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 第9頁 - PCZONE 討論區

返回   PCZONE 討論區 > ▲ -- 網 路 生 活 分 享 區 > -- 閒 話 家 常 灌 水 版


PCZONE 討論區



通知

-- 閒 話 家 常 灌 水 版 上 面 那 些 硬 梆 梆 的 專 業 話 題 插 不 上 話 ?? 那 就 來 這 邊 就 你 周 遭 網 路 上 或 生 活 上 的 話 題 來 哈 拉 一 下

散人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我覺得妳(指外籍主角)說錯了,因為台灣有些人,連自己的同胞都不尊重,
又怎麼懂得尊重外籍的您呢?即便是跟他同種族,同文化,只是比他晚個一
兩百年到台灣,他們都是一樣被當成跟妳一樣的外籍。

日常生活中我看的太多這種,明明家裡沒有重大疾病,或是看不出任何
需要外籍勞工的台灣有錢人。他就是有辦法跟這個政府要到外籍幫傭,
真是令我不解?這個有錢人的孩子不懂得尊重外籍幫傭,就連這個有錢
人的姊妹,不是跟有錢人住在一起,也可以叫外籍幫傭到他家打掃。
這就是我目前所看到的現象,自以為自己有多民主進步的地方,正在
上演20年前大受歡迎的苦命肥皂劇。

回覆
會員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樓上算美女啦
不用想像了
呵呵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是否為極具歷史價值的古蹟,由文化局長李永萍講出來的理
由,大家自會去公論............

尊重外籍與中正紀念堂圍牆、各形各色蔣公銅像是否為極具
歷史價值的古蹟,大家看呢?誰在挑起族群分化,我想大家
能夠理解一些操作族群分化議題對國內經濟現況沒幫助,造
成人心不安。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杜絕假結婚入境 外籍配偶來台 夫妻都須面談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socie...221704863.html

杜絕假結婚入境 外籍配偶來台 夫妻都須面談
中時電子報╱蕭承訓/台北報導 2006-12-21 03:50

為了杜絕外籍配偶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從事不法,甚至賣淫、打工,警政署即日起比照大陸配偶來台實施面談機制,針對外籍配偶的老公、老婆在申請外僑居留證時,一律實施訪談制度;一旦發現有假結婚之虞時,即保留核准居留的時間,甚至撤銷核發居留許可。

不過,由於各縣市警察局外事服務站、中心,在內政部移民署成立後,即將移撥至移民署管理,該項措施將在該署成立後,移由移民署繼續實施。

警署:面談機制過濾 於法有據

警政署外事組強調,目前外籍配偶來台之前,雖然均已在外交部駐外的使領館實施面談過,但接連爆發多起人蛇集團勾結外事警官偽造居留證事件,顯示外館面談機制仍有漏洞,而過去基於便民,對於外籍配偶來台申請居留證時,都未實施訪談,以致不法的人蛇集團有可乘之機。

警政署外事組副組長劉安永表示,實施訪談制度係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七條規定,針對取得居留簽證後申請外僑居留證的外籍配偶,以及初次辦理外僑居留證延期的外籍配偶進行訪談,同時再根據行政程序法第卅九條,針對被視為關係人的其本籍配偶實施面談,一切於法有據,只是過去基於便民都未實施。

他指出,台灣被美國列為人口販運的第二級觀察名單,如果未能夠有所改進,恐遭到報復制裁,而行政院對此已成立「跨部會的查緝人口販運行動」,以面談機制過濾外籍配偶,其實只是其中一環。

他強調,由於各縣市警察局外事服務部的櫃台人員工作相當忙碌,目前初步實施的訪談制度,櫃台人員只是初步針對受理的資料進行過濾,一旦發現「有問題」,即由第二層的人員再進行更一步的訪談,如果是女性,則指派女警提問較隱私的話題,必要時,警方更將對婚姻仲介者或媒合者,實施訪談。

查訪工作 作申請居留證參考

由於目前警方在核發外僑居留證(ARC)一般為三年,若發現有疑問,警方可依行政裁量權決定以三個月、半年為考察期,不致影響大多數外籍配偶的權益。

他指出,目前外籍配偶來台,依規定一年有兩次的外事責任區查訪,未來這項查訪工作,將被視為在申請外僑居留證的重要參考依據,不會只是從單純的訪談機制,就逕行予以撤銷居留權。

由於這項新措施,昨天才剛上路,大多數的外籍配偶及婚姻仲介公司都還不知道,連台北市警局外事服務站也僅在門口張貼此公文,大多數員警對這項新工作並不是很熟悉,所以迄今未發生外籍配偶抱怨事件。

不過,員警也坦承,未來這項工作及責任若是落在第一線受理申請員警身上,以目前的工作量而言,恐怕壓力太大,但他們表示,反正移民署即將成立,這項燙手山芋就留給移民署來決定。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1/4/fp95.html

新聞首頁 >教育 >親子家庭 >中時電子報

假婚來淘金「陸茶」多係自願
更新日期:2007/06/12 04:39
記者: 吳俊陵/台北報導
大陸配偶離婚率居高不下,與兩岸人蛇集團操控「假結婚真賣淫」大陸女子來台有莫大關連!

警方發現,兩岸人蛇集團安排假結婚「大陸妹」來台賣淫淘金,先以每月三萬到五萬元的價錢,安排台灣「假老公」,再打通關節辦理結婚手續來台。

警方在破獲人蛇集團時,曾起獲「教戰手冊」,內容即詳細記載,引進一名賣淫大陸女子(又稱「陸茶」為代號,以逃避警方追查),約須廿萬元成本,辦妥證件後,人蛇集團即安排「陸茶」走航空線,通常是以指定通關櫃台及航班入境。

「陸茶」在入境後,會由馬伕接送,安排到各地套房或集中公寓管理,並開始聯絡各地的雞頭及熟客,有「新茶」到的訊息,至於「陸茶」賣淫價碼則從二千元起跳。

據警方偵訊蛇頭顯示,如果賣淫女子的資色不錯,約做一到一.五個月,就可以還完廿萬費用,而大陸女子在做滿半年離台時,約可存款卅萬左右。

據了解,目前來台賣淫的「陸茶」,以大陸沿海福建等省分居多,四川和湖南女子則是內地的大宗,且大陸女子來台賣淫,幾乎都是自願的。不過,在「教戰手冊」中,蛇頭都會教她們,若是被抓了,要說是被騙來的,或是什麼都不知道,來台賣淫的方式及流程一直在變,不太清楚等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51/fr5p.html

新聞首頁 >教育 >親子家庭 >公共電視

更新日期:2007/06/12 22:10
根據調查,中國籍配偶嫁到台灣,離婚率高達55%,內政部認為中國配偶國家認同度不夠,考慮緊縮來台配額,不過消息傳出後,中國籍配偶家庭大為反彈!

從廣州嫁到台灣,鍾太太跟著先生一同經營麵包店,分擔家計,鍾先生也一直很慶幸,有太太這個賢內助。

嫁來台灣,為人妻為人母,組織家庭,鍾太太說,她的心願就跟所有女人一樣。

他們的婚姻生活幸福美滿,不過根據學者研究,中國配偶離婚率高達五成五,高出東南亞配偶兩倍,因此內政部研擬限縮中國配偶來台配額。聽到這個消息鍾太太覺得很不公平。

不過內政部強調,目前這只是研究結論,還不是政策方向。

儘管政策還沒成形,但是鍾先生還是認為,政府對中國配偶處處不友善,才會導致離婚率偏高。不但取得身分證時間要花比別人長,依親居留也不能工作,面談機制嚴格,更是讓許多夫妻無法團聚最後離婚,種種因素都突顯政府對中國配偶的不公平


引用:
作者: PPPP 觀看文章
破報復刊451期
http://pots.tw/node/1113
像對台灣人一樣對我們就好──回應復刊449號封面故事
文/馬尼尼為(外籍內人讀者,目前就讀台灣藝大研究所)
(附有一張馬尼尼為畫稿)

我想離婚,想殺了我婆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1/4/fp96.html

新聞首頁 >教育 >親子家庭 >中時電子報

婆媳關係加上文化差異 買賣的婚姻確難維繫
更新日期:2007/06/12 04:39
記者: 林倖妃/台北報導
因為從網路上和男友相識、相戀嫁到台灣的重慶姑娘何小姐婚姻幸福,但她坦言,兩岸婚姻維持不易,很多人透過仲介介紹,雙方沒有感情基礎,或來台後感到和當初預期相差太多,婆媳關係對大陸配偶來說更難以適應。

對內政部統計,兩岸聯姻的離婚率相當高,甚至高達台灣本地配偶的十倍,畢業自四川大學的何小姐說,她並不意外。

何小姐的先生在電子公司擔任工程師,兩人透過網路認識後交往,目前已有一個可愛的兒子。她說,她很多來台結婚的朋友都沒有她幸運,不是吵鬧不休、就是離婚收場。主因和兩人感情基礎不穩定有關,因為不少人都是透過仲介,或到大陸探親時,親友介紹之下匆促結婚,根本就是兩個陌生人。

讓大多數大陸配偶無法接受的是婆媳關係,何小姐說,台灣婆婆多半會要求媳婦做家事,或認為媳婦應該負擔一些責任,就像對待「傭人」一樣。但在大陸不是如此,她在大陸的嫂嫂和婆婆一起住,但家事還是婆婆自己做;嫂嫂下班後,有空就幫忙,婆婆絕不會認為媳婦就該做家事。相對之下,台灣的婆媳關係處於「舊社會傳統習俗」,何小姐說,這點讓多大陸配偶很困惑,有些人會妥協,但因剛來時,婆媳關係就沒處理好,之後再多努力也效果有限。

另一方面是文化差異,何小姐說,台灣男人大部分都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但娶的大陸配偶只有中小學程度。剛結婚時,男人熱情還在,會為新婚妻子做心理建設,但時間一久就會覺得太太程度太差,甚至去外面找女人。何小姐感慨地說,現在很多台灣男人喜歡找大陸配偶,大陸年輕女性對台灣也有憧憬,不論是透過介紹或網路上認識,只要和台灣男子相識,就以為愛情劇的情節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結果,婚後發現落差太大,婚姻中的小事都會放大,以致鬧到分手。

此篇文章於 2007-06-13 03:08 AM 被 PPPP 編輯。.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中國有望立法禁止選擇性別墮胎
http://news.QQ.com 
2007年08月23日08:42   法制日報

出生性別比畸高,是相當數量農民家庭“生男兒”心理壓力的集中體現

人口普查資料顯示20年後中國將有3000萬光棍
我國出生性別比畸高 一成90後男性將被迫單身
我國男性比女性多3700萬 專家提倡“倒插門”
男女比例失衡後果猜想:老妻少夫成新方式?

針對目前群眾生育意願與法律法規的規定之間仍然存在距離,低生育水準依然面臨反彈勢態的問題,國務院2007年立法計畫已納入一批涉及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立法項目。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汪永清在20日召開的紀念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五周年座談會上透露了上述情況。

汪永清介紹,為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居高不下的問題,國務院2007年立法計畫已將《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作為需要抓緊研究、待時機成熟時提出的立法專案。這個規定擬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禁止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他說,考慮到現行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確立的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的工作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權益得不到保障,部門之間管理資訊不暢,增加了行政成本和群眾負擔等問題,國務院2007年立法計畫還將修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列入需要抓緊研究、待條件成熟時提出的立法項目。目前法制辦正配合人口計生委、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深入總結實踐經驗,抓緊工作,爭取早日完成這兩部行政法規的起草、審查工作。(記者席鋒宇)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6/4/ko0y.html

新聞首頁 >財經 >理財就業 >中時

放寬陸偶工作權初期嘉惠2萬人

中時 更新日期:2007/09/17 04:39
記者: 林庭瑤/台北報導

大陸配偶工作權將大幅放寬!目前大陸配偶來台在依親居留階段,還有四成多人到處「打黑工」,甚至遭仲介業者剝削,陸委會基於人道考量,刻正研擬開放陸偶在依親居留階段即可取得工作權,預估有二萬多人立即受惠,往後每年則增加四千八百人投入職場。

陸委會對於這項政策,最近邀集相關單位密集研商,只要修改「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停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今年十一月上旬完成配套,提報行政院核定後,即可上路。

前兩年團聚階段不准工作

現階段,外籍配偶來台居留即可工作,然而大陸配偶在台工作限制相當嚴苛。現行大陸配偶在台工作規定,前兩年的團聚階段,完全不能工作;進入依親居留期間,符合經濟弱勢條件者,才能申請工作許可,目前近六成取得工作權;進入長期居留、定居期間,則具有完整工作權。

依親居留期還有四成受限

大陸配偶初來台灣二至六年,沒有工作權,兩岸家庭只能依賴台灣丈夫養家,不但生活難以為繼,還常遭仲介藉機剝削;甚至大陸配偶在外打黑工,被警察查獲後,視為「非法打工」而遭遣返,造成與家人分隔兩地,類似事件層出不窮。

為落實兩岸婚姻「生活從寬」政策,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八日在海基會舉辦的「關懷大陸配偶─幸福在台灣」園遊會中,致詞表示,「目前依親居留期間的大陸配偶六成已有工作權,但其餘還有四成沒有工作權,陸委會將朝開放方向研擬。」

每年增四八○○人進職場

據內政部官員透露,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政策分為三個方案。方案一是大陸配偶在依親居留期間,即可申請工作許可,初次同時有二萬個家庭受惠,往後每年增加四千八百人投入職場;因為此案符合兩岸婚姻家庭期待,勞委會傾向採行此案。

方案二是在依親居留階段,育有親生子女為工作許可條件,初次同時有九千個家庭受惠,往後每年增加二千二百人投入職場;方案三是在依親居留階段,婚姻較具穩定性則給予工作權,初次同時約八千個家庭受惠,往後每年增加四千八百人投入職場。

陸委會去年底已委託政大社會系教授陳小紅進行相關研究,該研究報告分析,兩岸通婚分為兩類,一是台灣的經濟弱勢、身障者、再婚者透過仲介到大陸找伴;另一是赴大陸就學、經商的台灣人娶大陸配偶,這類人士較不會返台,而是留在大陸發展。

這份報告指出,移民署面談制度已有效防堵假結婚,政府若再對大陸配偶來台工作設限,將造成兩岸家庭困境,在實務上確有必要放寬工作權。
回覆
-停權中-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財力證明‧舉世質疑──國際移民人權團體,將與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向內政部提問
http://blog.pixnet.net/nomoneynoid/post/9355386
文章歡迎轉貼,如有引用請載明出處。
感謝大家支持,九月九新聞及照片上架,也歡迎大家至留言板給予鼓勵與指教!

* Sep 29 Sat 2007 23:52
*
財力證明‧舉世質疑──國際移民人權團體,將與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向內政部提問

本週末由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與婦女新知、南洋台灣姊妹會等移民團體,共同舉辦的「國境管制暨新移民女性培力國際研討會」,邀集了加拿大、澳洲、日本、韓國、香港、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與泰國等國際移民人權團體代表與會,並籌劃合作行動,捍衛國際移民人權。各國團體對於台灣內政部公然說謊ㄧ事,均表無法認同,將於會議第二天中午(9/30)召開記者會,聲援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說明各國移民政策真相,嚴正表達國際間對台灣新移民人權的關注,要求台灣政府廢除財力證明規定。

會議期間,各國移民團體代表,藉此機會訪問台灣移民人權團體,並允諾對其政府施加壓力,要求政府擬定政策,保護移入台灣者的基本人權。而台灣政府近日既然大動作訴求入聯,更不應該忽略入聯的實質內涵,打壓國內新移民。因此,與會代表將於記者會中,以聯合國會員代表之身分,要求聯合國對台灣移民人權,進行調查,並要求具體改進。所有團體代表已擬定緊急聯合聲明,將於記者中宣示,更將與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代表,在星期一拜會內政部與移民署,進行對談。


時間:2007年9月30日(日)11:30-12:30
地點:世新大學管理學院大樓M207國際會議廳(木柵路1段111號2F,考試院旁)
主持人:夏曉鵑(世新社發所副教授/南洋台灣姊妹會顧問/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顧問)


記者會流程:
11:30-11:45 國際移民人權團體介紹
11:45-12:00 移民輸出國與輸入國團體代表發言:說明各國移民人權與政策現況,並聲援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要求台灣政府廢除財力證明。
澳洲代表:Jane Brock (Immigrant Women's Speakout Association )
菲律賓代表: Emmi de Jesus ( GABRIELA)
越南代表:Le Van Hai (Institute for Reproductive and Family Health, RaFH)
香港代表:Jackie Hung ( Justice & Peace Commission of the HK Catholic Diocese)
加拿大代表:Evelyn Calugay ( The Filipino Women's Organization in Quebec)
印尼代表:Andy Yentriyani ( Asia Pacific Women Forum on Law and Development)
馬來西亞代表︰Lee Soo Choo ( TENAGANITA)
日本代表:Virgie Ishihara ( FICAP/FMC)
韓國代表:Lee In Kyoung ( Human Right Solidarity for Women and Migrant in Korea)
12:00-12:10 宣讀聯合聲明
12:10-12:15 說明本地移民政策問題,與國際行動連結
團體代表:夏曉鵑
12:15-12:30 媒體時間


新聞連絡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劉念雲 0921 814 241
青年移盟 林佳禾 0937 911 299

nomoneynoid 發表在 PIXNET 痞客邦












http://pots.tw/node/2614
九月九,新住民的LONG STAY還要等多久?

文╱李靜怡

1. 受限於陳情與集會場地,請留意總指揮或各大隊指揮人員的指令,注意安全。
2. 請保護身邊的新移民姐妹,如果遇到警方在集會隊伍中蒐集資訊(例如︰「台上的人叫什麼名字」、「你有沒有身分證」、「你的居留証號碼多少?」請馬上回答「不知道」,並舉手要求工作人員協助。

遊行後從口袋裡掏出爛咪掉的綠色傳單上印著五種亞洲語言,中文、泰文、印尼文、柬埔寨文、越南文,以及英文,遊行現場五點左右社運青年開始撿撿垃圾,各自抽煙,或是帶去建國啤酒廠喝酒,數算募款。不過四點開始,從美濃、屏東上來的外籍婦女和家人或是社運團體就開始排隊上遊覽車,趕在塞車前上高速高路。住在工廠宿舍,自由活動更為受限的菲律賓與泰國勞工則是在三四點就開始往台北車站走,禮拜天通常是唯一的休假,菲律賓勞工團體手繪的暗黃色大面布旗上寫︰ 「Long Live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越沒有經濟自由或是感受種族階級歧視的人在城市中的行動自由,被不斷侷限、吞噬與圈離,也相反證明她╱他們所可以聚集的公共空間是多麼不可思議的狹小,就像台北車站的地板、舊住宅公園、聖多福教堂,以及,「九月九,要拿身分證還要等多久」為主要訴求的移民家庭遊行場地,那不過是主辦單位在申請場地四處碰壁後,所要到的在移民署與一排四樓民宅之間,廣州街附近的狹長巷子。移民署的外面,站了一排警察。一點鐘,移民家庭經過總統府前的時候,為了因應紅衫軍或是一個月內的雙十國慶,憲兵配上節慶衝鋒槍,在行政院前,移民家庭在政府那些關於要加入聯合國的海報上,貼上「想要加入聯合國,就先保障新移民」「財力限制要廢除,移民家庭站出來」的傳單,被舉了兩次牌。

內政部下標「保障外籍配偶最低生活條件,舉世皆然」,在自由時報買半版廣告,說明要求外籍配偶在申請身分證時提供四十一萬元財力證明,該政策的正當性,並列出八個國家對於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的規定,洋洋灑灑,用以愚民障眼。

而事實是紐西蘭、澳洲、加拿大與美國在婚姻移民要申請國籍時,無須財力證明,而辦理永久居留時,僅需本國公民具結承諾保障配偶基本生活,而非外籍配偶提出證明;日本、新加坡、德國僅需提出工作證明或其家屬謀生證明,並無限定財力之相關規定;而其中與台灣經濟狀況較為相近的韓國,雖有新台幣 1,056,000存款或不動產的規定,但財力證明僅為六項選擇項目之一,亦可提出其他證明。行政院要求多以打零工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外配,以及以務農、打漁、營造、菜販、攤販維生的娶外配的男性提供「工作證明與扣繳憑單」,完全是睜眼瞎話,無視底層民眾生活狀況,而無身分證的外配,不要說工作,連辦手機都有困難。遊行最後,移民署派出一位表情僵硬的先生出來接受陳情書,先生之前大約出現了十多名小先生護駕,並且要求要在移民署門口接受陳情書,死不在活動舞台前,大概是怕主辦單位大聲講話,或是怕別人注意他,心思如此細膩,令人佩服。

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
http://blog.pixnet.net/nomoneynoid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Lcode=Q0060003
名  稱: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民國 95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

第 32 條

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五項第五款所定有相當財產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其規定如下:
一、以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身分申請定居者,應具備下列
情形之一:
(一) 最近一年在臺灣地區平均每月收入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
資二倍者。
(二) 最近一年在臺灣地區金融機構儲蓄存款,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基本工資二十四倍者。
(三)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二、以前款以外情形申請定居者,應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一) 最近一年在臺灣地區平均每月收入逾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基本工
資二倍者。
(二) 在臺灣地區之動產及不動產估價總值逾新臺幣五百萬元者。
(三)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前項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二款第一目所定收入,以檢附最近一年度各類所得
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納稅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證明之。
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第二目或第二款第一目、第二目所定金額之計算,
包含在臺灣地區共同生活之申請人、依親對象及其配偶或父母之收入或財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17/fqtz.html
新聞首頁 >教育 >親子家庭 >東森新聞報

基本工資漲 大陸配偶申請在台定居檢附存款上修為41萬 
更新日期:2007/06/12 19:21
記者:記者顏瓊玉/台北報導

因應基本工資自96年7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1萬7280元,內政部移民署12日表示,7月1日起(含當日)大陸配偶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檢附的財力證明,調整為存款41萬4720元。

移民署表示,這項新規定自7月1日起開始實施,6月30日之前仍維持舊制,即38萬160元以上的存款財力證明。

移民署表示,大陸配偶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有關財力證明,是依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2條規定,應備最近1年在台灣地區平均每月收入逾勞委會公告基本工資2倍者,或最近1年在台灣地區金融機構儲蓄存款逾基本工資24倍者。
回覆
會員
回覆: 【新聞】外籍新娘搶手 本地女子滯銷
引用:
作者: freesoul 觀看文章
那為什麼我還沒有女朋友 ><
這也是我想知道的事~~~

回覆







 XML   RSS 2.0   RSS 
本站使用 vBulletin 合法版權程式
站務信箱 : [email protected]

本論壇所有文章僅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站之立場,討論區以「即時留言」方式運作,故無法完全監察所有即時留言,若您發現文章可能有異議,請 email :[email protected]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