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員 | 中山高內側速限擬升至110 烏龜車別駛錯道 車速慢的「烏龜車」駕駛人,趕快養成不佔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的好習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和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已取得共識,下個月至明年2月9日先勸導慢速車勿佔用內側車道,2月10日起大執法;另預定明年7月前完成修法,將中山高速公路內側車道定位為快速車道,速限提升至時速110公里。 高公局共訂定三階段整頓高速公路駕駛習慣的計畫,鎖定「未依規定車道繳費」、「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及「隧道內任意變換車道」三類違規加強取締;其中,「未依規定車道繳費」已於八月開罰,俗稱「烏龜車」的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原訂明年1月取締。 不過,因行政院研考會認為應「先宣傳、後處罰」,以免招致駕駛人反彈,高公局和公警局開會研商後,改將1月至2月9日訂為勸導期,由員警針對非利用內側車道超車的慢速駕駛人「口頭告誡」;2月10日起大執法,違者處新台幣3千元至6千元罰款。 公警局表示,高速公路總流量中有8成為小型車,大型車不到2成,但大型車的佔用行為已常取締,數量多的小型車反被忽略,因此這波大執法鎖定小型車駕駛人;勸導期間,員警將以巡邏車「清理」內側車道,當發現內側車道被時速低於80公里的車輛佔用,即以指揮棒、擴音器或喇叭驅離。 為佐證違規人是「佔用」、非「超車」,令其心服口服,公警局指出,高速公路沿線的國道1至9隊,各分配了7、8台數位攝影機、V8 及裝有VHS攝影機的警車,執法時由員警逕行錄影存證,再將照片寄給違規人;若行有餘力,會再攔下違規者當場播放「證據」。 公警局表示,依規畫,明年7月前,相關單位會修法將內側車道定位為快速車道,行車速限將高於其他車道,例如:全線速限原則100公里的中山高,內側車道速限即提升至時速110公里;為與其他車道區隔,還會設計其專用速限標誌。 http://udn.com/NEWS/FOCUSNEWS/LIFE/1115545.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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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這真是一個好消息,長久以來被烏龜擋道的日子終於要結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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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C | 真是個好消息,這樣就不用在老是超車了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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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 這樣去林口時就不用老素開外車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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