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骯髒....
以後大補商可能要在cd上寫"微軟來抓我阿"....
微軟來抓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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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鄙....骯髒....
以後大補商可能要在cd上寫"微軟來抓我阿"....
微軟來抓我阿~~~~
會不會引發後續效應阿?說不定很多人不再用微軟了,通通改用自由軟體。:D
寒蟬效應是一定會有的,不管判決如何,短期內可以嚇阻一些店家不至有太多的做為。
這一陣子又是學生開學買新電腦的熱潮,倒楣的自然是最後的消費者。
[QUOTE][i]最初由 lulu1305174 發表[/i]
[B]會不會引發後續效應阿?說不定很多人不再用微軟了,通通改用自由軟體。:D [/B][/QUOTE]
改用Mac吧!至少用Mac不用害怕病毒侵襲。
[QUOTE][i]最初由 天氣預報 發表[/i]
[B]這是寫這篇報導的記者的回應!
2003.10.01 中國時報
特稿 盜版不可取 釣魚手段可議
郭石城
微軟公司「釣魚」取締盜版軟體,因取締成果查扣廿七張大補帖,依法界實務見解,不會有毒樹果實理論爭議,唯利用人善良本性、博取他人同情人趁機取締,手法的確可議。
警方為了績效什麼手段都使得出來,「釣魚」是取締色情及賭博最常用技巧。刑訴新制上路後,法庭上常聽得到被告律師以陷害教唆抗辯,也就是被告本身原本沒有犯罪念頭,經警員明示或默示(例如賞大鈔跳脫衣舞),惹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決意。
「釣魚」勤務之所以引發爭議,主要是許多案件除了「被釣上鉤」那一次(例如警員喬裝嫖客,見應召女郎脫光衣服就取締),沒有其他違法事證,自然有誘人入罪爭議。
桃園縣溫姓電腦商同情顧客沒錢灌軟體,一時心軟代灌非法Office軟體,中了微軟「釣魚」伎倆,如果事後警方搜索沒有查獲任何非法軟體,單論該次代灌軟體違法事證,非法取得的證據必須排除,才符合毒樹果實理論。
問題出在溫某被逮到廿七張大補帖是事實,已足以視為盜版常業,以搜索成果反推釣魚取締過程,就不能完全排除釣魚證據能力,這只能怪溫某違法在先。
[url]http://news.chinatimes.com.tw/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3+112003100100051,00.html[/url] [/B][/QUOTE]
你的意思就是,抓的的不是他有沒有幫顧客灌盜版軟體.
而是抓他持有盜版軟體對吧?
因為檢調單位不能抓他幫顧客灌盜版軟體,否則釣魚者也算教唆犯罪摟?
這樣講的話,他可不可以一翻兩瞪眼,告釣魚者教唆犯罪?
因為他盜版被抓的就已經是既定事實,罰款也不會再多了.
有對釣魚者有嚇阻作用的話,他的罰款一定有很多人願意幫他分擔(例如某盜版工會).
我這樣到底哪邊不合理?
1000萬耶..真的是逼人自殺
要是我的話就開車載汽油桶去微軟公司跟他們同歸於盡了(小孩子亂講話~^^")
以後咱們就將M$和CHT一樣,列為PCZONE中眾人公幹的對像吧!:D
不然就找人去搞M$的站點如何?反正M$的東東安全堪虞,而且他們沒理由不用自家人的東西,所以..................:corkysm:
マイクロソフトのバカ!死ね!(爆)
Microsoft 為了防範 DoS 攻擊, 早已使用了 akadns 的分散式主機了..
前端還是 Linux 系統喔.. 想要攻進去, 可能沒那麼容易..
[QUOTE][i]最初由 lamina 發表[/i]
[B]雖然像亡命之徒...但和釣魚者之間
交朋友寧願交像亡命之徒這種的...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
釣魚者...就算了,這種朋友比亡命之徒還恐怖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哪天會被對方出賣...
笑裡藏刀是最恐怖的... [/B][/QUOTE]
釣魚那個人本來就不是那個盜版商的朋友吧
只是講到盜版商心軟
也不知道是盜版商盜版生意做太大,被微軟盯上特別找他
還是微軟隨便找一個商家釣魚...
<----傳說中的一條分隔線----->
我是覺得...釣魚這個動作如果只是要讓警方有搜索店家的理由
換了我,如果店家也是盜版大.中.小盤,我也會做的@@
[QUOTE][i]最初由 karisuma 發表[/i]
[B]個人認為微軟的做法是偏激了一點.
不過既然是犯法的事情.就算是利用同情心要您去做您會答應嗎?
舉例:自己的弟弟常常在學校被同學欺負,有一天終於忍無可忍跟您說他常被欺負,要您去殺了那位常欺負他的同學,是您的話會怎麼做?
我想很明顯的,您不可能去殺人,因為大家都知道那是犯法的.
(舉這個例有點過火,請見諒....) [/B][/QUOTE]
這個叫 舉例不當,例子內容相關性太小,是很錯誤的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