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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這該怪誰呢
變態報復變心 情郎頓成惡狼

  張黎駒板橋報導 三十八歲就讀某補校男子黃福供,因女友移情別戀,涉嫌毆打被害人後,強押至屋內用瓦斯灌入套在頭上的塑膠袋內,致使被害人險些窒息,再連續二度施予性侵害得逞,經被害人報警,板橋分局昨依殺人未遂、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黃嫌解送地檢署偵辦。 廣 告



  警方調查,有吸食安非他命前科的嫌犯黃福供,與十八歲被害人少女係補校同學,黃福供還擔任班長,二人曾經交往,最近黃嫌發現被害人結識其他男性朋友,心有不甘,二十七日晚間先到板橋市大華街被害人住處外樓梯間守候,待被害人返家時,先予以毆打,再強拉被害人頭髮進入屋內。

  黃嫌在房內更以瓦斯灌入黑色塑膠袋內,套在被害人頭部,致使被害人吸入大量瓦斯毒氣,幾乎要窒息時,才將塑膠袋取下,再用膠帶封住被害人嘴巴後,強行非禮得逞。

  事後,黃嫌並強押被害人前往陽明山夜遊,途中將捆綁被害人的膠帶等証物,丟棄於板橋市四川路愛買百貨大賣場前的垃圾桶內,先行湮滅証據後,再開車至陽明山,二十八日凌晨再於湖底路六窟溫泉再度對被害人施暴得逞,才將被害人送回住處。

  被害人愈想愈氣,昨天凌晨在朋友陪同下,向板橋分局報案,警方將黃嫌逮捕到案,他坦承犯行。警方將全案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或許 我會為那女的感到一絲的難過 會很不齒 那男的作為

但是 回頭想想 目前 是一個男女平權的社會 男跟女的能力幾乎是差不多的

況且 已不再是 聽從父母之命 或媒妁之緣 也很少是相親結婚了

現在是 自由戀愛的時代 每個人有自己選擇的自由 那同樣的 是不是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

認人不清 這是 那女孩 犯的第1大錯吧

個人罪業個人擔 我們都需要看清楚人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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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中的蘇活人

一切皆是當事人的緣份,無法論及誰是誰非
我們僅能就做出傷害的那一方,給予適當的罰責
其他的,就是當事人之間的問題
那個非局外人能論斷的

以上是個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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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一位是38歲身上還有刺青的老男人,另一位是18歲的少女....怎麼想都不太可能會走在一起的關係,竟然還曾經是男女朋友,我想之前的關係就很很有問題,回想起來還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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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傷

如果真的遇到這種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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