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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ADSL 節費手法與最後一里之爭
兄弟們!君子報仇三年不晚!換個地方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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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降價!吾寧死! 不給高速網路!線路就都不要經過我家的房子和土地! :D :D :D
關於最後一里!權利屬於誰!
大家爭的是最後一里!然本人出身建築業!最後一里在電路上是建構在你我的建築物上!而這些電纜線卻是你我花錢向建設公司購屋時所取得的!中華電信只是將你我已經做好的電纜與中華電信在馬路上的電纜連接起來!其他固網業者要是有建設好在馬路上的電纜線!為何無權可以使用你我已經花錢向建設公司早已建構好的電話線路!而且這些在你我房屋上的線路產權是屬於你我的!為何需要中華電信核準
然中華電信是你我繳納稅金所建立的公司!
那中華電信的最後一里產權自然屬於你我所共同擁有的!
那些中華電信的工人現在領的是你我繳納稅金!
爭的獎金也是你我所繳納的稅金!
高價所得的獲利!亦是你我用高價花費所換來的!
開放自由競爭!只要經過你我房屋與土地之線路都要給於優惠或免費使用!
東西是你我所共同擁有的!為何你我還要花冤枉錢來享受這些不平等待遇!
起來吧!不要再沉睡了!
投下你的堵爛票!讓這種死人下台!!不管是那個政黨都一樣爛!快起來革命吧!
繳稅還要被人管!我........@%^%^$%(^%$^*(%^(&!贛是一種美德![url]http://www.ch1.com.tw[/url]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陳情回覆信箱" <[email protected]>
To: <[email protected]>
Sent: Monday, September 29, 2003 10:58 AM
Subject: 陳情書狀回函
本院答覆: 本案業奉核定以九十二院台業貳字第0920709178號函請交通部妥處逕復並副知本院,請靜候其處理。
-----Original Message-----
From: 天網 SKYNET \(Jimmy-CHEN\) [mailto:[email protected]]
Sent: Sunday, September 14, 2003 11:32 AM
To: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 行政院消保會; 公眾電信處;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ftc1d;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Cc: 李國輝; 管理師室; 帳務處理處; 林玉平; 士林人事室;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tw;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lym033a@ly.
gov.tw;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ly10930a@ly.
gov.tw;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Evan; abin \(阿彬\)
Subject: 有關屢次通知中華電信改善網路設施與遷移侵佔本人等土地案
Importance: High
有關屢次通知中華電信改善網路設施與遷移侵佔本人等土地案件至今,因中華電信士林營運處派員協議,唯中華電信士林營運處權限不足協商解決,且至發文日起尚未未獲得中華電信正式回應確認。
依土地法規定,政府機關欲使用人民土地應予價購或承租,且電信法亦有相關之規定,且本人等土地係為疑似中華電信線路侵入強佔【詳如附圖其中一筆土地市價約2億元,其他各筆亦有每坪市價35萬元】。
因本人等租用中華電信線路服務,多次通知中華電信改善,唯中華電信屢次以未繳費為由逕行中斷或終止及將門號變賣本人等租用中華電信線路之服務。依土地法及台北市土地分區管制規則規定,本人等有權就本人等土地做最大限度之利用。另依中華電信屢次以未繳費為由逕行中斷本人等租用中華電信線路之服務動作,同理,本人等亦有權逕行處份,非租用入侵與疑似中華電信所屬之線路,請中華電信於本人等發文日起三日內自行清查信線及遷移疑似中華電信侵佔本人等所有土地上之線路,逾期若未遷移,不論是否屬中華電信之線路與屬中華電信之線路,將認定為中華電信產生之廢棄物處理,若有費用產生,將依衍生之費用向中華電信索賠,特此告知。
另近日報載中華電信將於日內舉辦遊行抗議活動,對中華電信員工僅知抗議上級機關指導與指示,屢次通知中華電信改善網路設施與遷移侵佔本人等土地案件至今,除中華電信士林營運處李股長國輝先生等大力奔走及多次協商,但因權限不足未能解決,中華電信相關單位對疑似侵佔人民財產視若無睹,且中華電信網路建設以不得使用本人等開設之合法公司所在台灣所生產之產品,疑似有綁標或圖利廠商之嫌疑,建請相關權則機關確實查處,以昭公信。
代表人 陳俊吉 台灣時間2003年9月14日
聯絡電話 0933-873-304
附件:
1.疑似中華電信侵佔本人等所有土地上之線路照片
2.中華電信回函
3.通知中華電信後再收到之病毒信樣本
X-Apparently-To: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via 202.1.236.96; 09 Sep 2003 22:02:49
+0800 (CST)
X-YahooFilteredBulk: 211.21.37.37
Return-Path: <[email protected]>
Received: from 211.21.37.37 (EHLO SHALIN) (211.21.37.37)
by mta137.mail.tpe.yahoo.com with SMTP; 09 Sep 2003 22:02:46 +0800 (CST)
From: <[email protected]>
To: <[email protected]>
Subject: Re: Your application
Date: Tue, 9 Sep 2003 22:02:40 +0800
X-MailScanner: Found to be clean
Importance: Normal
X-Mailer: Microsoft Outlook Express 6.00.2600.0000
X-MSMail-Priority: Normal
X-Priority: 3 (Normal)
MIME-Version: 1.0
Content-Type: multipart/mixed;
boundary="_NextPart_000_02D2DF2D"
--_NextPart_000_02D2DF2D
Content-Type: text/plain;
charset="iso-8859-1"
Content-Transfer-Encoding: 7bit
Please see the attached file for details.
--_NextPart_000_02D2DF2D
Content-Type: text/plain;
charset="big5"
發現病毒並已刪除附件檔案。
--_NextPa
行政院 92年度案號:
92001381
中華電信要求本人提供資料,但本人等前除已提供外並有存證信函,但中華電信確逕行結案。
92001452
本人等提出之障礙係要求中華電信澄清網路設備是否有使用TP,所得到之答覆竟變成中國大陸,且此部份之答覆公文另有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自稱前已發文,本人等除重未收到外,曾要求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提出自稱之公文,但中華電信卻無法提出相關文號實有偽造公文書之嫌。
92001459
中華電信再次同上答稱外,並答稱『待本公司詳查後,必當就此部份再向貴客戶說明。』本人等再次等待。
92001532
中華電信再次同上答稱外,並答稱『但因必須通過私人土地或建築物確有實際損失者,應由電信機構付與相當之補償。』本人等再次等待。
92001553
中華電信再次同上答稱外,並答稱『但因必須通過私人土地或建築物確有實際損失者,應由電信機構付與相當之補償。』本人等再次等待。
92001559
中華電信再次同上答稱外,並答稱『但因必須通過私人土地或建築物確有實際損失者,應由電信機構付與相當之補償。』本人等再次等待。
92001581
中華電信向上級機關自稱『貴客戶已了解並同意結案』本人等自今皆未同意結案,實有欺騙與偽造公文書之嫌。
92001683
中華電信向上級機關自稱『貴客戶已了解並同意結案』本人等自今皆未同意結案,實有欺騙與偽造公文書之嫌。
92002367
中華電信確實有派專人徵得貴戶同意另約時間協商處理解決,唯因權限不足,無法處理。
92002371
中華電信確實有派專人徵得貴戶同意另約時間協商處理解決,唯因權限不足,無法處理。
92007148
交通部及中華電信來函內容再次稱『無從知道土地所在位置』,試問前筆土地中華電信已知之土地至今尚未遷移或由電信機構付與相當之補償挫施為何。
詳如下:
俊吉先生:您好!
來函敬悉。中華電信公司有誠意處理您所述被侵佔之土地一事,但因您所附之照片可提供資訊不足,該公司無從知道土地所在位置,惠請提供所需資料,以便責成該公司處理,以解決您的問題。
謹祝
萬事如意
部長林陵三敬上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email protected]>
俊吉先生:您好!
您寄至院長信箱函件敬悉。本公司有誠意處理您所述被侵佔之土地一事,但因您所附之照片可提供資訊不足,本公司無從知道土地所在位置,惠請提供所需資料,以便處理解決您的問題。
專此 敬祝 健康快樂
中華電信公司敬啟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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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建議】ADSL 節費手法與最後一里之爭
[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關於最後一里!權利屬於誰!
大家爭的是最後一里!然本人出身建築業!最後一里在電路上是建構在你我的建築物上!而這些電纜線卻是你我花錢向建設公司購屋時所取得的!中華電信只是將你我已經做好的電纜與中華電信在馬路上的電纜連接起來!其他固網業者要是有建設好在馬路上的電纜線!為何無權可以使用你我已經花錢向建設公司早已建構好的電話線路!而且這些在你我房屋上的線路產權是屬於你我的!為何需要中華電信核準[/B][/QUOTE]
關於最後一哩的定義,我還是不懂
站上有人是說從家裡大樓到電信公司的機房都算是
如果如陳俊吉先生說的建築物內,那意指新固網業者能馬上接通嗎?
真如站上網友說的那只是"新固網業者的推託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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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里是指從電信機房到建物外的線路部份
至於建物內的線路
你要自建自維也可以
但是查修只查到建物外
你一開始就觀念錯誤
讓我實在無法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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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dgt.gov.tw/Chinese/News-press/91/press-dgtnews-910222.shtml]新增「建築物屋內垂直水平電信管線」為固網通信網路瓶頸所在設施項目[/url]
奠總在91年2月底已經決議將這部份列為瓶頸設施
「要求業者間應開放建築物屋內垂直水平電信管線之有償共用,
以充分運用既有之建築物管道空間及纜線,俾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並兼顧消費者選擇不同電信服務者的權利」
呵呵,建屋時由住戶自行一併施工的住戶資產由業者開放有償共用......
「償」誰?至今沒收過一毛回饋金......
這部份應該由用戶自己決定開放給誰用收不收費吧!
奠總還是積極圖利華奠: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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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煩啦,全國逼中華電信降價啦,不然我靠我打工的費用哪裡夠付3M/512K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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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apline 發表[/i]
[B]最後一里是指從電信機房到建物外的線路部份
至於建物內的線路
你要自建自維也可以
但是查修只查到建物外
你一開始就觀念錯誤
讓我實在無法繼續看下去 [/B][/QUOTE]
台北市議會審查中的電信業者使用台北市區公用土地路權的那個法案讀一讀
中華電信不管是地上或地下的線路有多少經過私人土地沒有付費租用連中華電信自己都不知道
有多少是真的在公家土地上沒有支付路權費用他們認定是 -反正都是公家機關不需要付費
可惜現在是民營那就乖乖付錢吧 民營公司使用公家物品賺錢 那計程車司機不知道可不可去開警車來賺錢
中華電信3年前停止的被停掉的法規
新建建築物通信設備空間需依照中華電信客戶端容量與當地之需求,無償設立提供給中華電信使用(包含產權)
住大樓的各位有空可以去自家地下室看一下電信線路機房
前2年台北大淹水 地下室有淹水的都應該不會忘記電話多久才通吧 :D
你家的地下室有部份產權變成中華電信的 淹水設備換修還要付錢 :eek: :confu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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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電信業者租用線路需要花錢
那電信業者拉線經過別人家的土地付租金我想是不為過吧
管道部分建商花錢鋪設向住戶分擔成本天經地義
電信業者無償使用已鋪設好之管道卻向用戶收維護費?
既然如此那大家是否可以自由使用所有的管道包含路面上的呢
今天我架設了一台小耳朵意謂可以將線路拉到附近所有的大廈
再將其收看的用戶收取分租費
電信業者也是營利的單位,當初所有鋪設線路的費用是用全民的納稅錢去架的
現在不開放last mile 並以全民所出資的資源與其它固網業者去競爭並不合理吧
所以台灣的網路一直發展的很慢,遠遠落後亞洲的其它國家
以同樣高時數modem上網的花費竟然遠高於adsl寬頻
在美國使用AOL撥接無限時上網一個月僅十幾元美元
一些偏遠地區由於離機房過遠無法申請adsl
使用龜速56k 卻仍需支付高金額的撥接費
以這樣的水準來看離全民寬頻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說穿了一切還不是以自身的利益為重
全民的利益?只有
『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並兼顧消費者選擇不同電信服務者的權利』
達成時才看的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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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可惜現在是民營那就乖乖付錢吧 民營公司使用公家物品賺錢
那計程車司機不知道可不可去開警車來賺錢[/B][/QUOTE]
能不能開警車賺錢還有問題,
但倒是有運將被罰單A得受不了把車開進警局裡的:corkysm:
華奠再這麼罔顧住戶權益佔管為王強索費用,
難保不會有人火大把車子也開進華奠大樓裡:corkysm::corkysm:
華奠到現在還口口聲聲起家沒用過國家一毛稅捐、
所有資產全部是華奠私有財產,原來都是建構在強佔民產的基礎?
說開放用戶迴路會損害用戶權益,
攏著自己一家A價格降不下這樣的用戶權益叫有保障?!
這樣的企業文化會搞出這種的[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10833]愛用者見證[/url]唬爛也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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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white 發表[/i]
[B]今天我架設了一台小耳朵意謂可以將線路拉到附近所有的大廈
再將其收看的用戶收取分租費[/B][/QUOTE]
你真敢,
這很容易牽扯到節目頻道版權的問題,還有有線電視台的有力人士來關心...
不然很多人都這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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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線路補助費這個費用
線路補助費是民眾繳的費用,那產權屬於誰的,我付錢買東西,東西又不屬於我!
這生意真好賺! 全民來去開固網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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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這生意真好賺! 全民來去開固網吧!:D [/B][/QUOTE]
老早就想這麼幹了。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開放申請成立第五家固網,
大夥錢湊湊搞個「全民固網」或「民間寬頻電信」,
找家印刷廠印些壁紙......喔不、是印股票,
然後掛牌上市光賣股票就夠賺了,
再找家財團把殼給賣了,也別A這沒多少的補助金,
馬上上億入帳去美國當寓公......:D
然後還能出本書「如何在台灣搞固網40歲前A到人生第一個一億」
賺點版稅當零用錢(第一個一百萬不夠看了,一億才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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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apline 發表[/i]
[B]最後一里是指從電信機房到建物外的線路部份
至於建物內的線路
你要自建自維也可以
但是查修只查到建物外
你一開始就觀念錯誤
讓我實在無法繼續看下去 [/B][/QUOTE]
對了..
你不出現還好你一出現讓我想到..
我家這 衰減質 45db
抗雜訓比 8~11 db
我這的人 一直無法讓抗雜訓比上去..
來我家查修的只會牽脫東牽脫西
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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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網路建設那可又要爆料了!
可以問一問我們某傳電信或遠某電信如何配合台北市政府!
說錯了!是向台北市政府養工處施壓,更新台北市人行道!
挖挖補補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某傳電信或遠某電信,只是預埋幾根塑膠管和手孔!
大家有沒有看到,這就是固網的建設成果,線都沒拉喔!
這一招是到大陸學長城寬帶,不過人家大陸是規定要先預埋管路才可使用建築物,而且長城寬帶是公營事業!
要說到管委會這更爆料了!話說2年前鄰家有位小朋友是某固網業者工程副理,他拿合約說要拜託小弟看能不能讓他使用士林街上那其中一棟的不到一個廁所空間當機房,而且這又牽涉到小朋友的業績!
有錢賺小弟當然願意啦,小弟就拿幾棟小房子分別在士林、淡水、天母、石牌、陽明山、桃園、中壢,那知道結果連來裝都沒有裝,後來一問才知道,原來是固網公司內鬥外加上招募的會員不如預期多,某灣固網或台某固網全面停工!
[SIZE=4][COLOR=red]
對了上大民營電信局大家還記得吧!上大是募夠資金結果沒執照,想玩也玩不了!這民營固網是有執照、沒資金!屁都放不了!
牽東牽西!不會生牽拖厝邊!怪東怪西!只怪沒資金![/COLOR] [/SIZE] :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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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營固網不會沒資金吧!執照可是大筆鈔票換來的,
若說上大弄不到,應當是買路財不夠多壓不過另外三家其一吧:D
資金多到沒處用滾不出錢來連股東都要求減資了!
光速博不就搞了4~500億,台固還有1000多億咧!
但台固最近有減資200多億了。
東森股東要求減資不知八字有沒有一撇。
但目前大概都壓在Q-ma沒法Q回給股東了:D
可憐的小股東股票快成了壁紙另一家企業賺錢卻分不到真是情何以堪......
應當說怪東怪西只怪各家都想當老大結果混個連豎仔都稱不上。
x固好歹也有些電路,既然華奠鴨霸不出租,
他們何不考慮租給另兩家,反正一樣將本求利,
既然業務不積極、門市只當收銀機用,乾脆轉型電路出租算了!
這樣x博的也不至於混到士林一棟樓都沒服務可申請的窘境:D
連資源都沒法統籌運用,三個小豎仔怎麼玩過一隻大恐龍?
要大恐龍吐好處好歹也展現點魄力,一副要死不活的可憐樣誰鳥?
華奠就是吃定你豎仔華奠又不是搞慈善的,
等奠總成立民營固網慈善小組處理用戶迴路瓶頸問題再等一百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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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Vader 大哥手邊一定沒有半張股票或從來也不玩股票
減資通常是在公司經營不善才會出現,增資就是要吃小股東了!:D
上回是那一家票券不是被一個小鬼頭幹了好幾億差點下市! :D
對啦最近一個月股市都不會有好起色了,坑殺你散戶到除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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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i]
[B]老早就想這麼幹了。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開放申請成立第五家固網,
大夥錢湊湊搞個「全民固網」或「民間寬頻電信」,
找家印刷廠印些壁紙......喔不、是印股票,
然後掛牌上市光賣股票就夠賺了,
再找家財團把殼給賣了,也別A這沒多少的補助金,
馬上上億入帳去美國當寓公......:D
然後還能出本書「如何在台灣搞固網40歲前A到人生第一個一億」
賺點版稅當零用錢(第一個一百萬不夠看了,一億才吸引人!) [/B][/QUOTE]
好!!我支持你!!: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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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LordVader 發表[/i]
[B]老早就想這麼幹了。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開放申請成立第五家固網,
大夥錢湊湊搞個「全民固網」或「民間寬頻電信」,
找家印刷廠印些壁紙......喔不、是印股票,
然後掛牌上市光賣股票就夠賺了,
再找家財團把殼給賣了,也別A這沒多少的補助金,
馬上上億入帳去美國當寓公......:D
然後還能出本書「如何在台灣搞固網40歲前A到人生第一個一億」
賺點版稅當零用錢(第一個一百萬不夠看了,一億才吸引人!) [/B][/QUOTE]
e04
我笑到下巴好痛
:jump2: :jump: :king: :jo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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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LordVader 大哥手邊一定沒有半張股票或從來也不玩股票
減資通常是在公司經營不善才會出現,增資就是要吃小股東了!:D
[/B][/QUOTE]
不過當某固網的小股東要求減資、
他們的資金卻早已轉進另一家3G通信有錢也分不到;
當小股東要求去家族化他們的家族依然在內部位居要津,
這樣的公司不知算不算經營不善?股票算不算壁紙化:confused:
這樣稱不上造福小股東吧:corky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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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Vader 大哥
小弟爆個料吧!您說的那一家在士林是吧!開店的是小弟認識的啦!最近他又在士林夜市又開一家分店了!房租是14萬!他在士林不只只有開這種店!
小弟在士林也是有幾家店面在出租!:D
THIS MY :(
[url]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eveno20030519072009[/url]
消防車就是現在剛開的那一家您稱的某家族團士林夜市分店!其實與中正路都是同一個老闆!:D
要逛士林夜市的大哥,來士林請不要忘記找小弟喔! ;)[IMG]http://www.tvbs.com.tw/TVBS_NEWS/200305/2003051905.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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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 TAIWAN 老大真是財力雄厚:eek:
哪天拿出張文大後山的特寫「山下看的到都是我的」:D
話說回來,他們那些士林門市也是像另一家同業的門市一般,
只負責固網業務的收費、剩的就是賣大哥大卻掛著xx固網的招牌招搖嗎?
還是再多一項負責處理不滿用戶的CM退租問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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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Vader 大哥別糗小弟啦!小弟職業是專責三點半!拿漢堡救濟一下吧!
這些店家都只能收收費、代辦些退租,沒有任何權限!
所以也就不要到這些店去罵他們喔!他們也不會有任何答案的,還是撥 SERVICE HOT LINE 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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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這些店家都只能收收費、代辦些申退租,沒有任何權限!
所以也就不要到這些店去罵他們喔!他們也不會有任何答案的,還是撥 SERVICE HOT LINE 吧!:D [/B][/QUOTE]
哇!能代辦申退喔!
上回找上的另一家固網直營門市和特約門市,
他們只會代撥0809還有代用IE、代印網頁說:D
罵那些可憐蟲當然是於事無補也太慘忍了
(搞不好他們還不知道門口有掛固網招牌),
回來馬上key個大長篇反應,
但回應的客服依然是個事事不知的可憐蟲。
門市畢竟是門市啦!也不會期望會有多大權限,
但基本的業務範圍內,若只有「收固網費用」一項,
也實在太扯了......乾脆招牌附註「本門市只會收錢」
但這三家比來比去,最慘的是另一家,
直營門市全台目前只有他們內湖總店那一家別無分號,
要看招牌也只能來內湖朝聖喔: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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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Vader 大哥
小弟想在士林夜市開一家SONY 網路站點!不知道您有沒有興趣插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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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LordVader 大哥
小弟想在士林夜市開一家SONY 網路站點!不知道您有沒有興趣插股!:D [/B][/QUOTE]
TAIWAN 老大「全民固網」或「民間寬頻電信」的第一步嗎:D
40歲前的一億八字第一撇,只要台灣能繼續多玩幾年: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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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Vader 大哥
很多人出來嗆聲了!特別是有些立委本身就是大家的『網路芳鄰』,這些文稿愛逛街的都可以去逛到!
:D :D :D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07777[/url]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18944[/url]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13215[/url]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21750[/url]
[url]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php?t=120303[/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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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LordVader 大哥
小弟想在士林夜市開一家SONY 網路站點!不知道您有沒有興趣插股!:D [/B][/QUOTE]
:D
這個好..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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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pokyn 發表[/i]
[B]:D
這個好..
CC [/B][/QUOTE]
要不要我也到高雄開一間讓您插股還是經營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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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建議】ADSL 節費手法與最後一里之爭
[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有關屢次通知中華電信改善網路設施與遷移侵佔本人等土地案件至今,因中華電信士林營運處派員協議,唯中華電信士林營運處權限不足協商解決,且至發文日起尚未未獲得中華電信正式回應確認。
依土地法規定,政府機關欲使用人民土地應予價購或承租,且電信法亦有相關之規定,且本人等土地係為疑似中華電信線路侵入強佔【詳如附圖其中一筆土地市價約2億元,其他各筆亦有每坪市價35萬元】。
因本人等租用中華電信線路服務,多次通知中華電信改善,唯中華電信屢次以未繳費為由逕行中斷或終止及將門號變賣本人等租用中華電信線路之服務。依土地法及台北市土地分區管制規則規定,本人等有權就本人等土地做最大限度之利用。另依中華電信屢次以未繳費為由逕行中斷本人等租用中華電信線路之服務動作,同理,本人等亦有權逕行處份,非租用入侵與疑似中華電信所屬之線路,請中華電信於本人等發文日起三日內自行清查信線及遷移疑似中華電信侵佔本人等所有土地上之線路,逾期若未遷移,不論是否屬中華電信之線路與屬中華電信之線路,將認定為中華電信產生之廢棄物處理,若有費用產生,將依衍生之費用向中華電信索賠,特此告知。
另近日報載中華電信將於日內舉辦遊行抗議活動,對中華電信員工僅知抗議上級機關指導與指示,屢次通知中華電信改善網路設施與遷移侵佔本人等土地案件至今,除中華電信士林營運處李股長國輝先生等大力奔走及多次協商,但因權限不足未能解決,中華電信相關單位對疑似侵佔人民財產視若無睹,且中華電信網路建設以不得使用本人等開設之合法公司所在台灣所生產之產品,疑似有綁標或圖利廠商之嫌疑,建請相關權則機關確實查處,以昭公信。
代表人 陳俊吉 台灣時間2003年9月14日
聯絡電話 0933-873-304
附件:
1.疑似中華電信侵佔本人等所有土地上之線路照片
2.中華電信回函
3.通知中華電信後再收到之病毒信樣本
[/B][/QUOTE]
俺記得
[url]http://www.pcdvd.com.tw[/url]
裡面有位大哥土地情況類似您的情況,該不會就是您吧????
中華電信不是有回函告訴您電信法裡面的條文嗎???
電信法是特別法,一旦土地發生爭議而涉及電信法裡面條文,優先適用電信法
[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台北市議會審查中的電信業者使用台北市區公用土地路權的那個法案讀一讀
中華電信不管是地上或地下的線路有多少經過私人土地沒有付費租用連中華電信自己都不知道
有多少是真的在公家土地上沒有支付路權費用他們認定是 -反正都是公家機關不需要付費
可惜現在是民營那就乖乖付錢吧 民營公司使用公家物品賺錢 那計程車司機不知道可不可去開警車來賺錢
中華電信3年前停止的被停掉的法規
新建建築物通信設備空間需依照中華電信客戶端容量與當地之需求,無償設立提供給中華電信使用(包含產權)
住大樓的各位有空可以去自家地下室看一下電信線路機房
前2年台北大淹水 地下室有淹水的都應該不會忘記電話多久才通吧 :D
你家的地下室有部份產權變成中華電信的 淹水設備換修還要付錢 :eek: :confused: [/B][/QUOTE]
淹水設備換修是否還要付錢 :eek: :confused:關鍵在於該建築物電信線路
機房是否自建自維,如果該建築物電信線路機房是自建自維,該建築物所
有權人淹水設備換修打電話找中華電信公司技術人員來換修,自然要付錢呀
如果該建築物電信線路機房不是自建自維,平時中華電信公司就有收費了
一旦淹水,算是該建築物所有權人沒有妥善租用電信線路機房,中華電信
公司的財產被該建築物所有權人無意中損壞(因天災損壞),中華電信
公司還是會向該建築物所有權人收一點費用
[QUOTE][i]最初由 white 發表[/i]
[B]
向電信業者租用線路需要花錢
那電信業者拉線經過別人家的土地付租金我想是不為過吧
管道部分建商花錢鋪設向住戶分擔成本天經地義
電信業者無償使用已鋪設好之管道卻向用戶收維護費?[/B][/QUOTE]
如果該建築物電信線路機房是自建自維,平時中華電信公司不收維護費也
不收該建築物電信線路機房租金
關鍵在於該建築物電信線路機房平時是否自建自維
-
[QUOTE][i]最初由 pokyn 發表[/i]
[B]對了..
你不出現還好你一出現讓我想到..
我家這 衰減質 45db
抗雜訓比 8~11 db
我這的人 一直無法讓抗雜訓比上去..
來我家查修的只會牽脫東牽脫西
幫幫忙.. [/B][/QUOTE]
apline是放砲大隊的啦
不要指望他
-
PPPP 先生
應觀眾要求,本人再次來到這邊,你所說的內容充分顯示你[COLOR=red]一點法律基礎都沒有[/COLOR] ,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有沒有明文立法寫了『人民財產』如何來處理與保障,還有你網路上找資料的功夫真是一流,怎沒找到有關5年前有關中華民國憲法解釋函令對於『人民財產』如何來處理與保障之釋憲內容,如果你連[COLOR=red]母法、子法、命令、規則、辦法、草案、會議記錄、建議案都沒能力區分了[/COLOR],有再多的網路上找資料來引用,這都只是讓PCZONE 的 MY SQL SERVER 多一點DATA和流量而已,如果你需要更多法律基礎常識,可以請律師代勞,或我及我的小律師同時有空,再一起到我律師那邊去聊一聊!或許可以增進及改善你的法律基本觀念!
還有你好心一點,害我找遍了那個網站,也沒有找到和我一樣有條十萬門號纜線路通過我在天母一筆出租停車場的例子,更沒有一位是和我一樣有塊地是有條控制淡水小坪頂社區纜線通過,如果你到那個網站去,可以聯絡他們看看放著長雜草也和我一樣有高額的臨時補償費用可以領!我可以幫他們打電話給中華電信經、副理以上職員,三天內就辦妥,而且不收任何費用!
好啦!歡迎加入 PCZONE 三不會會員,本人為第二號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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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要不要我也到高雄開一間讓您插股還是經營 :D :D [/B][/QUOTE]
有缺小弟嗎????:D :bold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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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i]最初由 TAIWAN 發表[/i]
[B]PPPP 先生
應觀眾要求,本人再次來到這邊,你所說的內容充分顯示你[COLOR=red]一點法律基礎都沒有[/COLOR] ,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有沒有明文立法寫了『人民財產』如何來處理與保障,還有你網路上找資料的功夫真是一流,怎沒找到有關5年前有關中華民國憲法解釋函令對於『人民財產』如何來處理與保障之釋憲內容,如果你連[COLOR=red]母法、子法、命令、規則、辦法、草案、會議記錄、建議案都沒能力區分了[/COLOR],有再多的網路上找資料來引用,這都只是讓PCZONE 的 MY SQL SERVER 多一點DATA和流量而已,如果你需要更多法律基礎常識,可以請律師代勞,或我及我的小律師同時有空,再一起到我律師那邊去聊一聊!或許可以增進及改善你的法律基本觀念!
還有你好心一點,害我找遍了那個網站,也沒有找到和我一樣有條十萬門號纜線路通過我在天母一筆出租停車場的例子,更沒有一位是和我一樣有塊地是有條控制淡水小坪頂社區纜線通過,如果你到那個網站去,可以聯絡他們看看放著長雜草也和我一樣有高額的臨時補償費用可以領!我可以幫他們打電話給中華電信經、副理以上職員,三天內就辦妥,而且不收任何費用!
好啦!歡迎加入 PCZONE 三不會會員,本人為第二號會員!;) [/B][/QUOTE]
照您這樣子看來
[url]http://www.pcdvd.com.tw[/url]
裡面那位大哥應該不是您,因為他土地情況沒有十萬門號纜線路通過.....
為什麼俺個人猜測他類似您的情況呢????
因為他土地情況類似您停車場的例子,也就是說,您所謂十萬門號纜線路
通過和控制淡水小坪頂社區纜線並未妨礙您土地做停車場的生意,不是嗎
????
既然您自稱可以打電話給中華電信經、副理以上職員,三天內就辦妥,既
然您自稱可以到您律師那邊去聊一聊!試問,您在您這些人幫助之下怎麼
還寫電子郵件去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 行政院消保會; 公眾電信處幹什麼
????試問,您在您這些人幫助之下怎麼您門號遭到變賣呢????
簡單講
您土地情況不是特例,多少地主想向中華電信索賠,他們拿不到......