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台灣快閃族真的沒法管嗎? 上次在捷運戴牛皮紙袋的快閃族,與捷運車站人員跟警察發生衝突 還很囂張的嗆聲,說沒犯法,今天又無聊了... 集會遊行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域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 、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 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 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第十四條 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下列事項為必要之限制: 六、關於妨害身份辨識之化裝事項。 所以還是違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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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n error | 有阿∼ 如果在銀行發起持刀戴安全帽就有法可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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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沒法管 沒召集人 警察還沒來舉牌 人就跑光了 怎麼管… 交給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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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有民眾聯絡說有歹徒 那幾個人後來發現情勢不對,想落跑,可是後來被抓到了+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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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我覺得應該看當時的情況,那些人當時做了什麼? 犯了什麼法? 有犯法,就報警以現行犯逮捕。 沒犯法,那就當路人走過去。 所以法律多少要知道一些才好,不然要依哪條法律抓人,也是一門學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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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待了面具,當眾毆打別人,算不算違法? 如果只是帶著面具,當眾辱罵人,算不算呢? 告訴乃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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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引用:
其實那個民眾才是快閃族,沒人發現是誰說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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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啊三分鐘熱度吧.....誰會把無聊當興趣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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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話務兵 | 我是覺得戴面罩是有點過火了 畢竟會讓人有誤會的嫌疑 如果能像國外只是聚集起來突然作一些動作 覺得還不錯本身可紓解壓力 也可娛樂一下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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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戴牛皮紙袋的快閃族? 愛閙又沒種露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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