬個商業用戶均能享受10Mbps頻寬,即普及率百分之百,使「寬頻到府六百萬用戶」計畫的總目標能夠達成。

  交通部表示,目前既有管道已趨於飽和,勢必興建第二共同管道,以便建置光纖網路,提供更高速服務。交通部規畫的「全國光纖到戶管道建置計畫」,政府擬自明年度起的三年內,以公共建設經費建置共同管道,提供固網業者承租,落實我固網市場競爭機制,促使通訊費率降價。

  交通部表示,建置完成後的管道產權,將歸給地方政府,由固網業者向地方政府租用管道,鋪設電信線路至路邊交接箱,負責佈建及維護其電信網路及相關設備,並視各區域最後一哩需求,建置有限或無線用戶迴路,落實我國寬頻網路建設。

  交通部也預期,這項政策可達到三個目標。第一,共同管道推動,可以達到都市景觀的改善,不必常常挖馬路,且管道統一,維修容易,更可帶動民間投資,落實地方建設,紓解用戶迴路建置瓶頸,加速資訊化社會建置進程。

  其次,由政府投資興建管道,中央統一訂定管道租用的合理價格,可有效落實電信市場自由競爭的目標,降低業者網路建設成本,讓業者加速建設寬頻網路,從而降低電信費率,使民眾可自由選用及享有優質的寬頻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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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伯特

如果政府真的用納稅人的錢做好了第二共同管道,為何只有固網業者才能向地方政府租用管道?
這不是圖利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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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這篇只是新聞,應該沒有詳細寫出具有何種資格的業者才能承租共同管道。

不過,圖利財團這種事應該早就不算是新聞了。
或許可以稱作「台灣的常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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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支票天天有,選前特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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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就憑游席坤這張拔辣票
我對他失望了
真是癡人說夢啊

還有 這篇應該貼到笑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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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引用:
最初由 Bob Cheng 發表
如果政府真的用納稅人的錢做好了第二共同管道,為何只有固網業者才能向地方政府租用管道?
這不是圖利財團?
我...很好奇,如果給你租,你要幹麻
還是除了財團,有人會租
例如:台灣大學自己搞ISP 自己接線到國外
我跟綠色無關....真的是這樣懷疑,有些東西,平常人拿到也沒有用
就好像政府租給你一台波音747,沒用...絕大部分人都不會開...一個人也開不起
而且..要看[租金]收多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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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引用:
最初由 Bob Cheng 發表
如果政府真的用納稅人的錢做好了第二共同管道,為何只有固網業者才能向地方政府租用管道?
這不是圖利財團?
難道是isp業者租嗎???
我是租不起啦,要不然到想租一條:jo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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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喜歡打槍

我想Bob Cheng是指不單固網業者,而是其他的管線單位也能租用吧?
覺得這是張選舉支票,標準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沒想到與整體都市計畫更新整合,尤其像巷道拓寬更新、污水下水道等等,
畢其功於一役。反正老遊隨口說說,我們就隨便聽聽罷!
【新聞】【笑話】政院將投入600億元建置固網共同管線
【新聞】95年能以合理價格享有10Mbps頻寬
應該把5000億訂個全國都市更新的專案計畫,
共頭溝管列入管線地下化管理的項目,
否則5000億擴大公共工程大餅隨便畫,
想到啥支票就開啥,沒個整體性搞起來不知會多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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