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台北縣新莊人,
今天去台北市補習,
補完習後,發現白色告發單就插在我機車的龍頭上
是被台北市警察逕行舉發違規停機車
違規停機車地點在台北市懷寧街
違規內容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一規定者
請問各位老師:
1.小弟最近靠自己好不容易湊足繳完補習費用,沒想到今日補習就被開一張告發單,真的沒錢繳罰單,繳了罰單就活不下去了,請問可以壓駕照嗎?謝謝!
2.小弟有汽車駕車跟機車駕照,請問可以壓汽車駕照嗎?但是汽車駕照好像規定,只能騎輕型機車,請問適用於125c.c.的重型機車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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