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 | 裝設免電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市面上所謂的「免電燈」產品,並非真正免電,而是竊用電信公司電話線路之電力,而達到免付電費的目的。 在中華電信人員取得所謂的「免電燈」並經測試後發現,「緬甸燈」會使得用戶電話線路變成絕緣不良的不正常狀況,重則觸動交換機啟動閉塞(lock-out)用戶電路,使得用戶無法收發話。如此用戶電話將喪失穩定品質,不僅用戶可能錯失重要電話,非真正故障的報修查測也徒增用戶困擾。加上該設備未經任何單位安檢或認證,大多出自大陸未具名工廠,品質無保障,如長時間使用亦有引發災害的可能性。況且該設備事實上是使用了電信公司電話線路之電力,用戶裝設後亦會有違法之嫌疑;中華電信呼籲民眾勿因小失大。 依據電信法第四十二條載明:「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所設電信機線設備之電信終端設備,應符合技術規範,並經審驗合格,始得輸入或販賣」。電信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則述明:「輸入或販賣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終端設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依法可以取締」。經查本項「免電燈」並未貼有經電信總局或其委託之檢驗機關(構)審驗合格之標籤式樣,中華電信將陳報主管機關嚴格取締,以維護大眾通信品質。 此篇文章於 2006-07-12 07:48 PM 被 ericli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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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 | 回覆: 裝設緬甸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這是啥東東啊 第一次聽到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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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一柱香 | 回覆: 裝設緬甸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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あなたの家に行く | 請問,這是笑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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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會員 | 回覆: 裝設緬甸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沒用過,不過除了免電打成緬甸是可以算冷笑話應該是真的,燈應該會太亮 吃的是電話線路的電,從停電時電話可以照打就可以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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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回覆: 裝設緬甸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大陸的人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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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回覆: 裝設緬甸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這是利用電話線的弱電使led發亮的一種小燈 我認為當小夜燈蠻方便的,使用者並不是販售,即使產生lock-out現象,責任應該在電信局,這類引用弱電供電的東西不在少數像失聰用的店貨或可提高大分貝鈴聲的電話,甚至來電顯示的led螢幕等等,也沒看電信局在取締,現在才發布這種新聞,是不是太後知後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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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存記憶的混合體 | 回覆: 裝設緬甸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這一個新聞應該是新聞昨天報導後 電信局做出的回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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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很大......... | 回覆: 裝設緬甸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台灣沒窮到如此地步吧..哈 連交換機送出來的弱電也要A,實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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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 | 回覆: 裝設緬甸燈害己不利人 非法販賣最高罰30萬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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